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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行政机关已依法处理中国大陆配偶定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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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日电)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今天表示,有关中国大陆配偶定居案件,已由台湾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中,如中国大陆配偶及相关民间团体将审查与没有尊严或地位划上等号,就是误会相关法令及建置的目的。而中国大陆配偶所采行的抗争手段,只是徒增处理的困扰,对案件处理并无实质助益,希望中国大陆配偶及两岸家庭理解。

陆委会今晚发布新闻稿表示,有关“大陆配偶抗议定居审查趋严,相关审查内容、审查期间、何人需要审查等联审办法没有详细告知,且审查期间超过一个月”等相关报导,其内容多有所误解。

陆委会指出,有关定居设籍事项,政府已参考各国通例建置审查机制,法令已有明定并经公告,行政机关是依法处理中国大陆配偶定居案件,相关机关并无刁难或刻意迟延的情事,希望外界不要擅自揣测。

关于中国大陆配偶移入台湾地区,实属移民政策的一环,世界各国对于外来人口移入,尤其是入籍或公民权取得,均设有审查制度,以确保国家安全及利益,且参考外国立法例,审查期间一般是半年至一年之久。

陆委会说明,修正后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于中国大陆配偶申请定居,除原订的消极要件外,另增设须符合无犯罪纪录、财力证明、符合国家利益等积极要件;内政部所修正的“大陆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也增设境管局受理定居案件后,须由内政部邀请国安局、陆委会、法务部及有关机关组成联合审查会审查,以便落实执行。

据了解,有关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审查对象、审查内容、积极要件、消极要件等事项,主管机关内政部均已对外公告,民众可迳上内政部、陆委会网站查阅。陆委会指出,相较于世界各国对取得公民权的审查期间设定在半年至一年,因此境管局有关定居联审制度的审查期间实际上已快速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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