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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警卫、保全拦车阻交通 最快10月1日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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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台交通部2日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及“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表”,预计最快今年10月1日就可上路。未来不管是警卫拦阻马路通行车辆,以利住户车辆优先通行;在斑马线上拍广告或办快闪活动;车辆转弯不礼让视障人士等行为,都将开罚。

公寓大厦的警卫、保全以住户车辆通行为优先,常在道路上拦阻人车通行妨碍交通,将可依法开罚1,200至2,400元;借着几十秒的绿灯时间,在斑马线上拍广告、进行快闪活动等,将可开罚3千至6千元;视觉功能障碍者人士享有优先权利,当车辆行经斑马线、转弯时,如不优先礼让最高可处7,200元罚锾。

配合立法院5月3日三读通过的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在子法中明定相关规范及罚则。包含汽机车驾驶转弯、行经斑马线时在非禁止行人穿越路段,靠近携带白手杖、导盲犬的视障者,不礼让视障人士优先,将从原先的1,200元至3,600元罚锾,增加到2,400至7,200元罚锾。

另外,骑乘自行车等慢车行经斑马线未礼让视障者,或在人行道行驶造成视障者受伤或死亡,也将从现行300至600元罚锾,增加至600至1,200元罚锾。假使因未礼让视障者造成伤亡,罚锾再提高至1,200至2,400元。

交通部表示,主要是发现许多公寓大厦保全人员,在路上指挥交通,导致车辆回堵,特别增订罚则进行吓阻。

另增订开罚利用斑马线当作工作场所规定,主要是有鉴于视障人士通过行人穿越道时,常会有因障碍物违规置放而受伤的事件、行人也亦应列入保障范围,所以增订相关规范,规定斑马线还是以过马路通行为主。但拍广告、MV若有事先申请,拍摄进行时封路、交管就不算是违规,没有才会开罚。

细则也增订,除执勤交警、依法执行指挥交通人员、各级学校交通服务队现场导护人员以外,其余人员在道路上拦阻人车通行妨碍交通,皆可依法开罚3千至6千元。

针对快闪活动为利用人行穿越道作为工作场所的认定问题,后续交通部会与警政署进行讨论。 ◇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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