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梅荪:李柏光深陷囹圄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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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梅荪:李柏光深陷囹圄之真相

作者:俞梅荪


【大纪元1月3日讯】谭嗣同曾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如今,李柏光、赵岩倡法治而羁法网,引发了人们对法治的考问与启迪。

12月14日下午,李柏光被懵去福建省福安市农村,立即被捕。至今已10天了。警方既没有宣布其罪名,更没有通知其家人,23日又把拘留期延长至30天。如今,虽然已经不会发生哥白尼、布鲁诺因为发现日心说而被烧死。但是,柏光兄身陷魔穴,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必被罗织各种罪名。我感到悲哀:大家看好的胡温新政,将走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宪治国,依法行政”的振兴之路。但这次,宪法学博士竟被他所信奉的法给愚弄了!

12月21日晚上9时许,10个福安市警察突然闯进李柏光在北京的住处,大肆搜查。他们翻箱倒柜撬锁,连厨房厕所都不放过。在法学书生屋里,都是公开倡导法治的文字和纸,无如何秘密和违禁品可言。他们一直折腾到次日零点多,不仅抄走了4大袋子有关要求罢免的材料,还拆走了两台电脑的硬盘和一些软盘。警察刚走,立即下起了漫天大雪,降雪量是近年少见之大,竟使飞机、火车、高速公路都停了,真是天怒人怨。

22日下午,我去柏光兄的住处。看着满目的狼藉,我怒发冲冠,仰天长啸。近两年来,柏光、赵岩和我,经常在这里探讨如何以宪治国,依法行政的新问题。我们还与农民兄弟在此大碗吃肉大碗喝酒,与各地上访者探讨维权与罢免的可行性。试图为胡温新政探索和平、理性、非暴力、法治化解决官民冲突的以宪治国新出路,促进了社会安定和法治建设的进程。所有酝酿罢免的文书,都是在这里诞生的。居无定所的赵岩兄也常住在此。受他俩影响,我投身于唐山“万民折”罢免案而奋不顾身地干了一把。如今,他俩却深陷囹圄,使我孑然一身,又无以相助,痛心疾首,万般无奈。

我默默地在书房里清理他们的“遗物”。翻出几本由官方杂志首次报导福建农民要求罢免其市长事件的《现代文明画报》。这是我们在2004年夏季与该杂志社反覆酝酿切磋,由柏光兄撰写而成,用刘柏江的笔名发表。8月份,柏光兄兴奋地把终于出炉的这本图文并茂杂志送给我,至今我也没顾得上细看。现在,我把其作为珍贵的纪念品带走。

冒着冰雪,我跌跌撞撞地到家已深夜。细读《现代文明画报》2004年7月号的《公民,能罢免市长吗?--新中国第一起公民诉求罢免市长案纪实》,使我百感交集。当我读到“福安市公安局马政委(农民要求罢免的市长蓝如春的夫人)扬言:‘别看领头要求罢免市长的农民代表们干得欢,我们要秋后算账,治他们死罪,看他们还敢对市长兴师问罪!’该市公安局已把近百名维权公民内定为‘动乱分子’,准备伺机将其一网打尽”。(见附件2,网民的呼声与市长夫人的决心,一节)。由于此文在官方杂志发表,文字十分拘谨,我听柏光兄叙述的各种实际情况要严酷得多。

读罢此文,我恍然大悟,难怪这回抓捕柏光兄的行动如此诡秘而迅疾,是福安市公安局政保科办的案,这正是马政委直接领导的重要部门。柏光兄的福安之行,不慎掉入蓄谋已久的陷阱!由于柏光兄新近已在某杂志打工,该杂志以单位出面派人千里迢迢前往交涉,这位不可一世的马政委竟拒绝会见。边远地区一个小小的马政委,为其丈夫保驾护航,竟胆敢大规模调动警察抓捕柏光兄并抄家,镇压要求罢免其夫的成千上万的失地农民;竟胆敢公然对抗胡温新政,对抗宪法和一切法律!她滥用权力,顶风违法,进一步激起民愤,罪大恶极。

