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主派删违《基本法》字眼再提动议谴人大

【大纪元5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思婷香港报导)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何俊仁答允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的要求,修改原动议中谴责全国人大常委会违反《基本法》中“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的字眼,如期在五月十九日提出遗憾人大常委否决普选的动议。

民主党副主席何俊仁拟在立法会上提出“遗憾及不满”人大常委的动议被否决后,十日开会商讨对策。下午二时,何俊仁在民主党主席杨森陪同下召开记者会。何俊仁说,他新提出的动议会删除原本动议中的“既不符合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的字眼。

立法会主席范除丽泰上周将何俊仁的动议退还,她指原议案中指人大常委否定○七、○八年普选是不符合“一国两制”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的句子,会影响人大常委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她要求何俊仁于十日下午五时之前,删除有关字眼再供她审批。

何俊仁表示,他的新动议将不会有这一句,又指曾考虑寻求司法复核,但担心时间太长及可能引致另一次释法浪潮才作罢。


“《基本法》四十五条关注组”成员梁家杰大律师,较早前在一个电台节目中表示,他不同意范太否决何俊仁提出对人大常委的遗憾动议,但他认为民主派不适宜在现阶段为此问题进行司法复核。

他强调,法院不是处理“政治争拗”的好地方,“政治问题应交政治场合解决。香港的法院是就具体的观点或事实争议作裁决,法官不可能加入个人的政治考虑。

何俊仁五月十九日原“遗憾全国人大常委否决2007年及2008年普选”动议措词如下:

“鉴于香港广大市民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断然否决香港2007年普选行政长官和2008年普选立法会全体议员,及决定维持立法会内功能组别和分区直选议员的现有比例,与议员提出的法案和议案分组点票的程序,本会认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既不符合‘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亦完全漠视了香港市民对民主的普遍诉求,本会对此表示遗憾和不满。本会呼吁香港市民继续全力争取民主,永不放弃。”

何俊仁于十日再次交予范太审批的动议措词,删除了“既不符合‘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亦”字眼。(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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