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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自强更审案开庭 检辩审三方将提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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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自强台北二十三日电)徐自强掳人勒赎发回更审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下午首度开庭,检、辩双方于开庭时即针对检方应否提供证据清单攻防,承审法官最后决定由检、辩及审三方均提出证据清单,另订八月四日再开庭。

辩护律师林永颂、尤伯祥表示,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方应提出证据清单,尤其此案在侦办之初,许多犯罪事实的证据能力出现争议,也无法证明被告有罪。

尤伯祥指出,徐自强案在过去法院审理时,并非使用刑事诉讼的交互诘问新制,由于这个案件备受各界关,更凸显检方应提列证据清单。

莅庭的检察官则认为无提列证据清单必要,因为徐自强案的犯罪事实与证据,在检察官起诉时及历次法院审理时,就已整理的很清楚,如果再次列出,恐会延滞诉讼进行速度。

由于检、辩双方争论不休,承审法官决定由审、检、辩三方共同提出证据清单,并于提列证据清单后再开庭;法官决定八月四日再开庭。

另一出庭被告黄春棋则在开庭中,认为他的情况与徐自强相同,不知道为什么人权只保护徐自强;在今天开庭过程中,包括徐自强的母亲徐陈秀琴及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等代表均出庭旁听开庭过程。

民国八十九年九月间,徐自强被控与黄春棋、陈忆隆、黄铭泉等人,共同绑架杀害房屋中介业者黄春树,黄铭泉潜逃泰国遇害死亡,黄春棋、陈忆隆及徐自强三人于八十九年间被最高法院判决死刑定谳,但监察院人权保障委员会于九十年十一月完成调查报告,认定判决确有违误。

最高法院检察署也以原判决违背法令等为由,四次提起非常上诉,都被最高法院驳回,不过最高法院在五月下旬认同检察总长的第五次非常上诉,将全案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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