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今年无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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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讯】今年三月八日实施的两性工作平等法中预留订定“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发放法”的空间。劳委会今日举行讨论会,与会者见解多不相同,劳委会表示法案的研拟也将从长计议。

据中央社二十六日报导,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原承诺今年九月以前提出“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发放法草案”,已确定无法如期完成,甚至此法是否由劳委会转往内政部研拟,也还有变数。立法时程延后,将使今年发放育婴津贴的希望落空。

两性工作平等法于今年三月八日实施,法中除明定受雇者可请留职停薪育婴假,并预留订定“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发放法”的空间。三月中旬在立委追问下,劳委会主委陈菊承诺将于九月以前提出草案,以利津贴及早发放。

劳委会今天由主委陈菊主持讨论会,邀请当初参与两性工作平等法汇整工作的政大劳工研究所教授刘梅君、律师黄国钟和刘志鹏,以及台大外文系教授刘毓秀、政大社会系教授傅立叶等专家学者讨论。

与会者认为,津贴发放应是国家整体社会福利的一环,如果津贴发放对象仅限于在职者,或者只发给有能力申请育婴留职停薪者,都可能形成“富人条款”,所得较低的民众反而没有机会领取津贴,造成“逆分配”的不公平现象。

也有与会者主张让所有国民都有机会请领育婴津贴,“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应该扩大为“育婴津贴”。甚至当初参与拟订两性工作平等法的学者专家,对于是否应针对在职者发放育婴津贴,也有不同见解。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处长黄秋桂指出,由于两性工作平等法仅规定津贴发放另以法律定之,亦即未必由中央主管机关(劳委会)订定,如果属于国家整体福利政策,则应由内政部研拟。

黄秋桂表示,劳委会行文行政院后,行政院已裁示主管机关争议交由妇权会讨论,法案的研拟也将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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