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延:中国盗取人体器官黑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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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延:中国盗取人体器官黑幕(中)

作者:龙延


【大纪元10月19日讯】(接上文)

3.国家统一的巨大“活体器官库”

这些例子都充分表明,中国有极其丰富的活体器官来源。北京武警总医院的网页上就曾赫然写着:“本院供体充足”,“肝肾移植规模为世界第一”。人们不禁要问,从哪里这么容易就源源不断地得到这么多的活体器官?

考虑到器官移植中配对的难度,心脏、肝脏是人不可缺少的关键器官,加上中国没有一个像美国那样成熟的志愿捐献器官的系统,和中国人不愿死后捐献器官的文化特点,上面这些惊人和反常的数据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有一个受控的巨大“活体器官库”,等待着病人(而在国外,是病人等待器官)的配对。这个巨大的“活体器官库”有如下的特点:

1.由政府控制
2.活体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人身安全保障,关键器官随时被摘取
3.抽血化验等都事先准备就绪,储存在数据库中供使用。
4.病人来后,一旦发现一个合适的配对,该活体就被拉出去摘取器官

这个“活体器官库”对于许多内部人(尤其是医生)都是公开的秘密。位于上海的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的医生对国际谘询人员说∶“我们是国家统一有(器官)来源的,这个呢我们怎么讲呢……只有医生知道啦。”

设在沈阳的中国国际移植网络支援中心是招揽生意的国际窗口,在“中国脏器移植实际情况”的说明中点出了关键,“目前,中国每年完成的移植手术数量仅次与美国,可谓世界上第二移植大国。”“能完成如此数量的移植手术,是与中国政府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以及民政部于1984年10月 9日联合颁布有关法律,确立提供脏器是一项政府支持行为。这可谓世界绝无仅有。……”(在盗取器官黑幕被揭开后,被删除)

曾经以五种语言面向全世界招揽病人的天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网站宣称同样的精神:“……器官移植手术数量如此之多,这全归功于政府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卫生部和民政部共同颁布了一项法律,以确保器官捐献得到政府的支持和保障。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独一无二的。” (在盗取器官黑幕被揭开后,被删除)

如此明白无疑地告诉世界:如此大量的器官来源是与中国政府的支持分不开的,是“独一无二的”。那么中国政府是如何“支持”的呢?

4、一九八四年关于重刑犯的器官移植被合法化的规定

上面提到有关提供脏器的“法律”,是在一九八四年十月,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卫生部 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器官的暂时规定》,这个规定的第四条这样写道:

“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要严格保密,注意影响,一般应在利用单位内部进行。确有必要时,经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允许卫生部门的手术车开到刑场摘取器官,但不得使用有卫生部门标志的车辆,不准穿白大衣。摘取手术未完成时,不得解除刑场警戒。”

中国政府的这个内部规定从法律上解决了巨大“活体器官库”的问题,但是因为要“严格保密”,长期以来一直不为外界所知。

四、枪口下的“志愿捐献”

那么现在已经很清楚,在没有自愿捐献的体制下,存在一个“国家统一”的、由政府控制的巨大“活体器官库”,是中国成为器官移植大国的关键原因。那么是什么样的人、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们被政府控制而成为“活体器官库”呢?

1、“死刑犯” 的“自愿捐献”远不能解释中国的实际数据

面对中国能够快速获得众多的人体关键器官,并且刻意回避这些器官的来源,人们自然要质疑这些器官来源的合法性。在国际压力下,二零零五年七月九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马尼拉世界肝脏移植大会上首次代表中国政府承认,目前中国大多数移植器官来自于死刑犯。

中国监狱里除了刑事犯罪这一类人员之外(第一类犯人),目前还关了另外一类人(第二类犯人),他们是各种政治犯、宗教信仰人士,尤其是众多炼功人士。第二类人没有犯罪记录,在西方民主国家里根本不成为犯人,只因为思想、言论、宗教信仰等等原因不为共产党所容,成了最严厉打击的对象。