我要把柏光兄的这一雄文上网,让世人知道其真相。我边打字,边修订,随着键盘敲出的字字血,声声泪,忧患与激昂地缓缓道来此案的来龙去脉,使我重温这一悲怆的宪政先例的全过程。回想起2003年4月,赵岩兄兴奋地告诉我,福建省万名农民联署要求罢免市长的重要事件。我当即撰写成一段文字,加进我和王俊秀、赵岩合作刚完成而正要发稿的《立法的社会论争和民间游说与司法解释互动》一文。几天以后,赵岩兄又要我删去这段文字,说是他所在的《中国改革》已封杀了此事,不删会给他带来麻烦。我不愿忍痛割爱,只是删去了在注释中由赵岩提供此案的说明,发贴在《博客中国网》(见附件)。

往事不堪回首,往事并不如烟。我努力修订这篇浸透着数万失地农民和他俩的血和泪,惊天地泣鬼神的不朽之作,干了两个通宵。我心如刀绞,欲哭无泪。黎明近了,值此圣诞之夜,柏光兄作为虔诚的基督徒,愿上帝与他和赵岩同在。无数朋友和失地农民默默地为他俩祈祷祝福,希望明天是个艳阳天。

惶恐滩头说惶恐,伶仃洋里叹伶仃。平安之夜盼平安。

冬天已经来临,春天怎能遥远。

俞梅荪匆笔于2004.12.25圣诞节

附件:1,

2003年5月首次报导,福安市万名农民要求罢免市长的宪政先例

2003年5月,福建省福安市万名农民联名上书省人大、市人大,要求罢免市长兰如春、副市长刘宗廷、陈灼生,及其文化、环保、农业、土地、交通等5个局的局长。近年来,市政府一班人领导不力,例如把明代古建筑--顺济宫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在强行拆迁过程中,出动警察殴打和拘捕群众;挪用民政部门应发放给5000多名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的救济金1800多万元,致使这些人苦不堪言;疏于水利建设,造成水灾;疏于环保,造成河水严重污染;侵吞公路建设款,造成公路质量差,交通事故频发等等,人们怨声载道,激起民愤,纷纷起来,要求罢免市长及其一班人马。市政府调动行政和公安力量,用各种手段阻止人们签名,对为首者打击报复。这是新中国首次公民要求罢免县级市长的事件,已引起省人大、市人大及中央媒体等多方广泛关注。此事仍未结束,人们试目以待。

引自,俞梅荪、王俊秀、赵岩等,立法的社会论争和民间游说与司法解释互动(25000字)博客中国网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8031.html,2003年5月19日

本文被评为宪政论衡网征文第一名,2003年5月底
本文被选入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2003年会论文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刊载于《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4年第2季刊

转自《民主中国》(12/31/2004)。本文又经作者修改,重发。

12月21日深夜,福安警方来北京抄家,扔在李柏光书房地上的材料.@

翻乱的书和材料@

李柏光书桌的抽屉被撬开@

拆走硬盘的电脑主机@

拆走硬盘的电脑主机@

拆走硬盘的电脑主机@

合住的朋友的成捆书包被搜查@

合住的朋友的箱子和背包也被打开翻乱和一些材料@

附件:2,

本文原载《现代文明画报》2004年7月号,封面标题第一条。

目前,从福建省宁德市传来消息:曾两次被当地公民万人签名要求罢免的宁德市副市长、原福安市市长蓝如春已提出辞职。

这是否意味着,新中国第一起公民诉求罢免市长的案例,在中国新政高扬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文明旗帜下,产生了初步的实践性效应?……

公民,能罢免市长吗?
新中国第一起公民诉求罢免市长案纪实

特约撰稿人刘柏江

发端:第一次要求罢免市长

2003年3月1日,福建省福安市公民缪孟康打电话给在北京时任《中国改革》记者赵岩,向他请教用宪法和法律要求罢免福安市长蓝如春一事,并起草了罢免理由书。

2003年4月8日,福建省福安市下属几个镇的农民,特别是福安市穆阳镇苏堤村的村民为了讨还被当地政府拖欠了27年之久的2000多万元欠债,在长达20多年的上访求告无门后,通过学习国家宪法和法律,毅然拿起法律的武器,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联合其他镇的公民,发起了一场万名公民联合签名活动。4月8日下午,缪孟康、缪绍和等人分别向福建省人大和地级的宁德市人大、县级的福安市人大递交了要求罢免福安市市长蓝如春的罢免理由书。这一在“非典”期间发生的、开中国历史先河的事件一出现,立即震惊了福建省领导。福建省委和宁德市组成专案组调查这一事件的整个过程。全国人大领导也非常重视。

