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赞成法院裁决政府可削减公仆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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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十三日电)对于香港终审法院今天裁定香港政府在公务员减薪官司中胜诉,香港学者及政党普遍认为,这项裁决对政府财政有正面影响,相信政府与公务员就减薪的争议告一段落,但政府与公务员互信关系会受到影响。

国际信贷评级机构惠誉国际表示,终审法院裁决香港政府在公务员减薪诉讼中胜诉,对港府财政有正面影响。惠誉认为,港府不须要偿还近一百亿港元给公务员,同时又扫除要求中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不明朗因素。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指出,终审法院所用的论据,主要以技术及法律观点出发,并没有政治因素考虑。他相信,判决肯定了政府有权透过立法,改变公务员薪酬及服务条件,但并不代表政府日后再利用立法减薪。

香港城市大学公共及社会行政系教授张炳良表示,这次政府减薪上诉获诉,但不代表政府日后可随意改动公务员薪酬及福利,必须要顾及公务员感受及社会意见。但由于公务员薪酬已回复至一九九七年水平,即使日后进行的薪酬水平调查显示,公务员薪酬与巿场有距离,也不会再减薪。

他说,经过连串官司及公务员体系改革后,政府与公务员互信关系已受影响,日后政府要推行改革,必须容许公务员有更大参与。

另外,香港三大政党也普遍赞成终审法院这项裁决。

民主建港联盟副主席谭耀宗表示,尊重终审法院对公务员减薪案的裁决,相信判决可平息政府与公务员之间的争议。

民主党公务员事务发言人张文光表示,这项裁决让政府在财政上“松一口气”,希望当局在经济好转下,在明年推行减税建议,让社会各阶层受惠。

自由党主席田北俊表示,对终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感到高兴,证明立法会当时通过减薪的法例,符合“基本法”。他又认为,这项裁决,可使政府节省近一百亿港元的补偿,可使政府在处理扶贫问题上,有更大空间调配财务资源。

终审法院五位法官今天一致裁定,港府透过立法削减公务员薪酬的决定,并没有违反“基本法”的一百条及一百零三条,即“公务员雇用条件并没有低于回归之前的标准”,法院认为政府减薪是合法的,因此裁定政府在公务员减薪案司法复核中胜诉。

港府为了减少财政赤字,首先透过立法削减公务员薪酬,分别在去年一月及今年一月各减薪百分之三。其后,政府又推出“○三三”减薪方案,即在二○○三年冻薪,○四及○五年每年减薪百分之三,但有关决定遭到公务员团体反对,他们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高院原讼庭在今年二月裁定政府提出的减薪方案违反“基本法”。由于政府不服裁决,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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