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学生车祸同时身亡赔偿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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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采访报导)在中国的重庆市,在同一条街,搭乘同一辆三轮车的3名少女同遭车祸丧生。然而,在赔偿方面对三个人的处理却大不相同。其中一名农村户口的少女的家人获得的赔偿,却不及她有城市户口的同学的一半。此事引发了争议,人们提出一个问题,在法律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呢?

去年12月中旬的一天凌晨,重庆市江北区14岁的女中学生何源在上学的途中,遇到同校的两个好朋友,3个人就上了同一辆三轮车,结伴去学校。当三轮车行驶到一段上坡路段时,一辆对面驶来的满载货物的卡车失控,发生侧翻,将三轮车压在下边,三个女孩全部身亡。

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小组开始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赔偿。三个女孩的家人先后与肇事司机的单位进行了协商。另外两家先后各自得到了20余万元的赔偿金,而何源的父母按规定得到的赔偿却只有5万多元。

中国新闻媒体的报导说,这对夫妇得到的权威解释是,由于他们是在城里卖肉的农村户口持有者,因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何源的父母是农村户口,赔偿的标准是2004年度重庆市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其他孩子是城市居民,按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而两组都以20年计算,就产生了这样两个存在巨大差距的结果。

对这两种赔偿结果,北京律师王新国评论说:“它这个按的是当地的上年度有关部门统计的当地生活水平的收入,因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存在一个生活水平收入不一样,这个差导致在处理同一件事情,比方说你是在同一事件同时死亡的,导致赔的结果不一样,在这边就出现问题了,就有人反应城市的人比农村的人命贵。在同一件事情、在同一个地区就是因为人的户籍不一样,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身份不一样,导致了赔偿数不一致。”

况且,王新国律师认为,虽然何源的父母是农村户口,但他们在城里打工,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按我们国家目前规定的话,他已经脱离农村那个环境进入城市,仅仅是因为他是外来的,没有办理成城市户口,但是它他的现状是他已经在城市里面生活,环境也是当地的环境,这样的话是应该做一些调整。”

尽管肇事单位因为同情何源的父母,最后付给的赔偿金为9万元,但何源父母在悲伤之余,发出这样的质问:不是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法律为什么不一视同仁对待死亡?

就此,北京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说,中国的法律不会荒唐到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正好与此相反。

高智晟说:“我曾经在国内的一些报纸言论当中提到冤魂被分为三级,同样一次交通事故当中正如这一次交通事故,这样的操作是赤裸裸的违反了中国的宪法,违反了中国其它的基本法律,但是这也正是我们作为律师、作为我们关注中国法治精神、法治价值,作为一个普通公民,这是我们内心最深的痛。

也就是说我们的法律常常在实行过程中被枝节,法律的原则、法律的价值被枝节。”

高律师表示,出现这样荒唐的事情,与中国的政治制度息息相关,他说,这类事情在全国相当普遍,却得不到纠正。

目前旅居美国的执业律师叶宁,在接受采访时则首先介绍了西方国家、包括美国在事故赔偿方面的情况。他说,赔偿层面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地方。

叶宁:“如果是说从不正当事故死亡的因素来说,以及和他本人在死亡前遭受的痛苦,这两个赔偿标准,在决定赔偿金额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一律平等的。但是你如果要计算他的死亡给家人和亲属带来多大的经济损失的时候,那么这里面就有区别。”

叶宁律师接着进一步解释了这一区别:“如果是一个低收入的人,那么他根据他的报税单,一年比如他报两万年薪的收入;另外一个要养一大家,但是他的年收入是二十万。那么从这个纯经济损失的角度来计算,确实在这一部分赔偿金额的计算的时候,陪审团会做出不同金额的计算方法。”

不过,叶宁律师说,涉及到何源的赔偿案例,就要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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