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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公海巡护 60天航程相当北高来回26趟

“巡护九号”船6月18日起动执行“中西太平洋公海渔业巡护任务”,为期 60天。(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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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方金媛台湾高雄报导)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直属船队“巡护九号”船6月18日起动执行“中西太平洋公海渔业巡护任务”,时间长达60天,预计8月16日返台,全部航程约1万浬(18,530余公里),相当于从台北至高雄来回26趟。

这次巡护范围包含冲之鸟、吉里巴斯、诺鲁及吐瓦鲁等中西太平洋海域,并将与吉里巴斯、诺鲁等友邦海巡人员共勤巡护公海渔业资源管理情形;这次巡护任务除既有海巡人员执勤外,另搭载渔业署2名渔业检查员,18日自高雄出港。

海巡署公海渔业巡护任务均依照“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规定,检查我国及缔约国渔船有无违规捕鱼或其他不法情事,借此落实责任制远洋渔业,并代表政府慰勉在该海域作业的渔民;此外,也透过渔业电台进行护渔广播告知远洋渔船,有我国巡护船在该海域执行巡护任务,并提供必要协助,使渔民安心捕鱼,确保渔民在公海上的作业权益。

舰队分署表示,不仅在台湾周边海域,即使在中西太平洋海域也能见到海巡署巡护船的身影,“渔民在哪里,海巡就在哪里”是海巡署服务渔民、保护渔船作业不变的原则,也让国际社会理解政府重视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的决心。◇

海洋委员会主委李仲威(左)慰勉巡护人员。(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提供)

责任编辑:英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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