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骆驼行-从台湾到大陆(34)

34 “红火”的一年
墨尔本 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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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34 “红火”的一年

1956年是中国“红火”的一年。在这以前﹐通过反胡风运动和肃反运动已经把“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扫清﹐于是一个“欢天喜地”的“公私合营”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这个运动也叫做“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平改造运动”。几个月的工夫﹐全国所有的私人企业通统改为“公私合营”。在那些日子﹐在上海每天可以听到敲锣打鼓的声音﹐那是在庆贺各商店工厂换挂新招牌。从此﹐中国消灭了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制度。中国社会已经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了社会主义。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了。所有的资本家都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实际上﹐他们的财产被政府没收了。

与此同时﹐在广大农村﹐农业合作化运动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所有的农户都组织到合作社里面去。“小农经济”已在中国消失了。实际上﹐刚分到土地的农民﹐又得乖乖地把土地交出去。有的农民发牢骚了﹕“解放前给地主种地﹐现在给合作社种地﹐咱农民手里反正没有土地﹗”政府的干部说话了﹕“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社的地就是农民自己的地﹐所以转了个圈﹐土地还是回到农民手中了。”然而农民的感觉却是﹕转了个圈﹐土地还是转出去了。不过这种感觉不敢讲﹐农民们只能“毛主席指向哪里就奔向哪里。”

当时的农村形势是﹕万众一心﹐跟着毛主席﹐走合作化道路。毛泽东思想是将农业带到“一大二公”的发展道路上去。毛泽东顺着“共产主义”的思路估计农民的思想﹐他想农民都要过富裕生活﹐怎样算是“富裕生活”呢﹖农民中流传着一种说法﹕“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毛泽东认为这是小农经济的思想﹐没有出息﹐要想发展农业必须搞机械化大生产﹐土地要连成一片﹐要实行机耕﹐要大兴水利。于是他提倡搞大规模的合作化运动。农业合作社方兴未艾﹐他就亲自主持编撰了一部<<中国农业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汇集了全国各地办合作社的先进事例﹐编成三大卷﹐在全国发行﹐从而大大地加速了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土地入股的初级社很快进入到土地完全公有化的高级社﹐牲畜和农具也一律为“公家”所有。起初﹐一个村可以有几个合作社﹐后来一村一社﹐再后来﹐几个村组成一个社﹐最后一乡一社﹐这就为后来成立“人民公社”创造了条件。

农村的社会主义蓝图越来越宏伟。土地已经连成一片了﹐拖拉机呢﹖拖拉机的母亲还没出嫁呢﹐这时全国钢的年产量还只有四百万吨﹐连工业都喂不饱﹐就没法供应农业需要了。大规模水利建设自然也只是处于画饼充饥阶段。至于农民﹐他们失去土地后﹐又被迫在合作社的大田里拼命劳动。他们只能挣“工分”吃饭﹐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合作社制订了严格的制度﹐谁也不能随意缺勤﹐说是要改变小农经济几千年来养成的散漫恶习。被划为“地主”的那一部分人更成了合作社里的奴隶﹐他们每天得付出比“社员”多得多的无偿劳动﹐他们的生活水平在所有贫农之下﹐而他们的劳动强度则在所有农民之上。

我既不是资本家﹐又不是地主或农民﹐所以上述这些情况都与我无关。我是置身于这个“社会主义”运动之外的人。然而我的祖父母都是地主﹐我虽然不和他们通信﹐但都可以从电影上看到地主的命运﹐我总觉得把所有地主一律打入地狱的做法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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