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23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德国主要执政党社民党在地方选举失利后提出,提前在今年秋季举行全国大选。
总理施罗德说,为继续推行必要的改革政策,必须得到多数民众的明确支持。作为德国总理,他有义务和责任提请总统,根据宪法规定,尽快决定提前举行全国大选,在今年秋季选出新一届联邦议院。
施罗德强调,德国正处于深刻的变革进程之中。德国政府已经采取必要的改革措施,以使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未来继续有效,并增强德国经济的竞争力。这是德国实现更高的经济增长和更多就业机会的必要条件。
社民党在刚刚结束的北威州地方选举中遭受重挫,在该州已无继续执政的可能。社民党希望通过提前举行联邦议会选举,由选民决定由哪个政党在联邦执政,以解决联邦政府政策在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受阻挠等难题。
本届德国政府正常任期的届满日期为2006年9月。德国宪法规定,是否提前举行全国大选由联邦议院决定。主要反对党联盟党和自由党欢迎社民党建议。
德国宣布提早举行国会大选的方法
(中央社柏林二十二日路透电)德国执政党社会民主党今天在北莱因|西发利亚邦的选举中败选,失去三十九年的邦执政权,总理施若德今天表示,他希望宣布提早举行国会大选。
不同于英国等国家,德国对于宣布提早举行大选有着严格的控制。
德国大选每四年举行一次,通常都在上一次大选日的当周举行。此次施若德希望提早一年举行大选。
以下是宣布提早举行大选的方法。
●信任投票
根据德国宪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如果政府在国会下院联邦议会中的信任投票闯关失败,便可以提早举行选举。
政府可以试图故意输掉信任投票。
●总统决定
施若德必须说服德国总统举行全国大选。现任德国总统柯勒是反对党基督教民主党与自由派自由民主党的候选人,但在职务上他是公正的。
总统可以在二十一天内解散国会。
然而,总统必须裁定施若德的意图是否服膺德国宪法,所以他未必会同意这样做。
施若德相信,由于反对党在联邦议会握有多数席次,因此他无法推行经济改革政策,而总统可能会认为这是重新举行大选的适当基础。
●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三年的先例
一九八三年一月,应基督教民主党总理柯尔之要求,联邦议会解散。柯尔在一九八二年十月上台,当时的前任总理社会民主党的施密特即输掉了不信任投票。
当时的新任总理柯尔希望能取得国会多数,因此故意在一九八二年的十二月输掉信任投票,并于一九八三年三月赢得国会选举。
德国联邦宪法法庭驳回对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不信任投票的上诉,但却对国会举行此类投票设限,并建议总统须考虑提早选举是否有其必要,避免发生政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