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千万 安徽省书记贪财落马的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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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日讯】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11月29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利用职务非法收受44人的贿赂财物计704万余人民币,另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据新华网报导,王昭耀,1945年2月17日出生,山东省梁山县人,研究生文化。1989年2月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长,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8月19日被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职务。因涉嫌受贿罪,2005年9月17日依法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9月14日对王昭耀立案侦查。2006年10月20日移送审查起诉。11月29日,案件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1990年至2005年中国新年,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计704万余元人民币,另外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王昭耀的受贿行为有两个明显特点,其一是从插手干部任用中受贿;其二大多集中在中国新年、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由其妻在家中收受。

据指控,从1991年至2003年7月,王昭耀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副省长、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一名干部先后晋升为乡长、镇长、副县长提供了帮助,24次收受这名干部所送人民币总计32.5万元。据统计,在王昭耀被指控的44笔受贿事实中,大多数涉及帮助他人职务晋升,受贿额约计300万元。

据检察机关查实,1993年到1998年中国新年,王昭耀通过妻子在家中收受一名干部“过节费”,每次少则3千元,多则1万元,帮助这名干部谋取职务晋升的便利。另一名干部先后10次给王昭耀行贿共计11.6万元。

王昭耀帮助一家企业争取到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该公司给王昭耀10万元作为酬谢。另外,他担任省金融领导小组成员时,为企业协调解决贷款,也得到数额不等的回报。
据阜阳市委一位中层干部说:“王昭耀事发,我们并不感到突然。”他在任省领导后,还一直插手阜阳的事,特别是插手安排干部。

王昭耀案发后,除其妻子、两位妻弟等亲友外,不少老部下如安徽省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亳州市原副市长王德贵、曾任阜阳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后任卫生厅副厅长的尚军等,甚至包括多年前的秘书,也因涉案被查处。

据宿州市纪委介绍,纪委已查实王昭耀至少有500多万元赃款藏在杨哲信家中,同时初步确定杨哲信个人受贿80余万元、收受礼金礼品40余万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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