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国家统一法对付台湾还是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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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7日讯】台湾陈水扁总统取得连任之后,香港的亲中报章报导,北京正在制订《统一法》对付台独分子,维护国家主权。及至陈水扁五二零宣誓就职之后第二日,中国外交部举行”吹风会”,向中外记者公布有关立法的消息。身兼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的人大常委信春鹰在会上说,人大正考虑草拟国家统一法,但目前未有立法时间表,法律制订后,任何人从事分裂国家活动,都会受到法律追究。由于香港人是中国人,所以她说,有关法律会适用于香港,举凡搞分裂的国民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但台湾人又是否中国公民,受到”统一法”制裁呢?

在中国地图上,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在国际社会中,与中国有邦交的国家都认同北京”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实情是,台湾是一个政治实体,有民选的政府,独立的经济体和官僚架构,其司法制度和社会制度亦有别于大陆体制。台湾又有《美台关系法》来扩充军备,捍卫领土。因此,陈水扁总统从来不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肯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跟北京探讨统一问题。

陈水扁在五二零职演说中,虽没有用上”一边一国”、”一中一台”等字眼来论述两岸关系,亦没有提及四年前就职时所提出的”四不一没有”,但他说,不会改变其一贯政策,会继续实事求是地发展台湾政制、修订台湾宪法,又承诺会尽力维持台海的和平稳定。陈水扁并对到贺的美国学者专家观礼团说,”重要的不是说而是做”。因此,北京以”渐进式台独”来形容陈水扁的就职演说,并抛出《统一法》来予以对付,又透过解放军空军中将刘亚洲撰文向台湾发出警告,说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曾说过,”台海必有一战”。可惜,台湾传媒并不重视,其效果形同泥牛入海,一点作用都没有。因为,生活在台湾的人民又怎会理会大陆的《统一法》,怕受制裁呢?更何况是身为总统的陈水扁呢?所以,台湾当局对有关消息,置若罔闻,不屑一顾。台湾传媒亦没有作跟进报导。

有学者认为,大陆要制订《统一法》,主要是做来给美国人和华人看的,用以截断内地人和海外华人跟台独的关系,中止台独的发展,并且于出现状况时,北京有法可依,可即时向台湾动武,不给国际社会任何口实同情台湾,支援台独。但正所谓”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有那一个国家在发动战争之前,会事先看看例书,依法行事的呢?

香港《明报》美西版于五月二十二日报导,《统一法》有三大要点。一、旨在分裂中国或破坏、阻挠中国统一的行为,分别以”叛国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国是罪”等论处。二、只要行为是在中国领土上发生,或发生时有关人员身份是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的中国籍居民,均依法予以制裁或惩罚,追惩时限为一百年。三、国家元首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商讨发动总攻的时间、地点和实施方案,无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另外授权。人大常委信春鹰对传媒人说,任何人做出分裂国家的行为,都会受到惩罚。她所说的任何人,当然包括台湾人,香港人和大陆各省市特区的人民。

因此,香港传媒对有关立法大为紧张,怕法律生效时,中央政府会以言入罪,剥夺港人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令”一国两制”荡然无存。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和《基本法》四十五条关注组成员余若薇都认为,《统一法》可能与现时仍未立法的《基本法》二十三条当中”分裂国家罪行”条款有抵触。他们都希望中央不会将有关法律加诸港人身上。更有学者指出,此举是变相迫使港府如期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立法。然而,中国法律界就认为,《统一法》是全国性的法律,将凌驾《基本法》之上,延伸到香港。因此,港府可做的只是安抚港人,回应说《统一法》目前仍处于研究探讨阶段,是否适用于香港仍未有决定。之不过,港人在人大一再释法之后,已对中央失去信心。今天港人已失去代议政制的自由,日后,《统一法》执行时,恐连言论自由亦会失去,剩下来的,只可能是经济自由和出入自由了。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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