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女童工被活活闷死 看中国人权现状

李卫平

标签:

【大纪元4月20日讯】权力缺乏监督没有限制,人的自私本性自然使当局竭力维护一党制度,为此即便粗暴地践踏最广大民众的人权也在所不惜。

偶发事件反映了中国人权现状

据美国之音转述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报导,石家庄栾城县楼底乡西许营村私营利华织布厂的老板王伟,将五名煤气中毒的女童工关进尸柜活活闷死。

2004年12月23号,这5名14到17岁之间的花季少女为了御寒,在条件简陋、不足10平方米的房间烧碳取暖,导致集体煤气中毒。织布场老板王伟或者是因为害怕事情败露承担法律责任,或者仅仅因不愿意承担医疗费用,总之他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而是直接将中毒的女工送往火葬场要求火化。火葬场工人发现这些童工还有体温,肢体仍然绵软,并且没有死亡证明,因此拒绝实行火化。王伟在村委会的帮助下找来本村的一名“医生”,当场证明这些女工已经死亡,说服火葬场接受,并将女童装进了尸柜。

村委会官员代表这家私营企业和女工家属进行了谈判。在亲属反复强烈地要求下,最终于4天后打开尸柜看到了死者。但是亲属发现,14岁的女工王亚娟和17岁的王士棉有明显的求生迹象。显然,这两个女孩被活活闷死在了尸柜里。12月29号深夜,当70多名亲属为死去的少女露天守灵时,栾城县警方用暴力强行把他们带走、扣押,其中一名死者亲属身体多处受伤。

《澳大利亚人报》说,该社记者就这个案子询问了当地警方,警方表示,案子已经了结 ,女童工的家属分别接受了7万元人民币的补偿,领回了尸体。从侧面证明了这一事件的真实性。但警方拒绝回答有关织布厂老板王伟的问题,表明他既没有被拘留也没有受到调查。

这虽然只是一起孤立与偶发事件,但却集中反映了中国人权现状的主要特征。法律承诺与现实保障反差巨大在中国使用童工是非法的,政府宣称要严厉打击雇佣童工的行为,反复承诺将采取多种措施杜绝这一恶迹。但一直以来执法力度不彰,很多执法者更在金钱与色情的诱惑下,由公民人权的保障者堕落为资本的看门狗,加之降低成本、追求高额利润的巨大诱惑,童工雇佣愈演愈烈。童工现象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表征。据信河北娈城还有大约100家其它的企业雇佣童工。

中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劳动环境与生活环境规定了最基本的条件。河北地处寒带,工作与生活场所必须具备暖气设备,但王伟的利华织布厂却没有。正是因为缺乏安全的采暖设备,五位少女才不得不采取最原始但却十分危险的烧碳方式取暖,以致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显然,如果当局确实担负起了自己的责任,这样的企业是不可能成立的,至少不会长期存在。如果严格按照劳动法对现有企业进行清理,还能剩下多少我不敢说,但淘汰一半只少不多。

人权意识普遍淡漠

古人云:人命关天。这句话充分体现了我们先辈对生命权的极度敬仰和尊重。女童工被活活闷死事件折射出当代中国人的人权意识极其淡薄。工厂主王伟缺乏基本的人权观念。他无视人有尊严地生存这一基本人权,不为工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条件,以致酿成悲剧。如果他稍有人性,尊重他人的生命权,事发后应该立刻将五名中毒童工送至医院抢救。事实证明,如果抢救及时,至少能够挽救两位少女的生命。但在他心目中,个人的安全与利益远远高于他人最为宝贵的生命,最终导致五名女童工活活被闷死在尸柜中;火葬场工作人员人权观念淡薄。在五名女童工有明显生命迹象的情况下,虽然相关手续明显不符合规定,经过王伟等人的“协调”,他们改变了态度,接受了王伟的要求。这里面有猫腻。反映出他们的基本认识:个人利益重于他人的生命;村委会官员与那名“医生”缺乏人权意识。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罔顾正义与事实,极尽巧言令色之能事,侵犯了受害人与其亲属的权利;公权力缺乏人权意识。这种企业能够成立与存在和王伟成功逃避法律的制裁,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将人权作为权力工具

中国当局一直顽固地将人权归入资产阶级的价值观,不承认其为普世价值。在尊重保障人权成为全球共识的今天,为逃避侵害民众人权的责任和国际社会的谴责,为了国际间政治斗争的需要,最主要的为了更好地维护其一党独裁的专制统治,中国当局摇身一变,将尊重与保护人权写入了宪法,并发表了多部人权白皮书。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权的实质性进步,而且正因为此,当局保障人权的承诺在思想意识、政治制度以及具体操作三个层面上,都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把戏。保障人权只是当局新的统治花招。

“栾城”事件为上述结论提供了有力的注脚,制度性侵犯人权。中国宪法规定了当局永远的执政地位,一元化的权力体系。当局的权力缺乏监督没有限制,其所有行为不受追究与惩罚。在此基础上,人的自私本性自然使当局竭力维护一党制度,为此即便粗暴地践踏最广大民众的人权也在所不惜。制度性侵犯与剥夺公民人权成为常态。当70多名亲属为死去的少女露天守灵时,栾城县警方借口维护稳定,悍然对和平聚集的民众使用暴力,难道不正是制度性侵犯人权的最有力的证明吗?!

制度助纣为虐

我常想,如果工厂主王伟知道自己的行为不会得到村委会和警方的支持与庇护,或者至少他不确定能获得他们的帮助,王伟还敢那么猖狂地草菅人命吗?我想他不敢——是现行制度给了他为恶的底气。

2005年3月7日星期一于北京香山
转载《人与人权》4月号www.renyurenquan.org(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李卫平:这可怎么好?!
李卫平:“华人如狗”
李卫平:对中共“保先”运动的异议
李卫平:自由的号角 专制的丧钟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