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将使城规条例形同虚设

汤家骅:维港填海判决破坏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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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香港报导/中环填海争拗于九曰在高等法院裁定政府胜诉后,暂时告一段落,败诉的“保护海港协会”将在二十八天内决定下一步行动。

很多市民可能会对法院的判词不大了解,只知道政府在城市规划上有最终的决定权,有社评更认为协会应该与政府合作,让中环填海工程继续进行。不过,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汤家骅看过法院判词后指出,判决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剥夺了市民在城市发展被咨询的权利。他更认为,“今次的判决对法治和法理的影响是不可以接受的”。

汤家骅说,在判词中法官指行政会议在法律上是有决定城市规划图的权力,是“对了大半”。判决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容许行政会议绕过城市规划委员会,重新审核中环填海规划图。

汤大状解释,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城市发展计划的机制,是由城规会制订,在法律上城规会有权力和责任去咨询市民,这是《城规条例》的基本法律原则。由于行政会议没有法律责任也没有机制去咨询市民,市民也没有权利去要求查看行政会议的文件,从而剥夺了市民被咨询的权利,违反了《城规条例》。

汤家骅续说,按此推理,虽然去年终审法院判决将湾仔填海规划图发还到城规会检讨,城规会也很难有一个公正的决定,假若咨询结果是否决湾仔填海,但因为中环那段已经建好,政府会上诉到行政会议,行政会议会推翻湾仔的否决。换句话说,今次的判决,不但剥夺了市民在中环填海的咨询权利,也间接剥夺了市民对湾仔填海的咨询权利。

汤家骅指,判词中没有在这方面作出详尽的解释,令人觉得遗憾。他说,在法理上,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如果每次行政会议都可以当城市规划“无到”的话,《城规条例》有等于无,市民间接失去了被咨询的权利,涉及到的是法治和法理的基本原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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