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格案“真凶”赵志红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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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7月30日,内蒙古连环杀人凶手赵志红被执行死刑。此案因牵扯到死刑冤案呼格吉勒图案而为外界所知。中共法院曾枉判内蒙古青年呼格冤死。18年后,已被枪决的呼格被宣告无罪,引发舆论热议。

据官方通报,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赵志红(1972年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奸淫强害妇女10人、幼女2人,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他还多次抢劫、盗窃。

经中共最高法院裁定,对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执行死刑。

但是中共官媒发短评称, 即使赵志红始终自认是“呼格案”的真凶,但最终最高法院未予确认。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歹徒强奸后扼颈身亡。

随后呼格跑到附近警亭报案,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呼格吉勒图于1996年6月10日被以流氓罪、杀人罪执行死刑。

然而9年后,2005年10月,赵志红因数起杀人案被捕。赵志红随后主动承认,在1996年4月9日发生的“流氓杀人案”是他所为。

为此,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开始为冤死的儿子到处申冤、上访。但十多年的上访,即使真凶现身,儿子的冤案一直没有得到昭雪,而当时错判冤案的司法官员却步步高升。

直到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对呼格吉勒图案进行重审。当年12月15日法院宣判18年前被枪决的呼格吉勒图无罪。次日,12月1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经对1996年“4.9”案进行审查,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2015年2月9日,赵志红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被判死刑。

呼格吉勒图冤案给大陆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当年18岁的呼格吉勒图,不顾小伙伴的阻拦,主动去报案,却招致杀身之祸。而真凶赵志红却逍遥法外,并犯案累累。

在大陆,像呼格吉勒图这样被错判的冤案频频发生,如河北聂树斌被以故意杀人、强奸等罪处决,聂树斌母上访9年都没有结果,10年后真凶自已招供了;湖南滕兴善被枪决16年后,“被害人”却回到了家乡;河南赵作海被判故意杀人、死缓,服刑11年,“被害人”回家了……

赵志红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公布后,网民纷纷跟帖评论:“早干什么去了?死多少人了,有多少冤案我都不敢想了。”

“杀害呼格吉勒图的刽子手们什么时候判死刑? ”#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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