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从米洛舍维奇被审判到江泽民被告

─专访法学家于浩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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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程如真洛杉矶报导/去年10月江泽民访问美国抵达芝加哥的四天前,伊利诺州北区美国联邦法院收到一份特殊的诉讼状──美国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就法轮功成员在大陆受到的迫害,以“酷刑”及“群体灭绝”等罪起诉江泽民。该庭法官今年年初准许控告方提交案情资料﹐受理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控告﹐目前仍在继续中。因此案被告当时系“国家元首”,举世瞩目。现在中共换班之后,江氏虽然握实权不放,但已无国家元首“外交豁免”这一护身符。有关案情如何,此案前景怎样,本报就此有关问题专访旅美学者、法学家于浩成先生。

记:于先生﹐请问您如何看待──江泽民在美被告以“酷刑”和“群体灭绝”两项大罪?

于:伊利诺州北区联邦法院受理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对江泽民的控告﹐这件事在国际上影响很大,传到国内去也是这样。不管有没有豁免权都是这样。在民主国家似乎没什么,总统被弹劾人们认为是正常的,他做了丑事、错事新闻媒体上都要登头条的,这在民主国家现在已经习以为常了。这是民主制度的一大好处,就是总统也得秉公办事。这个案子在专制国家却是破天荒的大事,在那里人们是敢怒不敢言,你告他,还没告呢就被关起来了。

记:记得两年前大陆和香港就有人依据中国法律起草诉讼状,告江泽民违宪,私定法轮功为X教,还在酝酿中就被抓起来了,其中一人现已杳无音信,当局没有任何交代。

于:我非常钦佩法轮功学员的勇气。我本人当年也是因为为“六、四”学生说了几句公道话,就被关了一年半。在那个环境下这样做不容易。在中国那个社会民告官是不可能的,有理无理先打40大板,中共统治下与封建社会的做法差不多,甚至还厉害,打40大板是说你失礼“犯上”,现在是说你“颠覆国家”“颠覆政权”,这个罪可就大了,这不就是文革“阶级斗争”的翻版吗?有了这个罪名他就可以任意整你,甚至杀了你,让你有冤也无处告。

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依民主程序,伊州北区法院接受了此案,从国际法准则中这完全是合法的,没有问题的。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中国于1987年就签署加入了《禁止酷刑、残忍、不人道或侮辱性待遇或惩罪公约》,根据国际法规则,对一般性的罪名,国家元首拥有豁免权,但对于“群体灭绝”这样的大罪,绝对没有什么豁免权的。什么是“群体灭绝罪”呢,英文名是:Genocide,有多种译法,如有译为“种类灭绝罪”的,我翻了翻字典,觉得梁实秋先生主编的“汉英大字典”译为“群体灭绝罪”比较贴切。因为它本意是指:蓄意(有计划地)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族群、种族或宗教团体而实施杀害该团体的成员,致使该团体在身体或精神上一遭受严重伤害等。江泽民1999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发动对法轮功信众的镇压,他的政策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动用国家机器使整个国家卷入参与这场群体灭绝的迫害,这和当年纳粹灭绝犹太人有什么两样?可以说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控告江泽民是非常确切的。

记:于先生对法轮功受到的迫害似乎感同身受,我认为您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有良知的知识份子。

于:你可以把我称之为持不同政见者吧。我是搞法学的,一个国家从“无法可依”到“有法不依”再到国家元首带头违宪,逍遥法外,只有独裁国家才有这样的事发生,独裁者掌权才会使国家有这样的倒退。但是呢﹐他没有好下场的。

我们前些日子在电视报纸都看到,伊拉克萨达姆这个专制独裁政权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垮台了。此前﹐中共喉舌“中央电视台”还请了几个“军事专家”分析将要发生的战争﹐说不能“唯武器论”﹐美国“将陷入伊拉克人民战争的海洋”﹐“第二次越南战争”﹐这不是公开庇护专制独裁政权吗﹖结果怎样﹐兔死狐悲。最富有欺骗性的是﹐它在整个新闻报导中掩盖了伊拉克人民对专制独裁的痛恨﹐对民主的欢迎﹐我们都看到了﹐伊拉克人把萨达姆的塑像拉倒欢呼。专制独裁在台上﹐人们敢怒不敢言﹐它倒的时候是什么下场﹐那时候人们真实的心情才表达出来了。

