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中国行贿者使用公款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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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慧盈北京二十四日电)统计显示,在中国检察机关查处的贿赂案件中,百分之八十的行贿者是用公款行贿。据报导,公款行贿往往发生在五个重要时机。

北京中国青年报今天报导,第一个时机是“领导班子变动之时”。每当新旧领导班子更替之际,一些善于拍领导马屁的人,在未来前途的考量下,有些给离任领导大送礼品,号称留作纪念;有些以接风洗尘为名为新任领导大摆酒宴;更有人以方便工作为由,违反规定为领导购置住房,或是更换办公场所、交通工具。不管哪种花招,花的全是公款。

第二个时机是“红白喜事、节庆日之时”。每逢领导家婚丧嫁娶或年节假日,一些掌握公款使用权力的人就会借机前去慰问或祝贺。为防止群众提意见,公款行贿人还采取许多对策,“集体研究”就是其中的一种。

第三种时机是“评比评先进之时”。部分人或为取得好名次,或为博得上级好感,或为达到个人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借机用公款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行贿或者变相行贿。例如,中国大陆某部门为了能被评为先进,就把上级评比部门的相关人员请出来,一晚上就花掉公款人民币一万余元。

再来是“跑资金、拉项目之时”。有些人为了给单位拉到资金或者争取到某些项目,动用公款大肆行贿以挤掉其他竞争者,理由简单并且冠冕堂皇“这是为公家办事。”

最后是“职务调整变动之时”。报导说,公款行贿、打通关节、步步高升,是某些人向上爬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大陆民众所称的“拿公款买官”。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不但发生在某些个人身上,集体行贿买官的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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