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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揆:要求媒体守法 不涉打压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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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嘉慧台北二日电)针对TVBS股权结构争议,行政院长谢长廷今天说,政府查核电视台的资本结构、缴税情形,和节目并无关系,也谈不上迫害新闻自由;媒体的价值、新闻的价值,政府会尊重,但希望相关媒体,尊重台湾法律的尊严。

TVBS股权争议问题越演越烈,新闻局被扣打压媒体、迫害新闻的帽子,谢揆上午在行政院会再度阐述行政院的立场。

谢揆说,卫星广播电视法第十条,禁止外国人持有股份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立法目的就是保护台湾的本土文化,避免国外媒体垄断。其实平面媒体也有外资的,但法律没有限制,因为电子媒体影响很大;若台湾的电子媒体最后都是外国人经营,很可能影响大家的价值观、文化、行为与生活方式。

他表示,不只台湾,很多国家都有上述的限制。以TVBS来讲,毋庸争论的,是百分之百外资,任何人若说它有国内资本、有国内的股东,“请你讲一个名字出来”。

谢揆说,现在的争议在于是外国人间接持股?还是直接持股?政治人物甚至法律界也有不同看法。一家在台湾登记的公司,但外资百分之百持股,这样算间接,还是直接?大家有不同看法。

他解释说,新闻局是从立法目的来看,若解释为间接持股,能否达到避免外国人垄断台湾媒体市场的立法目的?但是有人从法律的安定性、形式解释,政府也会请教更多法律专家,但是相关媒体也可以改善。

谢揆说,很多人说这是打压新闻自由,其实政府是对电视台的资本结构或缴税情形查核,和节目没有关系。退一步来讲,“这个节目其实是一个政论姓、谈话性节目,并不是新闻”;“新闻奖有没有把谈话性节目放在里面,大家可以去研究”。

他表示,经过电视台整理播出的才叫新闻,若直接由观众或是来宾拿一些资料评论,不叫新闻,也谈不上迫害新闻自由,“所以节目后面常常打出字幕,说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台立场”。

谢揆说,“媒体的价值、新闻的价值,我们会尊重,不是总统讲了,我们才讲”;台湾的媒体自由争来不易,也付出很多代价,政府处理的时候,会考虑在内;但法律的尊严、台湾公权力的尊严,还是要遵守的,也希望相关媒体尊重台湾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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