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 (20)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
张祖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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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中国社会各阶层与宪政民主

不公平不是摆脱现代的阶层问题,而正是现代固有的阶层问题。

——[日本]今田高俊

我们要弄清为什么在中国实行宪政民主,还须进一步分析当下国内各个社会群体的生活状态以及他们的利益、愿望、要求。通过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哪些人需要宪政民主?哪些人不喜欢宪政民主?谁是宪政民主的动力?谁是宪政民主的阻力?进行这项工作通常采用的方法,一种是阶级分析,一种是阶层分析。马克思主义者采用的是阶级分析;列宁、史达林继承了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毛泽东也喜欢采用阶级分析,甚至于在共产党内也划分阶级。我认为阶级分析是一种片面、偏执的方法,尤其是由阶级分析方法推导出来的阶级斗争理论更是充满谬误;这种方法和理论不能正确地解释中国的现实状况,并且对中国现实问题的解决十分有害;故而在本章中采用社会学通行的阶层分析方法。

阶层是指人们基于相同或相近的职业特性、生活方式、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等形成的社会群体。同一阶层的人们一般都具有共同的利益;由于阶层内部某些差异的存在,也会有某些不同的利益。本章将对农民、工人、知识份子、中产阶层、官员、军人、学生、流民等八个主要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进行描述与分析。需要说明的是,本章所作的阶层分析主要是为了考察不同的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对待宪政民主的态度,以便进一步论证为什么要在中国实行宪政民主,而不是作社会分层的学术研究,故而并不一定严格地遵照社会学的分析标准。

一、农民阶层:农民是我国人数最多的社会群体。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99年末全国人口总数为12590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为87017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69.1%。另据有关资料,在乡村人口中,从事农业(含林牧渔业)的劳动力为3300多万,此外还有13000多万乡村劳动力从事其他行业的劳动(如在乡镇企业、建筑业、商业、饮食服务业、供销业、运输业做工等)。改革以来变化最大的莫过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概念包括所有不吃国家商品粮、持农村户口的“农业人口”,大家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员。改革以来,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发生了深刻的职业分化,“农业人口”已仅仅成为一个户籍概念,在现实中已分化成具有不同职业身份的群体。据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1994年对312个农村固定观察点的专题调查推算,在全国乡村劳动力中,农民的职业构成比例为:农业劳动者63.4%,农民工12.2%,个体或合伙工商劳动者6.5%,私营企业经营者0.8%,乡村企业管理者约占0.9%,受雇劳动者3.0%,乡村管理者0.6%,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和文化艺术工作者1.1%,家务劳动者8.1%,其他3.3%。农村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0年来,中国农民的生活状态同样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一是拥有了土地经营权。二是有了相当程度的自由。

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连种什么和不种什么的自主权都没有,更没有进城打工的自由,现在农民拥有了很大的自由度。三是经济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地增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1997年的209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3.4倍,年平均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8.1平方米扩大到22.46平方米,增长1.8倍。我近年到过一些省市的农村地区,看到大多数地方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衣食住行诸方面均有显着改善。现今农村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基层干部腐败,宰割农民,欺压百姓。这种现象相当普遍。二是农民税费负担太重,尤其是地方各级政府擅自征收的各种税收以外的规费数不胜数,“苛政猛于虎”。中央政府规定,农民负担应按“控制在上年以乡为单位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内”计算,许多地方实际达到20-30%,有的地方竟达到50%以上;农民怨声载道,“民怨沸腾”。三、土地关系不稳定,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大部分地区耕地承包的稳定期限不超过5年,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怎样解决这三大问题呢?治本的办法就是实行民主,进行基层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创新。中国的农民是最讲实际的。显而易见,实行民主对广大农民有好处,是维护农民利益的最有效的保障。

有人说:中国农民没文化,不会要求民主。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中国农民的民主意愿十分强烈,他们迫切地要求民主。随着农村的社会变迁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要求开始萌发,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的呼声与实践日益扩展,正在形成一股强大的基层民主的原动力。全国人大已于1998年11月4日正式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认了农村基层民主的法律地位。尽管在这当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在党政关系方面(基层普遍存在以党代政的现象);但是我们相信,既然问题已经提了出来,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可以找到的。(譬如现在已被认可的民主公正选举村长的“海选”方式就是农民们创造出来的)对于如何保护农民的权益,胡必亮在《农民:关键在于权益保护》一文中写道:“从政府来讲,在对待农民问题上,有几个关键性的问题必须处理好:1.政府不应该与农民争利。这要求各级政府在涉及有关的价格、税收政策时需倾听农民意见。过去争利的焦点主要表现在粮、棉、油收购价格之争上,现在表现在‘三提五统’上。这其中关键问题在于地方政府机构太庞大,而他们为农民提供的服务又很少。办法并不难,大量裁员,于国于民甚至于地方官员自己都是有好处的。这样庞大的地方政府,最终是没有人养得起的。2.农民应该有体现自己利益的组织,至少在地方上可以让其存在,如恢复农会组织或建立什么别的利益代言人组织,以便更好地与政府协调农民的利益矛盾。3.现代化的落脚点最终应该在人的现代化,为此,过去对农民的许多歧视性政策都该彻底清理、取消了,比如说对农民进城镇的限制,对农民接受教育与各种社会保障的限制(高收费等间接手段)等。4.伴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应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5.农民的财产权利应得到保障,不少地方领导或政府撕毁与农民签定承包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的土地以种种理由不断调整且越调越少的做法也很流行;强制性地让农民安装电话、购买香烟等的‘故事’不断被报导 ......,这些当事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6.政府应建立起与农民公平交易的规则,谁也不能破坏,否则,也应追究法律责任。”(载1999年11月24日《中国经济时报》第5版)胡必亮的建议,有的马上付诸实施或许难度较大(如裁减冗官冗员、恢复建立农会组织、取消对农民进城的限制);但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些都是或迟或早要实行的。