在文革中,第二类人中许多“反革命分子”被公开处决。改革开放后,为了避免国际影响,吸引外资,不公开处死第二类人。中国每年公布的死刑犯在两千人左右,他们基本上属于第一类犯人。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的数据,二零零四年中国境内被处决的死刑犯三千四百多人,其中自愿捐出器官的仅有百分之五左右(中国监狱系统侵犯人权的严重程度在国际上广为人知,这种在枪口下的百分之五左右“自愿捐献”率本身就靠不住,这里不去深究)。而中国官方公布的仅全肝移植,每年完成大约为三千五百例,而实际人数可能至少是该数据的三倍,即每年超过万例全肝移植手术。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美国匹兹堡大学医学中心的移植中心举行一次器官移植专家座谈会,前美国器官肝脏移植协会主席,现任克里夫兰诊所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的 John Fung 医生说,现今中国大陆百分之四十被判死刑的是被拉到“死亡巴士” 后注射药物死去。 国际大赦香港发言人表示这些年“死亡巴士”处死人数增多,主要的可能原因是因为更方便做器官摘取手术。

从医学上讲,在非直系亲属的人群中,器官不完全匹配率是百分之一左右,要找一个匹配的器官,一般需要在三百至四百人群中,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供体。这说明,仅那每年公开的三千五百例全肝移植(实际上有过万例全肝移植),意味着至少有数十万人(考验实际上有上万例全肝移植)的器官库,才能保证全肝的匹配。被处决死刑罪犯的数据不能解释中国肝脏移植的实际数据,更不用说那更多的肾移植数据了。

中国卫生部说,目前中国大多数移植器官来自于“死刑犯”的自愿捐赠。这个“死刑犯”和国际社会想的死刑犯概念是不一样的,国际社会只把它理解为杀人、强奸等的刑事犯罪,即第一类犯人中的死刑犯。西方社会没有第二类犯人,自然也没有相应的概念。但另一方面,中国卫生部坦言,除了百分之二的捐赠器官源外,他们对另外百分之九十八的器官源无法控制。这显然话中有话。

也就是说,除了每年处决的几千名死刑罪犯之外,还得有一个巨大的由中国卫生部以外的更有力部门控制的更加秘密的“死刑犯”活体器官库,随需摘取,源源不断地提供活体器官,用于“大多数(百分之九十八)移植器官”。

这个更加秘密的“死刑犯”活体器官库的存在,以及谁是这百分之九十八器官源的幕后操控者,是中国器官移植的关键。

2、活割阶级敌人的器官由来以久

回顾历史,中共活体强取“阶级敌人”的器官早在上个世纪就开始了,只要“革命”需要,根本就不需要他们同意,而且一直在做着。

在文革中,“反革命”、“牛鬼蛇神”、“四类分子”、“美蒋特务”等“阶级敌人”许多人死于非命。不仅如此,有的人还被活体摘取器官。例如广为人知的有:

遇罗克,男,二十七岁,北京人民机器厂学徒工,因写下《出身论》等文章,被打成“现行反革命”,于一九七零年三月五日和另一批“死刑犯”一起被处决,他在被押赴刑场时眼角膜已经被摘取了。

据《历史的代价——文革死亡档案》记载,十八岁的中学生黎莲给在写给部队的男朋友信中,吐露了对于林彪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怀疑,被男友出卖而被抓捕打成“现行反革命”,在一九七零年被处决。为了避免劫刑场的可能性,黎莲被秘密拖去另一个城市执刑。一辆救护车跟了上来。刚贴近,两辆车都停了。两名穿白大褂的人跳下救护车。囚车里,四个人高马大的武装警察一下将黎莲扳转身,脸和身子紧贴车壁上。衣背往上一撸,来不及使用麻醉药,一把锋光闪闪的手术刀就在她的右腰处划开了一个巴掌大的口子。没几下,一个滴着殷红鲜血的肾,泼剌剌地落在洁白的瓷盘上。在一家医院的手术室里,一个奄奄一息的“革命干部”正在等着种植这颗从血泊中掠夺来的肾。

