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卖民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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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 孟子说,民为上,社稷次之,君为轻。邪党却故意混淆国家与政府、邪党的概念,又故意忽视民生、民权,视民为草芥,引诱了一大批人莫名其妙地去“爱国”,实则是做着卖民的勾当,因为他们眼看着广大同胞乡亲被邪党残害得无法活了,他们不仅无动于衷,却还在高喊“爱国”“爱党”。故我称他们为“卖民贼”。

  《礼记》称古制,一上农夫食九人,次八人,次七人,次六人,下农夫食五人。意思是说一个具有上等劳动能力的农民的劳动可以养活九人,下等劳动能力的也可以养活五人。现在是技术水平高了,劳动生产工具发达多了,照理说,一个农民就算再差也不应比几千年前的农民差,因此一人是至少应该能养活九人的。可是在中国,实际上一个农民一生的劳苦养不好自己,养不好二口之家。为什么?因为被邪党这个吸血狂魔吸干了。压迫多大,反抗就会多大,这就是牛顿定律!全国各地到处出现农民“暴动”,这不是偶然的,不是这些农民不想活了,竟要同这个嗜血狂魔对抗,是农民无法活了。

  所有这些,那群“爱国人士”都故意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他们是真真正正的卖民贼!试想,一个国家的农民都被害死光了,都被饿死光了,这个国家还存在吗?什么是国家?国家就是人民的家,是由人民组成的。国家的机构也是由人民发起的,用来更好地服务人民的,帮助人们解决生活中产生的问题的。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体,至于什么政党、政府、行政机构,什么狗屁公安、司法、政法、法院、人大、市委,都是一堆人民的吸血邪魔而已,这样的机构越多,人民就被吸血越多,生活就越苦,完全与国家的目地、国家的义务、国家的责任完全背道而驰。

  “爱国”这个词,是后代迂儒起出来的。古代圣贤没有说过“爱国”,只有说过“爱民”、“亲民”、“敬民”。一个真正“爱国”而不爱其民者,自古以来未之有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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