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银波 : 关于近45000元拖欠民工款的联名上书

杨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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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讯】作者按:近日接待姚联福等数位民工,迅即展开情况调查,特代笔致信一封,以为努力。此次联名上书,涉及近45000元拖欠款,既是数目不匪,又是时间颇长,而且是接二连三层出不穷地被拖欠。遭遇艰难无数,万般无奈之下,惟恐走投无路造成事端,故而我们泣血上书,寄望政府、法律援助处、公司等多方合力迅速解决此一系列拖欠民工工资事件,尤以顾及民工生存为第一要务,还民工以生存的权利。

(一)直指郑先生:12111元

1、涉及公司: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绍川。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50号。电话:83558216;83558500;83555900。
2、涉及工程: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公寓”(广州大学城)。
3、工程最高负责人:郑先生。手机:13826109318。
4、涉及民工及拖欠款:姚联福,7000余元;姚联富,500余元;崔长德,1000余元;任树生,1000余元;何跃志,500余元;刘明,1000余元;潘奇海,400余元。7名民工,共计12111元拖欠款。

(二)直指卢伟民:近33000元

1、涉及公司:(1)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剑豪。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基立南街21号。电话:84262002。传真:84446643。(2)广东声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伟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镇大沙新村南洲路102号之一。

2、涉及工程及拖欠款:(1)天河区北路“高科住宅楼”,4900余元;(2)天河区石牌东路“华威达酒店”,23000余元;(3)海珠区南洲路“益鹏翠苑”,(4)海珠区广州大道“叠彩园”,两处共计4462元;(5)白云区同和路“私人住宅楼”,400余元。五处工程,共计拖欠款近33000元。

3、所有工程最高负责人:卢伟民。电话:38907971;38908888;61131013。

4、涉及民工:姚联福。

具体事实如下:

因我们调查能力有限,时日较为久远,故而不能保证任何细节绝对属实和准确。但款项、负责人、地点、时间、过程等,应无遗漏。这近45000元拖欠民工款,涉及六处工程,自2001年2月起,至2004年7月止,跨度近三年半,相关单据物证保存得较为完好。要清楚地叙述这前前后后,必须自小工头姚联福说起。姚联福,1962年8月28日出生,原籍重庆永川市朱沱镇石良村5组,身份证号码为510229196208288914,现暂住于广州市天河区潭村大街西1巷2号,邮编:510655。本次上书涉及的其他6名民工——姚联富、崔长德、任树生、何跃志、刘明、潘奇海——,皆是重庆永川市朱沱镇人,也都暂住于天河区潭村,并且都是在姚联福手下做工的民工。

(一)第一项:12111元的拖欠款

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公寓”工程,位于广州大学城(中山大学园东区120号南边)。2004年3月14日,姚联福等7名民工,直接与蔡军秋(湖南衡阳人,手机:13119533619)联系,在蔡军秋手下做工。蔡军秋是学生公寓工程的木工老板,他的上司即是郑先生(广东潮州人)。直到现在,我们都不清楚郑先生的名字,只知姓郑。郑先生并非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或员工,他只是打着这个公司的招牌并接下这个工程,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工程转包”。我们这7名民工,都是技术不错的打水泥的民工,直到2004年7月,任务完成。在这4个月左右的工作时间之内,我们只获得了1400元的借支款作为必要的生活费,除此以外,再无所得。但我们总共完成了587.45方的方量,以23元/方的价格算,我们应获13511.35元.除开1400元借支款,也就是说:我们有实实在在的12111元工资未得。

得工资,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首先,我们要在蔡军秋那里开单,蔡军秋又在郑先生那里报账,郑先生再到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又到大学城建设指挥中心,而后该中心又到中山大学,中山大学再具体到开发商,前后6个环节。层层要款,再层层发款,便总共是12个环节。如此复杂的倒款程式,我们根本无法监督、无法保障,无法知道具体细节,以至于到最后我们的12111元工资不翼而飞。也因为这些环节的繁复,我们甚至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个具体环节。但从法律意义上讲,我们作为施工员工当中的7位,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与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立的,亦即:承建方是资方,我们是劳方。而且,这并不决定于郑先生的具体身份是公司的人或不是公司的人。