以下便是福安公民递交的《福安市万名公民罢免市长理由书》摘要:

我们是福建省福安市一万多名公民。今天我们怀着沉重的心情,向你们反映发生在我们福安市的违法乱纪行为。

近几年来,福安市政府领导,不按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办事,更不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一些行政官员不依法行政的行为对我们百姓的利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害。

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罢免和被罢免的权利。我们认为,本届市政府主要领导人,已不配当人民政府的领导。所以我们特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福建省人大、市人大提出申请,坚决要求依法罢免市长蓝如春的职务。罢免理由如下:

(一) 十年内800亩耕地丧失殆尽

板中村现有村民3000多人,上世纪八十年代原有耕地800多亩,人均耕地不足0.4亩。1992以来,先后被征用500多亩耕地,现在只剩下过坑洋的250亩耕地,人均耕地不足0.1亩,而且当地工业区开发又不能解决村里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所以耕地仍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

从1992年以来,福安市板中工业开发区、福安市职业中专学校等单位因建设用地先后征用板中村500亩耕地。市、乡、村某些领导分别从中渔利数百万元。其中,福安市职业中专学校迁移重建而征用板中村100多亩耕的事最为腐败。市长蓝如春等人从中牟利上百万元。

2000年,原建于福安市阳头街道办的职业中专学校的地皮被市里出让,搞商品房开发,以30万元/亩的价格出让,共得土地出让金800多万元。然后,由市长蓝如春出面,办理征用板中村100多亩耕地的手续,并以5万元/亩的价格从市企业局下属的开发公司购得100亩耕地,用于重建学校。然而,市企业局下属开发公司却是以1.2万元/亩的价格向板中村征用耕地,其中每亩相差3.8万元,共计580万元。之后,该开发公司负责人因受贿被司法机关追究。

(二) 多次动用警察迫害保护文物的百姓

福安市政府无视文物保护法,强行拆除明朝古建筑一一顺济行宫。该宫所奉祀的“临水夫人”在台湾及东南亚一带有比较广泛的影响。福安市政府领导收取好处,竟不顾文物保护的法律责任,不顾人民群众要求保护文物的呼声,强行将顺济行宫卖给房地产开发商,致使具有五百多年历史、始由明抗倭英雄王钏建的这个顺济行宫毁于一旦。在强行拆迁的过程中,福安市政府动用警察殴打和拘捕群众(详见《工人日报.文物保护遭遇房地产开发》)。

(三) 挪用1800多万救济金

2002年,市政府挪用民政部门发放给五保户、残疾军人等5000多人的救济金1800多万元,致使这些人生活穷苦不堪。

(四) 侵吞少数民族公路建设专款

侵吞福建省民委拨给少数民族建设社岭公路专款近百万元,且不包括群众自筹资金20多万元,致使社口镇7个村5000多人至今过着手提肩挑的日子。该路完全是一条“水”和“泥”的路,然而政府居然上报验收合格。这条路因为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已夺去十多条生命。

(五) 一条威胁穆阳苏堤人民的悬河

福安市穆阳镇苏堤村的灌溉水渠被改建成发电站。二十多年来,水渠每逢发电或降雨,水位上升,渠水便渗漏,冲毁沿岸的房屋、农田,已有数十条生命被夺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同时,市政府还侵占农民土地费几千万元。市长蓝如春扬言:“一分钱不给你,看你上哪能告赢!”20多年来,当地群众状告无门(详见《中国改革.农村版》2005年第2期)。

