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尘封10年 录取通知书莫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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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讯】各地高校已陆续开学,手握着录取通知书,无数年轻的学子带着对大学生活的无限憧憬走进校园。一纸薄薄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承载着无数家庭和高考青年的厚重期盼。然而,命运却与江西省新建县的邓勇开了一个玩笑,一份本应在1995年收到的录取通知书竟莫名消失了……

档案尘封10年无人问津

1995年7月,在江西新建二中复读的邓勇第二次参加高考,分数为508分,正常填写高考志愿表,但直到高考录取结束,他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1995年秋,邓勇再次在新建二中复读,并使用新建二中为其补办的假档案参加高考,以410分的成绩被江西省兵器学校录取。1999年8月,邓勇毕业分配至一家国有小厂工作,2001年下岗,不得已选择南下打工之路,经济十分拮据。

2004年10月,一次同学聚会的闲聊中,邓勇知道当年几名分数比自己低的同学都被录取了。疑惑的邓勇来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查询,看到录取花名册中写着:“邓勇已经被江西省化工学校录取。”随后,邓勇前往江西化工学校,发现自己的档案已经在该校档案室内尘封了10年之久。

分数到线了、档案也被录取学校调走了,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是哪个环节出了错?谁该为此负责任呢?邓勇要讨个说法。

对簿公堂各持一辞

2004年11月,邓勇把江西省高招办、新建二中和江西省化工学校诉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三被告侵犯其接受教育权为由,要求三被告赔偿其复读、自费委培的直接经济损失2.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6万元。

江西省高招办提出,该部门仅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的填发不是其职责。

江西省化工学校则称,学校于1995年10月13日从省高招办拿到邓勇等5名调剂生的录取名单后,于10月18日用挂号信同时寄出5份录取通知书,且其他4人均已收到通知书,并当庭提供了当年购买邮票的证明单、信封及邮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新建二中也认为,当年并没有收到省化工学校寄来的邓勇的录取通知书,也不知道邓勇已被录取的事实。

在高考录取工作中,录取通知书都是高校填发并以挂号信在邮局统一发放的,那是不是在邮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呢?邮局的答复是,按照规定,邮局的投递记录只保存两年,也就是说,1997年记录早已被销毁了,已经无从查找。

谁该为迟来的通知书埋单

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江西省化工学校不能充分证明原告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寄出和寄往何处,且未按规定将原告逾期不报到的情况报高招办备案,至今未办理退档手续;新建二中作为原告所在的学校,知道高考的有关章程,却在发现原告的学生档案不见时,为原告补办假档案;高招办负责招生录取工作,不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填发,没有过错。

法院认为,推迟一年入学,造成邓勇推迟一年就业的经济损失;由于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确实给其带来精神上的痛苦。据此判决被告新建二中、江西省化工学校分别赔偿邓勇经济损失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新建二中提出上诉,2005年7月 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新建二中与邓勇之间主要就该案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进行了激烈辩论。

终审判决仍将择日宣布,而即使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对造成这一事件各环节中出现的漏洞却无法忽视。今年,邮政总局会同教育部下发通知,对录取通知书的邮寄作了详细的规定。人们在对这一案件进行反思的同时,则希望类似的不幸事件不再重演!@@(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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