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观点】民主政治竞争激情里的言论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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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讯】从中央到地方,台湾各级选举几乎年年有,竞争之烈和激情之高,也几乎总是让来自国外的选举观察团瞠目结舌。在选举过程中,台面上政党和候选人的竞争越是激烈,或许越能象征其民主化的程度,而选民越是对各种和竞选求胜的语言和言论习以为常、能够冷静地进行自主判断和投票方向,或许也越能显示出这个社会的民主运作成熟度。竞选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政治性言论,越不需受到任何形式的事前审查,能够获得越多的容忍,而只透过司法事后追惩的方式厘清其法律责任有无时,既表示这个社会的政治资讯透明化比较高,也表示该社会的确比较能尊重民主政治赖以维系的言论自由原则,甚至,代表监督民主政治的运作是否良善以及未曾牺牲少数人基本自由权利的司法权,是值得信赖和期待的。台湾最近县市长选举中所出现的言论自由新闻,或许可以供我们检验上述原则和省思台湾民主发展的不错实例。

上周,桃园检警大规模搜索据说是以桃园县长候选人朱立伦为攻击对象的“非常光碟”制作场所,并且当场查扣尚未完成录音剪辑的光碟母带,是否对于民主社会中应该严密保护的典型“政治性言论”做了过度的执法反应,因而触犯了政府利用公权力对人民的言论内容做了不该做的事前限制,触犯了“禁止事前审查”的底线,便是这个事件中相当值得反省的争点。无论司法权在事后是否证明和判定这个光碟的内容有违背现行法律之处,在这片光碟出现之前,是否真的构成检警口中所谓的“事属紧急”,其实不无斟酌余地。

传闻中的非常光碟所锁定的候选人一度提出,“如果别人以同样的手法伤害到你,你还会认为这是言论自由吗?”但这样的说法,顶多只是诉诸同情的诉求,因为即便光碟造成伤害,这般“伤害”还是必须透过事后的机制来判定其有无并进一步寻求救济,在光碟内容还未有机会呈现在大众眼前之前,便将其等同于会“影响选情”的黑函处理,阻断其流通可能性,就算满足了一般人的社会道德感情,却不见得是民主国家的宪法言论自由原则所能容许的。

如果我们从这个查扣事件中,还可以找出一点点正面价值的话,那么或许便是:本质上属于行政权的检警机关,面对隶属于在野党的县长候选人,仍不惜如此甘犯宪法言论自由保护的天条,至少表示其仍有一定的执法独立性,不受执政党的控制,因而比较符合正常民主国家的水准,是可喜之处。然而,我们却不该在这里划上句号。

试问:当司法制度依然可以发挥解救因为“非常光碟”而受害的政治人物的作用时,检警何需急着越殂代庖而径自事前审查呢?难道,今天台湾这个民主社会的选民,其判断理性真的还不足以信赖,需要检警透过事前审查的手段加以取代吗?(本文由中央广播电台《台湾观点》节目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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