(六) 侵吞数百万土地赔偿费

2002年福安市溪尾镇林江村土地赔偿款数百万元被镇村两级侵吞,群众上访还遭打击报复(详见《中国改革.农村版》2005年第四期)。

(七) 莲池广场腐败案

福安市莲池广场开发,政府及蓝如春市长与民争利,群众怨声载道。原本是造福工程,现在却引发群众自爆案。市长蓝如春收受贿赂5万元和20条中华香烟,之后其退还5万元(详见新华社《福建内参》,2002年刊发后,蓝如春买通有关纪检官员,其罪责没有受到追究)。此事在当地群众中影响极坏。

(八) 青青穆阳溪,竟变牛奶河

穆阳溪山青水秀。因河沿岸的石材厂的污染,致使河水变成白色,严重影响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群众请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但均未有结果,而环保局长却说:“河水变成牛奶河,你们正好也省去了订牛奶的钱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蓝如春市长已不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诚望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市人大,依照江泽民主席“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胡总书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原则,支持我们在中国首次依照宪法赋予的权利,依法举行全福安市市民公决。请依法关注和监督我们全民公决的罢免过程;或者召开宁德和福安两级市人大会议,启动罢免程序。以此维护福安市人民的稳定团结,推进福安市乃至宁德地区和福建省的依法治国、民主政治及政治文明的发展……

反响:各种角色各自演绎

省人大积极反应 蓝如春拦路阻击

缪孟康等人将万名公民签名册和罢免市长蓝如春的理由书送到宁德市人大和福建省人大,引起高度重视。福建省人大迅速对此事作出反映,当日值班的负责人对缪孟康说:如果这件事成功了,那就是为中国走向民主法治干了一件大好事。不久省人大正式去函,约请缪孟康等公民代表于4月21日面谈,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蓝如春却利用自己手中的市长权力,将各乡镇干部组织起来,用各种手段阻止福安市公民继续签名,并且恐吓已经签名的群众。这使签名活动无法继续进行,已经签名的群众也有部份人开始退缩,但是仍有8000名群众坚持正义,要把中国第一起公民罢免市长的活动进行到底。

2003年4月5日,赵岩向新上任的《中国改革》杂志社社长申报福安罢免事件的新闻选题并获批准。之后,他就到福安签名现场采访。

4月底,蓝如春等人到《中国改革》杂志社游说。原定刊发的福安公民罢免市长的新闻稿被总编叫停。

4月末,吴邦国委员长在江西考察时指出:法律是给人民用的。

福安市人大官员与公民如此对话

2003年5月14日,福安市人大领导在与杨头镇和穆阳镇公民的对话中说“你们老百姓不知道有关罢免程序中,现在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这次罢免不能进行。法律规定,只有1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才能进入罢免程序。”

一位公民质问人大领导:“由于人民的人大代表,不是人民选的,他怎能接受人民的意愿、把其变成议案呢?你是否知道1986年吉林省梨树县老壕村海选村长的故事,开了中国民主选举之先河?当时的法律也没有规定村委会可以民主选举。正是由于老壕村村民的首创精神,中国的民主才有了一大进步。1998年11月4日,中国才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现在,全世界都知道福安市万名公民要求罢免腐败市长,可是从市到地区、到福建省,没有一名人大代表来向我们询问,为何要提出罢免蓝如春。因此,我们要依靠宪法的主张来修改地方组织法的有关罢免程序,至少我们坚持主张福安市全民公决的权利,以推进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前进步伐。希望你们依照宪法办事,依照民意办事,不要把人大变成蓝如春等腐败官员的后花园子!”

网民的呼声与市长夫人(公安局马政委)的决心

作者:网友(我爱天安门) 2003-0514-15:09:27发帖:2003年5月14日,据福安市委宣传部一名官员透露,在全国人大要求福建省人大关注万名福安市民罢免市长的事件后,福建省人大和宁德市人大先后派调查组进驻福安,可是调查组成员只是在福安市委和市政府的宾馆内吃喝玩乐,等着福安市人大的汇报材料。福安市人大主任向省人大和市人大工作组汇报说:“签名要求罢免市长的公民没有一万人,只有几百人,而且要求罢免的理由不充分。”由此可见,福安市人大并非是人民意志的代表机构。

据蓝如春的夫人(福安市公安局马政委)扬言“别看领头要求罢免市长的农民代表们干得欢,我们要秋后算账,治他们死罪,看他们还敢对市长兴师问罪!”该市公安局已把近百名维权公民内定为“动乱分子”,准备伺机一网打尽。