郑先生是我们工程的最高负责人,如果这笔民工款的“丢失”是因他而起,那么公司也有义务替我们追回这一款项,以合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如果这笔民工款的“丢失”或“开发商未倒款”是因公司而起,则公司更有此义务强力追回。为了得到应得的工资,我们无数次找上司蔡军秋,他的解释皆是“没钱付”。那么为什么“没钱付”呢?于是我们打郑先生的手机,他从来不接我们的电话。我们再找到郑先生的工程财务人员,称呼为“老郑”(广东潮州人),其解释是“没倒款”。于是,我们找“必须倒款”的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找到该公司办公室人员(男),对方更是不买账:“你们是跟郑先生发生的劳动关系,要工资找他去!”可是该公司究竟有没有倒款给郑先生呢?或者,假如公司倒了款,那么郑先生有没有把民工款交给蔡军秋?这个迷团直到今日仍未解开。

因而,我们需要行政强制压力及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此谜团予以彻查,然后设法将这笔铁定的血汗钱亲自交到我们手中。梁绍川先生作为公司法人代表,更有首要职责解决此事。一年以来,我们深深焦虑,那是我们凭借体力赚得的钱,到如今竟似鸦雀无声,不见维权进展有半点动静,12111元不知现在何处。我们悲泣弱势者的无助与无力,唯有以无声的愤怒代为宣泄内心的强烈不满与质疑。我们由衷地希望:这股真切的怒火,能够被行政者、资方者、体味者予以深度理解、帮助和平息,使我们相信广州建筑业并非全是暗无天日,谢谢!

郑重联名者(大部分均在潭村暂住):

姓名 手机 亲笔签名与手印(略)

姚联福 13719485887

姚联富 13650916254

崔长德

任树生

何跃志 13527654667

刘明 13535456263

潘奇海 13533408243

2005年5月 于广州市天河区潭村(广州华侨医院对面) 联名上书

(二)第二项:近33000元的拖欠款

坦率说,在卢伟民手下做工,实在是伤透了民工们的心,更伤透了作为民工的小工头——我,姚联福——的心。在我手下做工的民工,他们的工资全是由我一人垫付,而我的工资以及垫付民工的工资,加起来共计近33000元,至今不见分文。在此,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我们所知道的卢伟民:他是四星级酒店——华威达酒店——总经理,广东声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据说现在还是某华侨建筑公司第四工程处负责人。此人商海激战无数,阅历深厚,涉及经商层面广阔、周密,实力不可小窥。现将我们在卢伟民手下做工未得工资及未得完工资的五个情况叙述如下:

(1)天河区北路“高科住宅楼”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北路908号附近,挂牌建筑单位: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我认识陈信辉(广东潮州人,手机:13902206186),并与此人有8年之交。2001年2月,经陈信辉介绍,到蒙炳亮(广东潮州人,13808860728)手下做工。蒙炳亮与杨玉山(广东潮州人,手机:13821137898)是该工程项目副经理,专案经理是赵国标(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该工程的专案经理),三人皆是卢伟民在该工程的下属。我和民工们负责打水泥工作,陆陆续续4个月左右(即2001年6月结束工程),共有4900余元未得。此工程的价格、工作等事,皆是由蒙炳亮与周文荣(施工主管,手机:13802769667)全权安排。我们听命于蒙炳亮与周文荣。

(2)天河区石牌东路“华威达酒店”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99号,挂牌建筑单位: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高科住宅楼”工程的工钱还未得到,于是我便郁闷地回到了家乡,休息了近3个月。3个月之后,即2001年9月,随即又接到“华威达酒店”工程的工作。此工程项目副经理杨玉山答应帮我们拿回那4900余元工资,因而我们决定留下。自2001年9月开始,直到2002年8月,将近一年,我们在“华威达酒店”工程从事打水泥工作。结果,“高科住宅楼”工程的4900余元工资非但未得到,而且“华威达酒店”工程又有23000余元未得(我们只得了50000元整),此工程成为我们在卢伟民手下被拖欠工资之工程的要害重镇。该工程的价格、工作等事,皆是由杨玉山和梁炳旺(施工主管,广州人,手机:13688432688)全权安排。我们听命于杨玉山和梁炳旺。