江西省赣州市小学教师钟海源,因为在墙上写下了“打倒华国锋!”,成为“反革命”,她被判处死刑。一九七八年四月三十日那天,她被五花大绑,又被批斗,揪头发,又被挂大牌子游街。南昌九十二野战医院住着一位飞行员,高干子弟,患肾功能衰竭,急需移植肾,且必须从活体上取。医院通过部队领导转告行刑的一位副营长,不能一枪打死,要留活体取肾。到了刑场,架到指定地点,副营长故意朝她右背打了一枪,然后由早已等候在那的几个医务人员,把她迅速抬进附近一辆篷布军车,在临时搭起的手术台上活着剖取钟海源的肾。她的遗体又被九十二野战医院拉走,供医生们作解剖标本。

3、新时期的“阶级敌人”

这个巨大的由更有力部门控制的隐秘“死刑犯”活体器官库是当前中国人体器官的主要来源。

这一大群人不是常规的死刑罪犯,但是他们在中共的眼里是比死刑罪犯还要严重。他们因为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而被中共视为“阶级敌人”,受到中共比对死刑罪犯还要严厉的打击。这些年来,遭受各种酷刑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众多,被折磨而死的至少有两千九百多人。在江泽民密令对法轮功实行“从肉体上消灭”的方针下,一九八四年十月内部发布的《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器官的暂时规定》就自然用到法轮功身上了。

中国政府有关方面早在一九九九年初统计炼法轮功的人数有七千万至一亿人,超出了六千多万的共产党员人数,导致江泽民和中共的极度恐惧,把法轮功上升成为事关“亡党亡国”的阶级敌人,从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下令中共全力打击法轮功,把历次运动中对待“阶级敌人”的手段全部用在法轮功身上,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把他们关入劳教所、教养院、监狱等等地方。据估计,被非法判刑、劳教的法轮功学员累计超过七百六十万人。

而且,这些被关在劳教所、教养院、监狱等等地方的法轮功学员普遍被以“体检”为名抽血,集体验血,而普通犯人却没有。即中国劳教所、监狱等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场所早就在全国范围内秘密建立法轮功学员血样的数据库。大家知道,血样资料正是器官移植中配对所必需的。

江泽民多次下令中共要在“三个月内铲除法轮功”,自然不需要法轮功学员愿不愿意捐献器官的问题,在当今造假泛滥的中国,造假证明、假文件是太容易了。据知情人揭露,伪造法轮功学员“自愿捐献”的文件是由专门人员负责的。许多做器官移植医院的医生私下都说,他们的器官来源是年轻、健康的法轮功学员。

所以,我们现在看清了,那些被关在劳教所、教养院、监狱等地方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成为一个巨大的“活体器官库”。当一个病人需要什么器官时,通过血样资料在这个巨大的“活体器官库”中寻找配对,自然就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到。这比那个“怀孕机器”方便得多,妇女怀孕要等八个月的时间,而巨大的活体库随要随取。这就是为什么能够源源不断地这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供体的关键原因。

从一九九九年镇压法轮功以来,中共一下子制造了一亿个“阶级敌人”,中国政府公开的器官移植数量,从一九九九年以来快速上升,这自然不是巧合。例如天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网站上的器官移植数据表(下图),明确无疑地显示,器官移植数量也随着急剧增加。

五、中共盗取人体器官的黑幕正在被撕开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没有不透风的墙,纸永远也包不住火。早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就登出一条消息,说“一些邪恶警察正在与贪财黑医密谋出售大法弟子人体器官,其手段之残忍,灭绝人性,令人发指。据悉,仅石家庄某中医院已分得六个指标”。但是当时这条消息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直到二零零六年三月,这个黑慕终于被撕开了。

1、证人的出现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一位化名为“皮特”的记者披露,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地区有一个秘密监狱,关押六千多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关进去的法轮功学员没有一个能够活着出来的,他们最后会被杀掉,他们的内脏会被摘取,送至各个医疗单位去,以牟取暴利,因为现在中国买卖人的肾、肝、内脏是一个很赚钱的买卖。遇害的法轮功学员被焚尸灭迹。