打击报复的行动与福安公民的呼声

2003年5月23日,福安市退休老干部郭寿绿在福安市公安局工作的儿子,接到了市公安局马政委(蓝如春的夫人)的通知:“经市委书记林绪荣等领导研究决定,你要到农村接受锻练。”

一周前,郭寿绿接到福安市素有黑社会老大之称的临江村王某的几次电话:“你跟蓝市长作对,就是同福安市的黑白两道作对,不会有甚么好下场,小心你的儿子的身家性命!”

一周后,郭寿绿的儿子果真被调出公安机关,不幸被黑社会言中,让人不得不深思。

穆阳镇的退休教师缪孟康,向上级机关递交了要求罢免蓝如春的请愿书之后,蓝如春指令穆阳镇的领导,将缪康退休后的虚职──穆阳镇退休教师协会会长及穆阳镇老年人协会会长的职务撤掉了。

有学者认为:从以上两起明显的打击报复来看,也许可以说明,福安市委和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人的思想意识,还停留在阶级斗争阶段。即为:你要罢免我,就是同我作对,我怎能不给你找个小鞋穿?即使穿不上小鞋,也要使你的家属和亲属受到株连。

对此,福安市的一些公民愤慨地说:“腐败分子不好好想一想自己已经触犯了哪些党纪国法,相反却打击报复依法行事的郭寿禄和缪孟康。他们的此举,只能使更多的公民觉醒并参与罢免活动。我们希望党中央、全国人大尽早派专职人员来调查民意,推动要求罢免事件的合理合法进行!”

福建省派出调查组,了解真相了吗?

2003年5月28日,据宁德市政府的一位副秘书长向外界透露,福安市万名公民罢免市长事件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卢展工提出成立福安市万名公民罢免市长事件调查小组,由省纪委书记梁绮萍带队到宁德市实地调查。省政府原本是要根据十六大精神,对蓝如春等腐败官员为何会导致如此民怨沸腾,进行彻底调查。可是,省里的精神到了宁德市里就大打折扣。以市委张军喜副书记为首的宁德市专案组组长却向梁绮萍汇报成为:“万名公民要求罢免市长之事,只是由几个老人和小孩发动的,只有千八百人参加,根本没有万人。”

据该副秘书长透露,早在20天前,由福安市委书记林绪荣组织的调查就已核实为7850人,新近又有两镇的两千公民参加了要求罢免的签名,怎么能说只是老人和小孩的事呢?即使真的只有“千八百人”,那不也是民意吗?他们又岂是“小孩发动”得了的?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但颇有良知的副秘书长含着泪说:“福宁高速公路,国家投资70亿元,而实际用于这段公路建设的资金不足50亿元,其中有20亿元是通过蓝如春之手流向发包商的回扣囊中。公民要求罢免是蓝如春应有的下场!”现在,刚修不久的高速公路已经垮塌。

杨头镇上百名公民到宁德市政府反映, 5月29日,蓝如春带领上百名警察到穆阳镇核实签名的名单,以达到恐吓公民、不让其讲真话的目的。不知作为省“钦差”的梁绮萍是否知道蓝如春的如此恶行?

新闻媒体前来采访,被“摆平”了吗?

2003年6月11日,据宁德市委副秘书长某某说,万名公民罢免福安市长的事件,经由中央高层领导过问,北京主流媒体《××日报》和××通讯社均派出记者到当地采访。据福安市委宣传部的一位副部长说,国土资源部和公安部也就罢免事件派出专员到福安调查。

可是令当地人民不解的是,6月10日晚,福安市委和市政府官员竟然向许多百姓谎称,他们已经“摆平”前来调查的专员和记者了。如今,对事件的进展,福安市数十万名公民拭目以待,记者和上级官员能否被当地官员摆平已成为福安人民的悬念!

