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谈中国法律和民间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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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何宾纽约报道) 5月1日下午﹐正在美国作短期研究访问的中国大陆著名律师浦志强先生在法拉盛公共图书馆作有关中国司法现状专题演讲﹐介绍大陆民间用法律维权的各方面情况。

浦志强先生是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中国多家媒体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在中共官员告《中国农民调查报告》案中作为辩方律师而引起公众瞩目。近年来﹐浦律师在大陆专从涉及保护言论自由的各类案件﹐对这方面的法律思想有相当研究。在演讲中﹐浦律师深入地探讨了大陆产生民间维权运动的政治﹑社会背景﹐并披露有关中国目前司法和新闻制度的许多详情。

为什么中国人在已有各种保护公民权益的宪法﹑法律条文的情况下还要为自己维权﹖浦律师认为﹐这种状况实质上根源于政治制度﹔它要求公民履行义务时必须不折不扣﹐但当权益受到侵犯需要捍卫时法律即成一纸空文。当权者出于维持自身权力﹐强制实施所谓的“稳定压倒一切”﹐所以他们虽然在法律总则上允许公民权力﹐却在具体实施分则上剥夺这些权力。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手持《宪法》抗议强行拆迁的老人被嘲笑﹐以及近日允许反日游行放开后又突然被收紧等现象。

浦律师表示﹐由于不存在新闻监督和权力制衡﹐中国的经济发展缺乏公平﹑公正﹐导致大量弱势群体的出现﹐也使绝大多数社会阶层成员生活中难以找到幸福感。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农民土地被侵吞问题﹕由于土地在名义上是集体所有权﹐农民无法和土地开发商作直接交易﹐而开发商们可贿赂官员利用法律漏洞低价购得土地为己所用﹐结果使农民丧失利益。据统计﹐中国大陆农民土地损失上价值有4000亿至6000亿之多﹐经济发展很多都是这样最后要由弱势群体来买单。

除了农民以外﹐中国社会中被盘剥或压制的群体还包括城市“下岗”贫民﹐特殊信仰者等﹐甚至最近出现退伍军人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然而﹐近年来国人的人权意识也在迅速觉醒﹐开始为维护自身权力而抗争。至此﹐统治者无法再用原先的方式来统治﹐被统治者也不愿以原先方式被统治﹐社会到了不得不转型﹑变局时期。

浦志强认为﹐对言论自由的要求只有在一个转型社会里表现最明显﹐所以他所选择的维权案件侧重于言论自由。他这方面做的最大案件是安徽阜阳官员张希德控告《中国农民调查报告》一书作者陈桂棣夫妇夫妇案。《中国农民调查报告》正畅销时被中宣部“三不政策”(不宣传﹐不批判﹐不传播)指示而事实遭禁﹐书中涉及的坑农官员张希德也控告作者诽谤在北京立案。尽管原告买通当地大量官员作伪证﹐浦律师作为被告律师为维护言论自由作了艰苦和有效的努力﹐最后终于使法庭驳回原告上诉。

浦律师同时指出﹐这种用法律诉讼形式维权的操作范围在国内还很有限。如果是中央一级的官员发难﹐律师就肯定无能为力了﹐而省级官员也能用他们的方法把事情摆平。那些市﹑地级官员在北京势力不够﹐才有可能在法庭上被扳倒。归根结底﹐中国的司法还不是独立的。

关于媒体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浦律师提到这样一点﹕国人对全国三千份报纸同一个头条新闻这样无新闻自由的状况已越来越无法容忍﹐新闻记者也想更多揭露政府官员贪污腐化行为﹐但中国地方记者现在敢做的仅仅报道一些外省地方官员的贪污腐化﹐这样不至受当地直接权力威胁和打击﹐就形成一种奇特的“异地监督”现象。

浦律师在演讲中还表示﹐他过去所做的仅是把新闻界人士翻译引进中国的一些自由理念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偶尔在庭上被法官接纳就感到很欣慰。同时﹐与为民众维权而受到当局迫害的郭国汀﹑高智晟等律师相比﹐因为自己仅在言论自由方面作业还未受类似磨难﹐还能在国内继续做一些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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