说起来,我这一生经历了好几次类似这样的事﹐心情都是一样的﹐印象都特别深。当时“六、四”后不久,即6月24日我就被抓了﹐关在监狱,当年10月某日专案组接我去医院,在路上我听到他们说齐奥塞斯库夫妇被打死了,到了医院﹐看到医生护士也都兴高采烈,议论纷纷,人们到处在讲共产党这个专制政权这下完蛋了。另一次是1991年秋,适逢我生日,当时买盆鸡冠花在手上,闻苏联跨台,一时有感而发﹐心里吟道:“叶总高登坦克车﹐雄鸡一鸣天下白,今我适逢66顺,冠红似火末蹉跎”。人们受压迫,法轮功修炼者受迫害,都是独裁专制的暴政,我们现在努力争取民主,不能听任他们的残忍,世界人民对我们是支援的,中国人民对我们也是支援的,只是迫于暴政埋在心里不敢讲而已,江的倒行逆施,绝不会有好下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绝不是迷信,这是符合历史规律的。齐奥塞斯库、米洛舍维奇最后被送上法庭,中国的专制独裁者也绝逃脱不了同样的下场。

记﹕看来独裁专制者的下场还很可怕!能否请于先生谈一下您认为法轮功学员这样做的意义呢?有人认为他们在涉入政治﹖

于:我不是法轮功学员,其实我也不是民运人士。我前面提到,说我是一个具有民主思想的持不同政见者,还是比较贴切。你说我在搞政治吗?我没有政治纲领,我也没有对权力的诉求和企图。我只是凭自己的良心在指正一些当权者的不义之举而已,难道当政者有错不可以指正吗?权力政治的肮脏,实际上令清白者不屑参与,而当它肮脏到令人难以立足时我们就应该指正它、制止它,难道我们连这样的权力都是没有了吗?法轮功也经常面对一些人说他“参与政治”的指责,有许多人甚至因此而不同情法轮功被迫害的现状,这一点我不敢苟同,在我非常理解法轮功的处境。我认为他们做了一件大好事——把独裁者告上法庭:借助国际社会正义之力,制止它在中国的独裁,智慧之举,在独裁者还在台上时就诉之法律,有勇气﹗如果当时米洛舍维奇能在他在位时就送上国际法庭,那就不会让他屠杀那么多人了。

记﹕法轮功学员这么一告,您认为﹐对那些在国内迫害法轮功、迫害宗教信仰和有民主思想的人——是否会是一个警告﹖

于:是一个警告﹗对那些警察,审查人员来讲,不可以说“奉命行事”的了。你现在明知道那是错的你还去做,那是有责任的。我想他们再不敢肆无忌惮了,我知道这些迫害别人的人中有一些很糟糕,他们以整人为乐,狐假虎威,坏透了。有一点良心的人知道了要给自己留条后路的。

记﹕有些海外华人认为:法轮功在海外状告江氏,是给中国人丢脸﹖

于:这些人多数还没有认识到江氏独裁的真正面目,或者说被独裁者的欺骗所蒙蔽了。最近这个SARS病对这些人倒是一副清醒剂,SARS病去年11月就出现了,当局也是以“稳定”为借口加以掩盖,结果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掩盖不住了,等老百姓知道时情况已经失控了。大陆没有新闻自由,以某种意义上讲是剥夺了人民的知情权,而这些与人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都是不可分的。在法轮功这个问题上其实它也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动用国家宣传机器造谣,结果把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打成X教。手法是一样的,独裁者控制的喉舌是不足为信的,本质上它的一切宣传都是为其“权力”的稳定,而不是为了真正的“社会”稳定。

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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