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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票案 宋楚瑜:不论在哪 都没A一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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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志宏╱台北报导〕亲民党主席楚瑜昨天表示,他在兴票案动用的金钱,“没有任何省府或政府的公款,也没有任何不当或不法取得的金钱,他不论在哪都没有A一毛钱”,他也强调,在前李登辉总统时代,他尽全力协助李登辉完成宪改,但在后李时代,李却全盘否认;不过他感谢司法还他清白。

  楚瑜也强调,他四年前没有说清楚,是因为缺乏人证、事证及公权力的侦办;因为当时没有任何一个国民党的人出来说有拿到党政运作捐款,他也无法动用公权力来调查,在大选过后,检方侦办做出不起诉处分及后续的不起诉处分确定二项认定,还他清白,李登辉提出陈明状也不脱离不起诉书陈述范围。

  因应李登辉日前向台北地检署提出兴票案陈明状,陈列九项“新证据、新事实”;宋楚瑜昨天则应台北地检署以“他字案”传唤到庭说明,向检方陈述所谓李登辉的陈明状都是“旧证据、旧事实”,也都在不起诉书中已经查明相关疑点。

  宋楚瑜随后与律师群召开记者会,说明相关侦讯过程及陈辩内容,会场除了国亲立委到场声援,国民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委张哲琛也代表国民党到场说明国民党角色,宋以侦查不公开原则接受律师建议,案情由律师代陈,他本人仅对兴票案的态度及心情说明。

  宋楚瑜说,他日前曾请求北检由他和李登辉当庭对质,但检方没有回应,因此他乐意到北检再说明案情,过程轻松愉快,而相关情节也不脱不起诉书中已经陈述的内容,李登辉陈明状他已经不止一次回应过,但为避免媒体“断章取义”,特别再开记者会说明,他绝对没有私自挪用省府及国民党的任何一毛钱。

  在律师说明资金流向后,宋楚瑜表示,兴票案的源起其实很单纯,就是在民国八十年前后,李登辉权力还不够稳定,国家民主发展还没有足够基础时,他奉李主席之命,进行特定党政任务所调集的资源,全力协助推动国会全面改选,否则那有现在的民主;而后李时代,李登辉却推翻一切,还好司法帮他找到相关证据,也让李登辉想起了照顾蒋家事项。

  他也说,四年前李登辉说国民党是有制度的党,所有钱都有约束力,但事情发展至今,何止有秘书长专户,还有主席专户等专户,这是李必须交代清楚的。

  兴票案已经宣告不起诉,他与国民党等当事人都已经澄清误会,却因第三方的坚持告诉,陈水扁总统宣示“案子还没有结束”,李登辉又要求出庭作证,使得检方又重开侦查,这实在是罕见的司法案例,除了政治考量,无法解释他们这样扭曲司法的动机。

  宋楚瑜说,兴票案中他一家四口中三位被告,对他来讲是刻骨铭心,不仅是精神的凌迟,更是人格的摧残,但和许多受到司法不公对待招致家破人亡的同胞相比,他的经验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因此他更加坚信司改必须落实推动,希望有朝一日台湾能成为真正司法独立的宝地,这也是他参选要极力推动的事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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