三月十七日,一位曾在苏家屯血栓中西结合医院工作的证人(后来化名为“安妮”)进一步指证,二零零一年开始有六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秘密关押该集中营,迄今无人生还。她说,她的前夫是该院主刀外科医生,曾告诉她,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前的两年中,他曾亲手摘取了约两千名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这些眼角膜“捐献者们”无人活下来,因为他们的内脏器官随后被其他外科医生活体摘取,甚至连他们的骨髓、头发、皮肤和脂肪也被攫取贩卖,最后被扔进焚尸炉焚化灭迹。这“运作”从二零零一年就开始了,二零零二年达到高峰。

这两位证人都不是法轮功学员。

2、沈阳军区老军医的指证

随后不久,三月三十一日,一名自称“沈阳军区后勤部下属的一名老军医”(下称“老军医”)的证人站出来指出:苏家屯地下集中营的确存在,摘除器官也很普遍,焚烧尸体甚至活人直接焚烧也很普遍,但苏家屯医院仅是全国三十六个类似集中营的一部份。

“老军医”透露:“在我接触的资料中中国最大的法轮功关押地在吉林,只有代号是672-S,关押人数超过12万,集中了很多的全国各地的法轮功、重刑犯、各种政治犯,但是地址不详。”“目前全国最大的关押法轮功的地区主要是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仅在吉林九台地区的中国第五大法轮功集中关押地就有超过一万四千人被集中关押。”

这位“老军医”指出,中共目前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已经公开宣布为“阶级敌人”,也就是最严厉镇压的对象、重刑犯。根据最新的决定,“中共中央”同意将法轮功学员作为“阶级敌人”进行任何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处理手段,无须上报,也就是说法轮功学员如同中国许多的重刑犯一样,不再被当作人类而是当作产品原料,成为商品。

这名来自军队系统的证人说,根据“国家规定”,省一级政府有权在所辖军区的监管之下设立重刑犯罪份子的资源再回收机构,这是中共中央军委在一九六二年就有的文件,而且一直沿袭至今。根据该文件规定,死刑及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罪份子可以根据国家及社会主义发展需要进行相应的革命化处理,在文革期间最大的革命化处理就是食用,就是用来做食物,其次是建立各种工程及进行生产作业。

“老军医”说,根据一九八四年的补充规定(见前面),重刑犯的器官移植被合法化,许多的地方公检法部门对待该问题基本上要么是直接移植然后火化,要么击伤进行形式死亡仪式后直接移植然后火化。进入一九九二年后,实际上完全公开化了,由于许多行业的发展,人体成为昂贵的工业资源原料,活人甚至死人尸体成为原料。

“老军医”说,“器官移植的管理系统是军队,其意思就是该类事情的管理及机构的核心是军事系统,这是政府机构望尘莫及的,因为一旦成为军事机密是无法获得资料的,因为军事系统的运转相信大家都了解。”“所以需要将一定的注意力关注到许多的军事设施上,那才是真正的集中营。”

“老军医”在后来的证词中透露了更多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细节:“就是法轮功及其他关押人员在关押期间使用是真实的名称,但是在进行器官移植时使用的是伪造的假名字,也就是一个虚构的人出现,但是这个人的资料是完整的,而且是在器官移植的自愿书上签字的 (当然是代签的)。”“ 我接触的资料中仅这种伪造的代签资料约有六万多份,都是什么本人自愿进行某种器官移植,并承担一切后果,甚至还有移植心脏,许多的签字都是一个人的笔迹。这类资料的保存期限是十八个月,然后必须销毁。该资料的保存机关为省级军区,查阅资料须经中央驻地方专员批准。”

