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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狼假释 戴表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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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受监控者戴上表带型发射器,走到30公尺以外,中央监控中心的主机萤幕上就会出现绿色异常讯号,显示受监控者离开监控范围”;此一电子监控性侵害假释犯场景,台湾可望近期实施。

台法务部已经决定采用RFID(无线射频发射器)监控性侵害假释犯,目前编列4000多万元采购预算,初期将先采购200套监控设备。

一家澳洲厂商昨天向法务部模拟“表带型发射器”的监控过程,厂商指出,最大监控范围是100公尺,测试结果初步符合法务部的要求。

法务部表示,目前有10家国内外厂商竞标采购案,“至少要有这家澳洲厂商的水准才行”,符合资格的厂商都可竞标。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赋予电子监控性侵害假释犯的法源依据,原拟昨天上路,但因匆促而无法立即施行,法务部决定先以影音电话为过渡措施,同时加速推动RFID采购案。

昨日上午,法务部邀请某澳洲厂商模拟性侵害假释犯监控流程,由于场地有限,监控范围缩小为被监控处所外的30公尺内。

测试开始,受监控人戴着表带型发射器步出展示会场,走到30多公尺外,此时监控处所的主机灯号开始闪烁不定,接着监控中心(设于地检署)的主机萤幕,突然由绿色变为黄色、紫色。

厂商说明,“绿色”代表受监控人在监控范围内,“黄色”则显示接收到的电波微弱,被监控人已接近30公尺的监控范围极限,而“紫色”表示收不到表带型发射器的电波,可能情况为:受监控人离开监控范围、表带型发射器、监控处所主机被破坏等情形;监控中心将通知观护人,报请检察官指挥追捕受监控人。

厂商强调,表带型发射器结构是一体成型,不易脱卸,但可依照管控者的需求变更设计,不致有“被标签化”的问题。

设计原理是内有光纤线路和监控处所主机以电波感应,一套监控设备为新台币10万元,可同时监控2000人,有效监控范围是100公尺,在澳洲已有一年的实绩,使用这一款式受发射器的监控人数是800至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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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 美英加早采用

〔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电子监控性侵害、暴力假释犯等对象的作法,在美、加、英等国行之有年,除英、美并用卫星全球定位系统、RFID(无线射频发射器)的“双轨制”外,瑞典等不少欧洲国家均使用RFID制,也就是令受监控人配戴手表或脚踝的讯号发射器、讯号接受器(装置于受监控人处所)、监控中心的监控电脑主机设备,进行电子监控,我国亦采用此种作法。

美国是世界最早使用电子设备监控的国家,1983年,新墨西哥州法官拉普率先采用,以RFID监控重大犯罪假释犯、待审被告等对象,取代监狱服刑,迄今美国已有33个州实施,绝大多数州采用RFID,监控对象大多为性侵害、重大犯罪假释犯。

1997年时,佛罗里达州矫正机关首次使用卫星全球定位系统监控受监控人的行动及位置。

加拿大方面,为解决监狱受刑人拥挤问题,10多年前,英属哥伦比亚、萨克其迈、纽芬兰三省开始采用RFID制。

英国是实施电子监控制度最落实的国家,数度修法赋予法源,不仅采用卫星全球定位系统、RFID制,监控对象还包括青少年。

去年2月起,大曼彻斯特地区、英格兰中西部地区等地,采用卫星全球定位系统24小时监视被定罪的窃匪、抢劫、性犯罪、家庭暴力犯。

瑞典、荷兰等近10个欧洲国家,几年前都陆续实施电子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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