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一个农民工成为死囚的始末

人气 6
标签:

【大纪元9月5日讯】今日,大陆多家媒体爆出:一位农民工讨要工资未果,操刀连杀4人重伤1人事件,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网民亦忿忿发表感慨!官方媒体也看出危机,出快评道忧虑:“道理归道理,现实是现实。行政执法不力、打官司成本高昂,都在让农民工们选择以“玩命”的办法讨还工钱。近年来,农民工以跳楼、触高压电等自杀方式讨要工钱的事例已有不少,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辛苦一年却见不着钱而走上了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王斌余杀人案则更是给我们在这方面敲响了警钟。”

据新京报报道,这位元农民工叫王斌余,17岁到城市打工。因数次讨要工钱未果,他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

死囚的道白:希望关注农民工

“我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爸说了,很支援记者的采访。你们采访我,文章发出来,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

8月19日和26日,在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王斌余向记者坦露了他的内心世界。

——干活掉进深井差点淹死
王斌余自述:我出生在甘肃省一个小山村,6岁时妈妈就去世了,家里生活困难,小学四年级时我就辍学在家。我一直想让弟弟上学,可是家里没钱,弟弟二年级也辍学了。

我17岁就开始到甘肃天水市打工。随后几年又到了甘肃兰州、宁夏中卫、银川、石嘴山、中宁等地,在建筑行业打工,也曾蹬过三轮车。

刚开始在天水市干建筑活,一天工资11.5元,扣除4元伙食费,最后可以拿7.5元。随后,我14岁的弟弟也到这里来干活了,他一天拿5元。我们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啥菜便宜就买啥,住在用木板支起来的大通铺上,几十个人挤一间。

有一年春天,我在2米多高的地方打钢筋,掉到了下面7米多深的井里,都是稀泥巴,差点淹死。随后大病一场,老板不给我看病,只给了几片感冒药。

2003年8月起,我一直跟着包工头陈某干活,他揽的都是又脏又累又危险的活。在石嘴山一家电厂做保温工时,一天27元。保温用的玻璃纤维扎得人浑身起红疙瘩,我们忍受不了,老板就骂我偷懒。可是还要听任工头的吴华摆布, 他经常平白无故地拿我们出气。他让我偷工地上的东西,我不干,他就打我,骂我。

——年底结算工钱要交滞保金
我们平常从早上7点干到晚上7点,有时候到晚上八九点才下班,只要天亮着就干活。工资一般都是年底结算,平时用钱只能找包工头借。但结算时还要扣300元的滞保金。今年老板给我们说晚上加班就给多加8块1毛钱,但最后发工资的时候他们能赖掉就赖掉了。

去年我们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了交医疗保险。结果有病根本拿不到,我胃病花了1000多元还是自己掏的。出了工伤他们根本不负责任,工地上一个小伙子腿被砸了还干活呢,后来干不下去只好回家了。
  
——讨工钱遭打 气不过连捅5人
今年5月份,父亲因修房子腿被砸断一直没治好,家里急需用钱,我就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可老板却只给50元。我气不过,去找劳动部门,包工头却诬赖我看工地时偷了铝皮,不给我工钱。

结果5月11日晚上,吴华把我们宿舍的钥匙要走了,不让我们在工地上住,可住店一天最少要10块钱,我和弟弟身上没钱,就到包工头吴新国家要点生活费。吴新国一直不开门,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的老婆过来让我们走。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苏志刚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

——希望更多人关注农民工
我做了傻事,法律要追究责任。我评价自己是不忠不孝。这件事情,对于双方的父母都是伤害。

我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爸说了,要支援记者的采访。你们采访我,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领导到下面来,只看表面大楼好着呢,我们在墙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楼有多少农民工死了?我知道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

我的愿望很简单,让我父亲、爷爷、奶奶过得好一点,他们苦了一辈子。我希望周围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们农民工。我希望人和人之间都很友好,都能够互帮互助。我希望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我们农民工。

都在让农民工们选择“玩命”

