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自民党推动修宪 倡设自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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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讯】自由时报〔驻日特派员张茂森东京17日报导〕日本自民党宪法修正大纲出炉,在安保上设“自卫军”,承认集体自卫权的行使同时容许新创的“自卫军”在国际和平活动中使用武力。宪改大纲也将日皇规定为“日本国家元首”,但行政权属于首相,女性也有资格继承皇位。自民党将在12月正式决定大纲内容,于明年建党五十周年时公布这项宪改草案。

根据日本“读卖新闻”17日所刊登的自民党修宪大纲原案,新宪增加“总则”一项,将“国民主权”、“尊重基本人权”与“新和平主义”明定为宪法三原则,使日本成为“能让全国国民骄傲、在国际社会受到尊敬的国家”。

对于现行宪法未明记,经常因是否强制规定而引发民间争议和对立的“日章旗”、“君之代”,也被纳入自民党版的修宪草案大纲,正式成为代表日本的国旗与国歌。

自民党的宪改大纲以“和平主义”取代现行宪法最受争议的第九条和平非战条款(放弃战争、放弃以武力威吓或武力行使来解决国际争端、否认国家的交战权 ),宪改大纲仍放弃战争与坚持“非核三原则”(不拥有、不制造、不引进核武 ),但承认集体自卫权的行使以及“自卫军”在从事国际和平活动时行使武力,惟在行使武力上,除紧急状况之外,事前必须经国会承认。

宪改大纲在第五章的“统治的基本机构”的第二节增设“自卫军”,以“防卫日本”为主要目的,取代目前的“自卫队”,同时明定“禁止征兵制”。在第二章“象征天皇制”之中将日皇规定为“日本国家元首”但不具国家权能,为“日本国历史、传统与文化的象征”,皇位为世袭制,女性也可继承皇位。至于国民的“新人权”方面,新宪修正大纲也在“基本权利、自由与义务”项上新增“名誉权”(包括隐私权、肖像权 )、“犯罪被害者权利”、“智慧权”等新人权。

自民党的宪改大纲也将此后“修宪”的规定加以简化,修宪的两种方法,一是“众、参两院议员半数以上赞成,交付国民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另一是“众、参两院议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自民党“宪法调查会”拟定的这项宪改大纲将在明年11月的创党五十周年中正式发表。自民党为日本执政党,也是第一大党,这项宪改草案在近年内付诸实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宪改 迈向“正常国家”

驻日特派员张茂森∕特稿

17日经日本媒体曝光的自民党宪法修正原案可望在年底定案,明年正式以“党的宪法修正草案”对外发表。此一宪改草案若经实施,在日皇制度上,日本将有机会出现女皇,在防卫制度上,日本将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在海外参与国际活动的日本“自卫军”也可以使用武力。

一九四七年开始实施的现行日本宪法是战后美军主导下的产物,已有很多条文不符当今的日本社会状况与国际情势,其中最受议论的是应否承认女性继承皇位与使用集体自卫权的问题。现行日本宪法并不承认皇家女性继承皇位的资格,而偏偏日皇家系阴盛阳衰,已故昭和日皇在连续生下五个女儿之后最后才生下两个儿子,太子即为当今的平成日皇。平成日皇虽育有两男一女,但是皇太子结婚十一年只在三年前生下一女,至今一直未得龙子,皇太子的弟弟秋篠宫与妃子纪子之间也只有两个女儿。

万一皇太子与雅子妃以后也未能得子,依现行宪法,则他的女儿爱子将来是无法继承皇位的,自民党的宪法修正案如获实现,则爱子将有可能成为首位日本女皇,对日本国民来说,这是天大的消息,大多数日本国民也持乐观其成的态度。

现行宪法的另一个盲点是日本无法藉多国间的集体防卫方式寻求安全保障。其次是目前在伊拉克从事和平维持任务的自卫队,依照现行宪法规定是不能使用武力的,而因伊拉克治安极端恶化,日本政府于是准许自卫队在遇到危险时可以使用“最小限度火力的武器”,但这只是变通的办法,严格说来也是违法的。自民党的宪改大纲原案把“自卫队”改成“自卫军”,同时也承认日本可使用集体自卫权,进一步允许“自卫军”在海外执行国际任务时,必要状况下可使用武器自卫,完全合乎当前的需要,也是日本走上“正常国家”的第一步,更是日本善尽日美军事同盟的最基本责任。

战后不久的日本没有任何力量,只能在美国的保护之下复兴,过了五十年之后,情势已完全不同;但在现行宪法下,日本什么都不能动,一切还是依靠美国老大哥是行不通的,与德国一样,早日成为“正常国家”,应该是日本宪政改革的最大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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