二、工人阶层:过去被称为“工人阶级”,直到今天在现行宪法上仍被称为“领导”阶级。然而它的实际状况与宪法地位之间一直存在很大距离。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1999年全国职工人数为11773万。其中国有经济单位的职工人数为8336万,集体经济单位的职工人数为1652万,其他经济单位职工人数为1785万。这些数字是有问题的,它显然漏统了大多数乡镇企业职工和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的职工人数。因此,实际职工人数要比官方公布的数字多得多。1999年全国乡镇企业职工人数为12500万,其中约三分之二已连续作工3年以上,应可归入工人队伍。在职工构成当中,企业管理者约占5%左右,白领工人约占20%,蓝领工人约占75%。这个阶层中绝大多数人生活在城镇。他们的文化程度要大大高于农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已占到80%以上。

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人阶层由于其所享有的职业和待遇的稳定性(即通常所说的“铁饭碗”),社会地位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大分化,农民的生活明显改善;其他原有阶层和新兴阶层都有较大变化;工人阶层的生活水平总体上虽然也有一定提高,但相对而言不尽人意;加之近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大批工人下岗、失业(笔者前些时候曾到过10多个城市进行社会调查,这些城市的工人下岗、失业率都在20%以上,远远高于官方公布的数字),使得工人阶层产生了很强的不安定感、失落感和不满情绪,停工、怠工、罢工、****、****等抗议活动呈现日益增长之势;工人与企业领导者、劳方与资方的矛盾也日益增加。应该指出的是,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工人阶层对国家经济和社会财富的增长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国有资产中的很大一块理应属于国企职工和曾经在国企工作过的职工所有(因为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国有企业职工都是实行的低工资分配制度,给国家提供了巨额的“剩余价值”)。但是在国企改造中,工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甚至被无偿地下岗、失业,这是很不公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工人们的不满是合乎情理的。

按照传统理论,工人的组织化程度似乎是比较高的,实际并非如此。国有企业虽然一般都设立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企业党委领导下的一个部门,很难真正履行代表工人利益的职能。非国有企业中目前很少有工人组织,即使有也大多形同虚设。因此,工人的利益被侵害、被牺牲,乃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工人大多数时候表示出无奈和忍耐,少数情况下会采取有组织的抗议。中国工人阶层素来有争取民主的传统,自70年代中期以来的历次民主运动中,工人(特别是有文化的青年工人)都在里面担当了重要的角色。在现实社会条件下,由于现行体制的束缚以及国企改革的滞后,工人阶层目前不得不把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求生存上。但是,中国工人懂得只有实行民主才能从根本上维护自身利益,因此他们本能地拥护民主。随着改革进程的逐步深入和工人阶层整体素质的提高,工人阶层的民主诉求会日趋高涨,并会在新一轮的民主化浪潮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三、知识份子阶层:指具有中等专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群体。目前我国大约有6000多万知识份子,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知识份子的职业分布最为广泛,象企业管理者和白领阶层、职员、教师、医生、科研人员、工程师、农业技术人员、编辑、记者、律师、自由职业者、党政官员等等,遍及各行各业。其中党政官员具有较为鲜明的职业特征和利益特征,我们把它单列为一个阶层。还有一部分则属于下面谈到的中产阶层。因此,知识份子阶层与其他阶层具有较大的交叉重叠关系。正是由于知识份子构成的复杂性,使得这一阶层最具多元化的色彩,他们中的不同部分之间的利益差异和价值观念上的差异也最大。我们常常说知识份子如何如何,其实说的只是知识份子中的某一部分人,要准确地描述它,是相当困难的。

从总体上来看,这一阶层的人受到过中等(中专毕业或相当于中专毕业)以上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接触的信息量大,容易接受新鲜事物,较多地承担着传播新知识、新观念的事业。中国知识份子一向具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社会责任感很强;现在年轻一代知识份子虽然与他们的前辈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愈来愈强调自我,但是骨子里的东西并不会轻易改变。历次社会调查的结果显示:知识份子对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和改革的支持率都要大大高于社会其他阶层。知识份子对民主的推崇可能更多地是出于价值观念方面的偏好(这与他们受到的人文教育影响有关),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相对来说要少一些。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份子,在传播民主自由理念、进行民主启蒙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待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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