新京报评述:王斌余作为社会的一个弱者,一个几乎没有社会博弈能力的弱者,他是被诸多有形和无形的手推到了绝望的境地,他杀了人,前提是他在这个社会中,遭受了难以忍受的不公正对待。但王斌余毕竟是个杀人犯,被判了死刑,这是法律的判断,是人们的感情无法改变的。常态之下,一个社会的民情,应该和法律的判断基本一致,至少不能相距太远;如果我们的民情经常和法律的判断相去甚远,则至少说明,在某些方面,民众的基本情感可能无法和法律的判断相容。这种民情和法律判断不吻合的情况,是非常可怕的,将撼动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王斌余走到这一步,法律责任当然要由他个人承担。但是这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

新华社快评:王斌余因为要不回工钱而杀人,怎么说都是重罪,何况他一连杀死4人、重伤1人。但是,从王斌余杀人的直接原因看,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钱,表面上看伤害的是农民工兄弟,而它对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危害之大,是很多人想像不到的。……但是,道理归道理,现实是现实。行政执法不力、打官司成本高昂,都在让农民工们选择以“玩命”的办法讨还工钱。近年来,农民工以跳楼、触高压电等自杀方式讨要工钱的事例已有不少,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辛苦一年却见不着钱而走上了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王斌余杀人案则更是给我们在这方面敲响了警钟。

宁夏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农民工问题专家李禄胜说: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利经常受到侵犯。,“农民工有80%是自发打工”。正因为大多数农民工是自发打工,他们大多没有自己的组织资源,因而没有和他们自身利益相匹配的、能够参与市场博弈的平等地位,这是农民工利益受损的一个重要社会原因。说白了,这其实是一种政治权利的缺失,农民工经济利益受损,正是这种政治权利缺失的反映。我们社会结构发育的不健全,值得高度警惕,深刻反思。

中国已经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在人权问题上有两个基本观点,一是人权首先是生存权,二是人权包含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形式。以这种进步的人权观来考量王斌余杀人案,一方面,他的犯罪动因,正是因为拿不到应得的劳动报酬,生存权受到了威胁,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清醒地看到,如果个体的人权(比如生存权)得不到保障,将大大地削弱集体人权的内在价值。

这充分说明,一个安全的社会,必须至少是一个人人享有基本生存保障的社会,如果我们社会的一部分人失去了这种保障,或者一部分人的幸福生活必须由另一部分人来支付代价,那麽这个社会将缺乏安全感,也有违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

宁夏甯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博铭: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只有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不要让他们流汗后再流泪!

王斌余事件牵动了网民,QQ全球连线提出:农民工讨工钱受侮连杀4人 你怎么看 ?

网友如是说:
——为讨薪而去杀四人?太激动了,应该以法律手段去解决间题,试想下:如果人人都按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间题,那麽这个世界张会变成怎样呢???

——各位: 很快又会案件重演,下一个男主角是张三(假设),他是一个懂法的人(因为事后别人都会说他们不懂法)他现在身上有70元(假设)他不能去什么地方投诉(因为他不工作就无收入,只能维持几天的生活) 这种情况下我想直指政府部门他应该怎样做才好。
——社会动乱的前奏 !

——这是啥子社会嘛?老老实实挣钱想过平平淡淡日子的反而被那些投机取巧的人欺负“`公理何在?中国的法律到底保护到了人民群众没?深思!!!
——杀得好,他应该多杀他几个这样的杂种。
——恶奸商!真他妈的该杀!!我看这社会就该出现那些劫富济贫的侠士了,炙天使啊!惩罚那些邪恶的灵魂吧!!!

——多方讨未果,我想人人都有可能走这种极端。
——我觉得对于民工这俩个字而言,包含的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称呼,而是对农民工的一种歧视与贬低,是哪个人的错,还是国家的错,抑或是社会的错~~~经济要发展,文明也要进步
——我很同情他们,也支援他们这样做,为什么嘞,因为农民工也是出于无佘,是被逼的,当身处这样的情况时他们不懂的法律,更没有懂法律的人去支援他们,他们只是用他们的土办法进行抵抗,因为他们知道没有办法去跟那些有钱人的杂种比拼,因为官场也是看钱才行事的,很多是这样的,连吃饭都没钱,更何谈去跟人家打官司,这个世界钱真的什么都能做到,因为钱这个东西那些包工头才会变的那麽心狠,哎!杀也就杀了,该杀.那些所谓的包工头就是一个正宗的吸血鬼,差距越来越大,这个问题终有一天会不堪设想…..
——何止是农民工的血汗钱随意拖欠,我们国营工厂工人的工资也是被人随意盘剥克扣,在我们单位管理层除去规定的年薪十几万还有为数可观的年底分红。而我们一线工人每月只拿五六百元还被人随意克扣!