(3)海珠区南洲路“益鹏翠苑”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北359号附近。

(4)海珠区广州大道“叠彩园”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叠景路直入100米。

这两个工程需要放在一起叙述,因为这两个工程皆是由作为广东声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卢伟民担当绝对应付我们工资的责任。原因是:广东声威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给施工单位“中建公司”的混凝土标号不够,导致可能出现房屋倒塌的危险,“益鹏翠苑”工程与“叠彩园”工程开发商决定全部打掉不够标号的混凝土,由卢伟民负此责任。

我们在卢伟民手下做的所有工程,在实行着一种在我们看来非常奇怪的工资制度,即:民工平时只能借支部分必要的生活费,至于工资必须要到年底才能结算。也就是说,我们在这样一种独特而荒谬的工资制度之下,不能白白等待那些被拖欠的工资,而只有不断地为他的工程服务,因而“为什么卢伟民一而再、再而三地拖欠你们的工资,而你们却又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为卢伟民做工”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说白了,我们实际上毫无主宰自己选择生存机会的权利,这些都是在这样一种荒谬工资制度的控制之下。下面讲述这两个工程(两处工程,共计4462元拖欠款)。

“益鹏翠苑”工程,自2003年4月17日始,直至2003年4月27日完工,共计11天。施工员是刘冲(手机:13926095022),我们听命于刘冲。该工程实行“计件制”,单价为400元/立方,我们共完成12立方米,合价:4800元。此11天之内,我们借支1000元生活费,因而还有3800元应得工资未得到。

“叠彩园”工程,自2003年4月13日始,直至2003年6月12日完工,共计61天。施工员是熊工福,我们听命于熊工福。该工程实行“工天制”,每天35元,实际做工的总工天为47.5天,总工资为:1662.5元。此61天之内,我们借支1000元生活费,因而还有662.5元应得工资未得到。

谭德中(手机:13802761902)是广东声威混凝土有限公司驻以上两工程代表、广东声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经理,施工员刘冲与熊工福是他的下属。

(5)白云区同和路“私人住宅楼”工程,位于南方医院(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路1813号)背后约250米(广州大道北),挂牌建筑单位: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私人住宅楼”工程,自2002年8月始,前后仅3天时间,我们从事打水泥工作。4个民工——姚联福、姚能禄、樊士华、刘方贵(刘方贵已去世)——,应得工资400余元。姚联福已垫付3名民工工资。施工员是李定辉(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员,手机:13802783847),我们听命于李定辉。

附注1:我们在卢伟民手下做的其他工程,如天河区中信大楼旁“烟草大厦”工程,中山大学“蓝色康园”工程,天河区员村“海景花园”工程,民工工资款项是结清了的。

附注2:以上五处工程涉及人,如谭德中、蒙炳亮现在“大学城”声威搅拌站工作,施工员梁炳旺、周文荣、刘冲、熊工福现在天河区员村“海景大酒店”工程工作。以上所有人,皆是卢伟民的下属,卢伟民是以上所有工程的最高领导人物。

至此,有关卢伟民拖欠工资的事项,综述完毕。

郑重签名,并按手印:姚联福(手机:13719485887,签名、手印略)

2005年5月 于广州市天河区潭村(广州华侨医院对面) 上书

(三)后记

过去我们为讨工资而受到的冷遇和推委,至今历历在目,不敢细想,难于细说。想到我和民工何跃志在凄厉的寒风(2003年腊月二十七日)之中,去寻找广东声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经理谭德中,他看见我们之后便逃之夭夭。我们从早上8点,等到下午4点,仍不见谭德中其人,冰雨飘然,寒风凌厉,最后我们在颤抖之中痛苦地回到了暂住地——潭村。那一段时间,我们群情激愤,但资讯极度缺乏,我们只能用最无可奈何的姿态去寄望于我们或许即将衣食无着的未来,这种姿态便是一个字——等!等啊等,等啊等,究竟要等到何年何月?难道广州严厉打击拖欠民工工资,岂能只是笑谈而已?加之,我(姚联福)已在外欠债11000余元,民工们也是生活极为拮据,实可谓不堪重负!

为此,我们付诸一志,以此上书,力为生存权而奋力讨薪。请予支持,请予解决,并盼速时、顺利,严肃对待。

主述人:姚联福;联名上书代笔人:杨银波(青年作家,国际笔会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第一届会员)

◎注:本文系《大纪元》首寄[首发稿](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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