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宅竞争力 国宅条例将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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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1月16日讯】针对景气停滞不前房价下滑,日前台湾内政部法规会通过“国民住宅条例”,规范申购、移转国宅将大幅松绑,除将一般国宅及申请贷款自建国宅限住2年才能转售规定缩减为1年外,国宅管理制度也大幅修正,回归一般公寓大厦社区住宅的管理,新政策可望在11月底12月初正式实施。

受到房屋市场长期不景气,房价下跌,影响国宅竞争力,为活络国宅市场,内政部法规会日前通过“国民住宅条例修正草案”。

营建署表示,这项草案立法院第5届第1会期一读交付内政及民族委员会审查通过立法委员林进兴及林南生等委员提案修正国民住宅条例第19条,将国民住宅居住满两年才能移转的规定放宽为居住满 1年,并取消国宅移转承接人资格限制的规定。

营建署指出,国宅条例修正草案修正重点,包括由于修正后国宅社区住户不再单纯限于具有国民住宅承购资格的收入较低家庭,因而修正国民住宅社区的管理维护,回归适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等法令,使台湾住宅社区管理维护法源依据趋于一致。

另配合政府直接兴建国宅承接资格及转让条件的修正,营建署指出,草案中也修正贷款人民自建国民住宅承接资格及转让条件,使其具一致性。(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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