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民被冤判16年 出狱后已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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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12日讯】一件绿色毛背心,给河南村民胥敬祥引来牢狱之灾。16年后他被无罪释放时,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父母双亡,失去的已无法补偿。

据搜狐网报导,1991年新年期间,河南鹿邑县发生一起连环抢劫案,警方侦查1年之久却没有任何进展。

1992年2月,小桥村的卫国良和阎胥村的胥敬祥在一起喝酒。胥敬祥露出一件绿色的毛背心引起了卫国良的注意,因为那是他小姨子织的,而他小姨子正是抢劫案的受害人之一。

不久,胥敬祥被鹿邑县警方刑事拘留。最初几天,胥敬祥天天喊冤,坚称自己并没有抢劫。可是没过几天,胥敬祥就改口认罪,供认自己伙同他人蒙面入室抢劫。12天后,胥敬祥被批捕,警方宣布案件“告破”。

随后,案件移交给县公安局,承办此案的是刑警李传贵。他在详细审阅案件材料时,发现此案疑点重重。讯问胥敬祥时,他声称口供都是被逼出来的。李传贵认为胥敬祥抢劫事实不清。因此,他向领导做了汇报。没想到李传贵也遭遇无妄之灾。

1993年7月,李传贵被人举报,说他故意抽调胥敬祥的案情材料,有藏匿犯罪证据的嫌疑。同年11月,李传贵被检察院提起公诉。1995年8月,周口市中院判决,宣布李传贵无罪。2年后,李传贵再次被指控有罪。

检察官蒋汉生对案卷进行审查时,发现他并没有违法行为,反而与他有关的胥敬祥案疑点重重。就在这一年的3月7日,胥敬祥被判有期徒刑16年。

为了胥敬祥案,蒋汉生连续奔波了7年之久。调查的结果让他震惊,对胥敬祥的所有指控,不仅时间对不上、事实有误、供词相互矛盾、物证不能相互印证,也没有作案凶器。而且让胥敬祥身陷囹圄的那件绿色毛背心,其实是赶集时买的旧衣服,明明有人证,可警方却没有取证。同时,胥敬祥的十几份询问笔录,也不是他本人签名。

有了这些发现,蒋汉生开始复查“胥敬祥案”。在监狱里,胥敬祥见到蒋汉生,他跪地哭诉:“我被抓之后,几个警察把我捆住,用棍子把我的脚打烂,还穿着皮鞋跺我的脚踝,折磨了我好几天,我实在忍受不了,只好认了罪。”蒋汉生看了他的脚踝,已经被打的畸形了。

2005年3月15日,胥敬祥无罪释放。当他走出监狱大门,一切都变了。 (网络截图)

2005年3月15日,胥敬祥无罪释放。但是,这一天距离他刑满释放,只剩下15天。走出监狱大门,一切都变了。胥敬祥入狱之后,父亲被气死了,母亲也撒手人寰,妻子同他离了婚,带着女儿走了。曾经温暖的家,变成了断壁残垣,一切都是冷冷清清。

责任编辑:李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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