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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质疑AMC问题多 银行局:民众可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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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十八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汤火圣今天表示,银行将不良债权卖给资产管理公司(AMC)后,若AMC再将催收业务委托给另一家AMC,较易发生暴力讨债情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专门委员许维文说,一旦民众检举AMC违法讨债行为,银行局就会介入调查,并公布不良AMC名单。

汤火圣(南投县)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年关将近,AMC催收脚步也加快,但现行法律并未规范银行将不良债权卖给AMC后,若AMC再将催收业务委托给另一家AMC时应有的依循标准,相关行为更不受财政部与银行公会的约束。

一位有被讨债经验的吴姓民众出席记者会表示,AMC于讨债过程中不断打电话到他家与公司,造成他沉重心理负担,晚上也睡不好,有时AMC还会口气很凶,语带威胁要求他的小孩与父母还钱,压力很大。

许维文说,民众遇到暴力或违法讨债,都可直拨2536-0431,银行局会邀银行、债务人与AMC协商,并介入调查,若违法就移送法办;银行每年也都会评鉴AMC,若AMC在外催收影响商誉或有违法情形,将同步刊登在银行公会与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网站。

他强调,法律明文规定若银行或AMC将催收业务委外,接受委外的AMC不能再“复委任”给另一家AMC催收,且晚上十时到隔天上午八时,AMC不能打电话催收,更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催收。

但许维文不讳言,只要银行将不良债权卖给AMC,AMC可将催收业务委外,这不算“复委任”,且AMC将催收业务委外给另一家AMC后,若有违法情形,也只能将AMC公布在网站上,让银行不再将不良债权卖给同一家A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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