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二巨贪 逃亡五年引渡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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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4日讯】1995年中国境内与银行职员内外勾结挪用公款第一案――恶性透支长城卡案犯陈满雄、陈秋园5年逃亡后被引渡归案。昨天(23日)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满雄、陈秋园因与他人合谋挪用公款4.2亿多元,分别获判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

二陈夫妇此前曾被媒体列入了“中国50巨贪榜”的“榜眼”,仅次于涉案40个亿的广东开平中银支行行长余振东等人之后。

据资讯时报12月24日报导,1995年5月,陈氏夫妇携款潜逃泰国;同年6月,两人因与人内外勾结恶性透支长城卡而涉贪4.27亿余元,被立案侦查;同年8月,两人经中山市检察机关 决定逮捕,被我司法机关追逃。2000年9月1日,陈氏夫妇被泰国警方抓获。当年11 月,夫妇俩因非法入境等行为被泰国清迈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02年1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将两人从泰国引渡回国,并于当日执行逮捕。
  
**豪赌欠债 内外勾结 挪用银行资金4.2亿

涉贪4.2亿!陈满雄、陈秋园既非高官,又不供职银行,这对经商夫妻究竟为何、又是如何把这笔钜款从银行纳入了自己的口袋?钜款流向了哪里?

早前,陈氏夫妇做生意成为当地的富豪。有了钱,原本就嗜赌的陈满雄“开”进了澳门葡京赌场。陈氏夫妇在葡京赌场狂赌,欠下钜额赌债。为归还赌债而又不至破产,夫妻俩勾结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副科长池维奇(均已被判刑),挪用该行资金。判决书显示,1994年8月,二陈通过冯伟权冒签转账,从中行挪用350万元用于还债; 1995年5月二陈潜逃之前,又通过冯伟权在其他银行客户的账户上做手脚,挪用银行884万元,用作逃亡费用。

经查,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间,陈氏夫妇与冯、池两人内外勾结,利用二陈在该行申领的长城卡,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的贷款申请、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恶性透支的手段,共同挪用了中行中山分行的资金48笔共计42749.723万元。其中有41515.723万元还赌债。

**露马脚 卷款外逃 整容混迹泰国5年

1995年4月,陈氏夫妇获知两人的长城卡已被中行关注,便与冯伟权密谋挪用了最后一笔资金884万元,决计出逃。据知情人称,两人一开始去的是南美洲。后来,在香港、新加坡几经辗转,最终在泰国清迈落脚。为彻底隐藏自己以往的身份,陈满雄不仅漂白了皮肤,还不惜在脸上动刀做了整容。
  
陈氏夫妇在泰国买到泰籍身份证,分别更名为苏·他春和威帕·颂斋。“落实”正式身份后,两人开始利用挪用的银行款在当地做起生意,并大胆添置豪宅名车,成功跻身当地上层社会,混迹泰国5年。

**遭追捕被引渡回国

据报道,在确认两人身份后,中国方向泰国提出了逮捕陈氏夫妇的要求。

2000年9月1日凌晨,陈氏夫妇驾宾士出行,被守伏的泰方警察抓获。同年年11月,被泰国清迈府法院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罪”, 分别判决有期徒刑13年10个月和11年4个月。

2002年12月26日,中国当局将二陈从泰国引渡回国,并于当日执行逮捕。今年8月9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二陈提起公诉。昨日,中山市中院对本案一审宣判。以挪用公款罪名。判处陈满雄无期徒刑,其妻陈秋园则判有期徒刑14年。昨日宣判后,两人均表示不服,决定上诉。

**后记

(一)尽管陈氏夫妇“只”拿了884万元潜逃泰国,但他们在境内境外的财富仍很惊人。据统计,除检察机关扣押了他们位于泰国曼谷、清迈和国内的一大批财物;在挪用公款期间,陈氏夫妇曾靠经商所得归还部分款项给中行;1995年二陈案发后,中山市检察院扣押了他们位于中山的别墅、写字楼等8处物业及宾士车2辆,折合3238.5万元退还给被害银行;加上通过法院拍卖两人位于澳门的物业,截至目前,二陈挪用公款犯罪数额中,尚有3.1亿多元未能追回。

(二)冯伟权、池维奇系国有银行职员。1996年经广东高院二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期徒刑20年和无期徒刑。
档案

(三)陈满雄,男,今年38岁,中山人,小学文化,经商;陈秋园,女,42岁,中山人,高中文化。1992年前后,在中国银行中山分行下一储蓄所工作的陈秋园辞职下海,与丈夫开起“夫妻店”——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主营贸易和房地产。陈秋园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满雄任公司经理。中国巨贪4.2亿第二 逃亡5年引渡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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