2003年10月,香港有线电视台记者蔡淑仪到福建省闽候县采访要求罢免青口镇镇长的事件后,也到福安采访了万人罢免蓝如春的事件。

当时,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记者在谘询了法学专家杜钢建、蔡定剑,并经过台长批准后,由记者王猛带人去了福安,每天采访几百人,福安人民非常高兴和欢迎。然而,这时却有人说,这是与党和政府的对抗行为,政府肯定要镇压。但法律专家认为,这不是对抗行为,而是法律行为……

著名律师如是说

北京市安平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关安平律师,对发生在福安的罢免活动评论道:“我们不仅要关心三农问题,也要关心普通市民的民主权利问题。农民目前已经有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他们依法有罢免村委会主任的权利,那么市民是否有罢免居委会主任、区长、市长的权利,这是宪法规定的无可置疑的问题。但在程序上如何立法、如何操作,这必须用“三个代表”的精神改革现行制度,创造一部新的法律。农民的权利目前还只限于罢免村委会主任,是否可以扩大到罢免乡镇长、县长、市长以至省长?因为农村的很多问题并不一定就是村委会主任一手造成的,相当一部份是上级干部直接插手使然。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罢免权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只局限于罢免村委会主任,应该向前推进,这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各级党委和人大应该抓住这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积极响应,有所作为,推进相应的政策和法律的尽快出台。各级人大、各级政府应该积极支持广大公民的这一合理、合法、正义的要求,如此才不辜负十三亿人民的嘱托和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各级领导的期望。全国人大应派专门调查组去现场观摩指导,特别是新加入的20名特别常委,应到福建去考察并总结福安广大人民的正义举动,为人大改革提供宝贵经验。”

延续:第二次诉求罢免市长

要求罢免福安市长蓝如春的事件爆发后,福安市政府归还了给苏堤村村民的150万元,但离欠农民的2000多万元还差得很远。广大农民虽然心里不服,但从这次活动中看到了用法律来维护公民权利的巨大力量。他们决心继续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是,村民派代表到北京聘请宪法学博士李柏光担任他们的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法律谘询服务。

2003年12月上旬,李柏光和赵岩去福安市所属的几个镇的农村考察。他们目睹广大农民失去土地后生活的悲惨情景,调查了当地的地痞恶霸是如何用黑社会暴力手段来控制当地乡镇和村级政权,迫迫农民,侵吞村集体资产,贪污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了解到农民维权多年上访或诉讼而毫无结果。村民代表决心发扬2003年的“公民罢免”精神,在2004年继续要求罢免那个非但没有被撤职查办、在2003年经受了“罢免活动”,反而官升一级、担任了地级市宁德市副市长的蓝如春。

2004年1月19日,福安市几个乡镇的村民代表缪绍和、叶锐武和他们的法律顾问赵岩、李柏光,经过商研后,撰写了要求罢免宁德市副市长蓝如春的动议书和公民联署格式文本。

以下便是《要求罢免宁德市副市长蓝如春的动议书》摘要: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们是福安市穆阳镇苏堤村、赛歧镇青江村和江兜村、溪尾镇林江村和填湾村、湾坞乡下广村的村民。根据《宪法》第2条、第41条和第101条规定,我们向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要求罢免宁德市副市长蓝如春的特别动议。请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尽快启动罢免宁德市副市长蓝如春的法律程序。我们提出罢免宁德市副市长(原为县级市的福安市市长)蓝如春的事实与理由如下:

第一,福安市穆阳镇苏堤村在26年前为了修建穆阳溪水电站而被占耕地280亩,这使苏堤村每年损失至少60万元。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穆阳溪水电站应该赔偿苏堤村几千万元(含利息和股份)。但是,我们苏堤村的失地农民上访告状26年了,许多村民因上访而被非法关押、判刑和劳教。宁德市政府管辖的福安市政府对我们村的呼吁历来置若罔闻,福安市政府长期的行政不作为,对我村农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经过2003年的罢免事件已返还150万元,但是绝大部份补偿费仍然拒绝归还我们。苏堤村提出应该享有穆阳溪水电站的股份,但是电站与民争利,不给苏堤村应得的股份。

第二,为建福宁高速公路福安连接线而征用福安市赛歧镇青江村基本农田65亩,1999年福安市高速公路指挥部拨给青江村委会的征地补偿费50多万元,实际到达农民手中却只有20多万元。四年多来,我们村民一直到宁德市和福安市政府机关集体上访告状,但是福安市政府不依法行政,导致我村征地补偿费至今没有落实到村民手里。