——不杀就得不到相关的重视。要不只能是嘴上说说,没有实际行动的问题。现在的人权都是掌握在少数人是手里。
——农民出大力,基本的工资都得不到保障,本身工资就不公平,再不给,还是人吗;而且不光不给还看不起人,这种风气也不是一两天了。这么多年来有哪个把农民当人了。这种反抗出现得多了,才会引起有关的注意,所以血的代价,才换来正义。
——等事情出来了才有人提起法律、权益!!!!!他不这样做有什么办法?他是以死来警告“有那麽多的人”!!!!
——对于这个小伙子的做法,应该婉惜他因此失去生命,而不是批评。法律无情吗,法律在有些人面前却又另一副样子–劳动法要真的无情,也不至于那些”干部”明目张胆不付工钱,也不至于让老百姓义愤填膺!!
——只有通过非正常的手段来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悲哀啊。

——我不想多说什么,当狼饿极,见了人会怎么样。动物园老虎咬死了人。会被处死吗?这样的民工我觉得虽然方法不对,但是总要给他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是吧。
——有几个农民工真得能用法律能够保护自己 。

——在我的记忆中有这么一个场景:中午十二点,烈日炎炎,行人车辆来去匆匆,惟有民工兄弟们顶着烈日、挥汗如雨,坚持在自己工作岗位,他们也是人啊也怕热啊,为的只是提早完成工程建筑,早点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所谓老板的也罢工头也好,你们怎么那麽忍心就吸得下民工兄弟的血啊?现在这样的悲剧也是那些吸血鬼自找的!唯一值得可怜的是那个农民工,自己辛苦了,结果梦想没了,命也没了。
——对于这个小伙子的做法,应该婉惜他因此失去生命,而不是批评.法律无情吗,法律在有些人面前却又另一副样子–劳动法要真的无情,也不至于那些”干部”明目张胆不付工钱,也不至于让老百姓义愤填膺!!

——我也来自农村,并且家里也有人在外打工,我深知农民的艰辛.我很同情这个农民工,他真的是不得已的,但是他太过于冲动了,为此搭上自己的性命真的不值得, 这样他更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他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后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有几个农民工真得能用法律能够保护自己。

——兴,百性苦,亡,百姓苦。怎么着,百姓都是苦。其实最苦的是民工……
——我是一名监理人员,这种做法虽不明智,但是这是中国法制不完善、执法人员素质低下、造成的一个悲剧缩影,我身边这样的事情太多,为什么执法机关总是出了事情才管,早做什么去了,我对好多执法机关的一部分的人印象不好,法律总是倾向与有权、有势一边,可谁有真得关心弱势群体,政府实在没办法了就管一下,还有很多话,要说的太多,真得让人同情呀,他这种悲惨命运的结局社会是要付很大一部分的责任的。

——强烈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希望社会有能力的人士提供法律援助,救救这个苦命的孩子。
——我对这个小伙子的心情表示理解,但是他的行为是非常不应该的。这些事情应该值得我们身边的很多人深思啊,自己找钱的时候,也给别人一条活路!

——我很同情这个农民工,是逼上梁山的,是不得以而为这之的。

据报道,8月28日下午,王斌余60多岁的老父亲王立定来到看守所。老人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肩上用木棒挑着一个沾满尘土的红布袋,布袋里给儿子装了几件秋衣和几个青苹果。老人是奔波了上千公里路来看儿子的。他表示,儿子很不容易,从小生活不如别人,在家又做饭又洗衣,大了又到外面打工。村里人不出去打工就没法生存!……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郑州诊所"教授"是外地农工 日薪20小学
《维权通讯》主编杨银波的成长经历--组图(上)
声声含悲字字血泪——民工谣
新疆50名受虐农工失纵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