“很多人都将器官移植的数据集中在官方公开的部份上,实际上在中国进行的地下非公开的器官移植数量要比公开的要多几倍。例如:如果官方公开的是一年是3万例,那么实际进行的数量应是11万例,这也是中国器官移植价格剧降的根本原因。由于有巨大的活体来源,因此,许多的军事背景的医院在公开上报的同时,私下也大规模的进行独立的器官移植,导致实际的数量远远高于官方统计。”

从“老军医”的证词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中国政府把法轮功学员不再当作人类看,而是当作产品原料和商品,盗取他们的器官,这和历来对待“阶级敌人”的做法是一致的。

江泽民就曾经密令:“对法轮功怎么处理都不过分”。中共打击法轮功应用的完全是“阶级斗争”的思路,把法轮功学员作为“活体器官库”也是其阶级斗争“于时俱进”的表现,同时还可以获得暴利,“闷声大发财”。

而中国政府的内部规定早就允许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即中国政府从“法律”上支持医院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但是同时要对器官的来源“严格保密”。于是公检法、医院、医生勾结一起,放开手脚,明目张胆地谋杀法轮功学员,摘取他们的器官出售,或取暴利,并且焚尸灭迹,销毁罪证。

与此同时,社会上的一些黑社会分子和犯罪团伙也想从器官交易中获取暴利,如果黑手伸不到巨大的“活体器官库”,那么就上街绑架盗取器官,从而也使得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也成了中国疯狂的器官移植的牺牲品。

3、法轮功学员失踪和器官不见了的例子

这几年来,已经证实的就有不少失踪案例,不过实际失踪人数现在无法统计。有的失踪后一段时间后,尸体被发现。例如,贵州省开阳县第一小学高级退休教师傅可姝(五十岁)和她远房表侄徐根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在江西井冈山失踪后,家人找当地熟悉地形的老乡找遍了可能迷失的山、可能危险的水、洞等地,也曾请井冈山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助查找,不见踪影。二零零六年四月底,他们的尸骨惊现井冈山五指峰。他们两人是法轮功学员,据分析,很可能他们被人摘取器官致死后抛尸野外。

还有一些人被抓进劳教所、监狱之后,再也没用踪迹。其中有的人被送到不知名的地方。例如,广东珠海法轮功学员袁征,女,三十八、九岁,辽宁人,二零零一年九月她外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警察绑架,关押于珠海市第二看守所。袁征担心其单位和家人受株连,始终不讲出自己的真实姓名,看守所在人员名册中只好以“无名”记之。二零零二年六月,袁征被送走,去向不明,至今没有任何消息。据在第二看守所被关押的犯人通过渠道探知:“无名”被送到一个特别的地方了。当时全国各地区有大批二零零去北京上访,他们被抓后,许多人不愿单位和家人受株连,不报自己的姓名。不报姓名的一些人被武警拉到不知名的地方(即集中营)。

虽然医院在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后,把他们焚尸灭迹,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但是,在现在已知的被虐杀的近三千人中,发现有不明来历的血洞、刀口;有的则未经家属同意被解剖;有的死难者体内器官被摘除。有知情人士透露,广州白云区戒毒所医生公开“指导”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打手,“不要打腰部,腰子有用”。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黑龙江哈尔滨法轮功学员任鹏武(男,三十三岁)因散发关于天安门自焚的真相材料被捕,关押于呼兰县第二看守所,五天后即二月二十一日凌晨死亡。警察在未经家属的同意下,假借法律鉴定的名义,将任鹏武身体从咽喉处至小便处的所有身体器官全部摘除,然后强行火化。

广州郝润娟,女,年龄未知,广州白云区法轮功学员,被抓前身体十分健康。她于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非法拘捕至派出所,在广州白云看守所遭受二十二天残酷折磨后死亡。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解剖了尸体。当家属被通知去认尸时,遗体已面目皆非,还带有鲜红的血迹。由于遗体太不像郝润娟,看过遗体两次后,家属都认为那不是郝润娟。家属只好把两岁的儿子带来作检验,最后证实那面目皆非的遗体就是郝润娟。@

……

(接下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10/19/2006 5:27:32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6/10/19/n14918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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