第三,为建福宁高速公路福安连接线而征用的福安市溪尾镇林江村基本农田200多亩,按规定,应给林江村1760万元的补偿费,而我们林江村村民只领到11 3万元。我们从1999年以来一直上访告状,但是宁德市和福安市政府拒绝依法解决我村的问题,导致我村的失地村民至今生活艰难,上访人员受到村长陈灼新的死亡威胁。

……

第七,蓝如春和林旭荣大搞违法拆迁,未经省文物局批准而擅自下令拆除阳头镇具有500年悠久历史的奶娘宫,严重破坏国家法律保护的文物,大搞房地产开发,激起阳头镇万名市民的强烈抗议和示威,导致两人在拆迁过程中死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正是由于宁德市和福安市政府的领导人不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没有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没有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人民利益无小事”的重要指示办事,不顾人民群众的冷暖和安危,不依法履行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宁德市和福安市政府多年来对我们的问题置若罔闻,这种严重的官僚主义和渎职行为导致上述问题久拖不决,使得广大村民一年四季集体上访告状,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

为此,作为原福安市市长、现为宁德市副市长的蓝如春应当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我们深受其害的广大村民积极响应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反腐工作会议上发出的“对于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的号召,认真学习江泽民主席关于“违宪是最大的违法”的指示精神,根据《宪法》第2条、第41条和第101条规定,特向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求,罢免宁德市副市长蓝如春的特别动议。请宁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依法启动罢免宁德市副市长蓝如春的法律程序。……并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在京各个新闻单位前来宁德,对此案涉及的所有过程进行个案监督……

2004年的正月十五以后,福安市各乡镇的村民代表复印了要求罢免动议的公民联署书,在各村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公民联署活动。宁德市副市长蓝如春、福安市委书记林绪荣等看到这次农民的罢免活动势头不小,迅即下令警察到各村,挨家挨户的收缴已经签名的公民联署书,并当众焚毁。

2004年2月5日以后,福安市警察就一直在各村监视、制止农民搞公民联署,而且非法抓捕各村组织公民联署的带头人。然而,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民意如洪水,可疏而不可堵。到2004年3月25日,在公民联署书上签名的人数接近一万人了!

结局:公民要求罢免一小步,政治文明一大步?……

据官场人士透露,此后,宁德市委书记陈少勇连续两次劝蓝如春辞职,以顺应民意,平息民怨……。

然而,宁德市副市长蓝如春,能不能采纳市委书记的劝告?宁德市人大常委会能不能顺应民意,启动依法罢免程序?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能不能立案调查近万名公民的举报对像?有关立法机构能不能依照宪法精神和中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文明新理念,根据改革发展实践中的公民权利诉求的新动向,与时俱进地修改和完善选举法、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有关执法和行政机构能不能全方位、实质性地执行宪法精神,落实并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各种政治权利和社会经济文化权利?这不仅是福安市、宁德市广大公民切身关注的问题,全国亿万公民也将拭目以待!……

令人鼓舞的是,前不久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贯彻实施宪法的三大措施:一、进一步研究制定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措施;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由此可见,执政党就宪法实施准备作出制度安排。而福安公民的要求罢免行动,正是积极实践宪法的一种主观努力和客观呼应。

公民要求罢免的对象──宁德市副市长蓝如春已经提出辞职了。有学者认为:无论其主观动因是顺应上级的压力还是顺乎民意,客观上皆预示着权力本位向民意本位转换的萌芽,预示着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法治化和社会稳定机制构建的文明化趋势。然而,这对于建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大厦,还仅仅是刚开始的一小步……

人们期望:新中国的第一起公民要求罢免市长案跨出的一小步,将能推进中国政治文明一大步!

(本文发排《现代文明画报》时,经编辑部核实,蓝如春现任职务为宁德市市长助理,享受副市长待遇)

本文原载《现代文明画报》2004年7月号,第4-7页,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主办,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5-7587CN11-3408/Z,封面标题第一条。(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1/3/2005 9:07: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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