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敌对战士不可无限期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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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讯】〔自由时报编译陈宜君╱综合旧金山十八日外电报导〕美国政府的反恐战争十八日遭遇双重挫败:两处联邦上诉法院不约而同裁决,美军不可在不准联系律师,且不交由美国法院审判的情况下,无限期拘禁囚犯。

 其中一项裁决有利于被美军囚禁在古巴关达纳摩湾美军基地的六百六十名“敌对战士”,亦是首度有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作出此类判决。另一裁定则涉及被美国政府指为敌对战士的美国人帕迪拉;他去年五月因涉嫌企图引爆含放射物质之“脏污弹”,于芝加哥被捕,美国政府指控其与策动九一一恐怖攻击的“开打”恐怖组织往来。

 此二项裁决凸显美国在九一一事件后,国家安全与民权之间的冲突紧张。布什总统二○○一年十一月下令,凡“开打”成员、参与或协助恐怖主义,以及包庇恐怖份子者,均可视为“敌对战士”拘禁。此命令亦适用于战争期间,基于“美国利益”逮捕的个人。美国司法部表示,除非美方当局认为已查获所须知道的所有恐怖行动情报,否则可持续羁押被列为敌对战士者,且不准其接触律师;此外,根据联邦最高法院长久以来的判例,美国法院对羁押于美军海外据点的外籍人士并无司法权。

 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就一名利比亚人在阿富汗被捕、且被羁押在古巴案,裁决被囚禁在关达纳摩湾基地的犯人须获准接触律师,并接受美国法院体制审判。法官瑞哈德特在裁决书中指出,无限期羁押人犯不符美国法律,令人无法接受,“即使是在国家紧急时期…司法有义务确保宪法价值,防止行政体系践踏美国公民与外国人的权利”。

 在帕迪拉案中,第二巡回上诉法庭裁定,遭美军监禁的帕迪拉须在三十天内获释,且美国政府若选择将之送审,不可由军事法庭审判。该法庭以二比一的表决结果裁定,帕迪拉被列为敌对战士,并未获得国会授权;政府无权把在美国领土上逮捕的美国人列为敌对战士。

 白宫表示,帕迪拉案的裁决不符美国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亦与其他法院判例不合,因此将寻求延期执行,并提出上诉。但曾在前总统柯林顿时期任职于司法部的马里兰大学法学院教授葛林堡表示,美国政府已被迫处于不利地位,且不利的程度将留待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裁决,关达纳摩湾基地被囚战士无权接受美国司法体系审判后,联邦最高法院已于上月同意,受理被囚敌对战士可否在美受审的案子。(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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