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台前台长杨玲玲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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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20日讯】中共江西广播电视台前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日前被起诉。海外明慧网披露,其在江西省广播电视台任主要领导期间,积极参与污蔑法轮功。

中共最高检察院20日公布上述通告。起诉书指控,杨玲玲在担任江西电视台副台长、台长、江西广播电视台台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海外明慧网2019年5月11日报导,现年62岁的杨玲玲在江西省广播电视台担任主要领导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江西省是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

明慧网曝光,为了加强迫害法轮功,江泽民和罗干选定山东与江西作为全面迫害的试验地。杨玲玲执行命令,操控广播电视台进行全民洗脑,编造谎言,诋毁诬陷,捏造罪名,粉饰施暴者、诬陷受害者,为残酷迫害推波助澜,成为杀人工具。

明慧网收录了杨玲玲在江西广播电视台任职期间参与抹黑法轮功的部分事实。例如,江西电视台曾制作 “南昌市法轮功学员聚会”事件欺骗民众;曾任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的丁鑫发亲自在江西电视台的节目中露面宣读迫害法轮功的邪恶通告、指令等。

另外,明慧网还披露,杨玲玲所在的江西省宣传系统,曾发生过另一起诬陷法轮功案件。时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的杨玲玲也负有责任。

2001年8月18日,在江西省德安县木环乡熊家自然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21岁的陈超用锄头向同村的四个小孩行凶,当场砸死一人,伤三人。伤者被转送到南昌市某医院治疗,后痊愈出院。死伤者都与陈超有亲戚关系。

案发后几天,在木环乡以至整个德安县就纷纷传出了“陈超因练法轮功而杀人”的谣言。德安县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就播出了“陈超因练法轮功而杀人”的新闻,同时配有电视录像,录像画面展示的是一本法轮功的书和一张法轮功的照片。看到之后,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可能会以为行凶案与法轮功有关,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据陈超的父亲讲,陈超是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曾治疗过几次,因时有复发而放弃了治疗。陈父并说,陈超从来没有炼过法轮功。德安县公安局、政法委在明知陈超是个精神病人、没有炼过法轮功的情况下,加大力度继续造谣,逼迫陈超的父亲到外面去“借”法轮功的书籍,为栽赃法轮功作伪证。

三个小孩在南昌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在省、县政法委的授意下,江西电视台的记者和医院领导找到陈超的亲属,用利诱的手段劝说陈超的亲属:“只要说陈超是因炼法轮功而杀人,就可以免去三个小孩的一切医疗费用。”

在当时,有一位德安广播电视台的记者,就在德安县看守所当着许多警察的面说过:“一号桥杀人案是一个精神病人,不是炼法轮功的。”可德安县政法、警察为了迎合上面精神,昧着良心,用伪证来栽赃诬陷法轮功。#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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