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军队国家化主张“违宪”,还是中共当局的内政与外交表里不一?

陈树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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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本文作者(陈树庆)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383分的总成绩,超过360分的合格分数线,于2004年12月21日经杭州市司法局向浙江省司法厅提交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材料。浙江省司法厅经审查认为作者提交的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援引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二)项“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遂于2005年1月31日作出“浙司考决自[2005]第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作者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后,在2005年7月25日一审法庭质证与辩论阶段,知道了《纸上谈兵——中国民主党人论伊拉克实现安全与重建的措施》(后面简称《纸上谈兵》)一文,作为被告浙江省司法厅主张作者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证据之一。

通观《纸上谈兵》全文,包含两部分主题内容,第一,表达了中国民主党人主张“军队国家化”和“慎战”的观念;第二,仅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战略伙伴”美国在伊拉克的反恐斗争中提供一些战术建议而已。作者认为当局将其作为“违宪”的证据用来支持当局不予作者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不符合宪法的规定,也有违于“内政与外交必须保持协调一致”的治国原则。

一、“军队国家化”符合宪法精神,“党指挥枪”违宪!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违宪审查第一案,竟然违背共和国宪法“保护公民权利,规制公共权力”的立宪本义,不是对国家机关或其首脑或工作人员的滥用权力行为作出,而是对公民行使宪法确认的言论和结社基本权利进行“违宪”的行政与司法审查,已经够荒唐了。但是,更为荒唐的是,将作者为实现共和国真实性与宪法真实性的行为——即促进“主权在民、公民权利平等和依法治国”基本原则之贯彻,也颠倒黑白说成是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纸上谈兵——中国民主党人论伊拉克实现安全与重建的措施》一文作为作者“违宪”的证据,就是这种贻笑大方的典型例证之一。

对于军队国家化的主张,也即《纸上谈兵》一文中所言的“民主社会不允许政党有它自己的'私家军',也决不允许国家军队'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所以是否派兵的问题,必须通过法律程式来最后作出决定。假设现在中国已实现民主政治,在伊拉克需要中国派兵而中国的执政党又主张派兵,那么该党首先必须说服政府决策层提出'派兵动议',然后在议会(人民代表大会)动员本党和联盟政党的议员支持该动议,进行表决。对这样重大的动议,在那些比较小的国家还可以举行全民公决;但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进行议会表决是比较具有可操作性的。不论'派兵动议'是否通过,全国人民包括各政党必须尊重和遵守表决结果。我想,将来中国实现民主化后,就这方面的问题会出台《境外军事行动法》来加以规范的,反正,民主国家派不派兵,不是'由执政党说了就算'这样简单”。

如果浙江政法当局认为本人的这段话“违宪”,应该当庭指出来并说明违反宪法的哪一具体条款,他们没有这样做。

严格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文规定上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第九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再结合《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显而易见,中国民主党人主张军队国家化,包括我《纸上谈兵》一文中如上所言,甚至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拟就的《中国政党法草案》第二十七条“政党不得在政府、军队、司法机关设立组织。在政府、军队、司法机关的政党党员应该忠于法律和职守……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党的私利或偏袒本党”,第四十二条第七项将“在军队建立党的组织严重损害军队国家化的,或者私自拥有武装力量威胁主权在民之共和政体的”行为列入取缔情形,都是符合宪法的;而那些主张并实施“党指挥枪”者倒是没有宪法依据的,甚至确确实实违反了宪法。

正如“违宪审查第一案”进入二审司法程式时海外有媒体记者打电话问我“浙江地方当局弄出这样荒唐的案件,到底有没有真正懂法律的?”那样,我怀疑将《纸上谈兵》作为“违宪”证据提交或予以认可者,都没有也懒得去仔细阅读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府的内政和外交岂能表里不一?

人民制定并遵守法律、设立并服从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和安全,公共事务的管理包括内政和外交要协调一致,都必须围绕而不能背离这个基本宗旨。

在以意识形态分歧为主导的冷战结束后,人权、民主、法治等普世价值观已经为全世界理性的人们所广为接受,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尊重与开放竞争已经成为了世界发展的潮流,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从而广泛地提高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时政治和文化的交流也有利于促进社会整体的进步。但是,以“9.11”事件为标志,说明了恐怖主义已经成了对世界各国人民的头号威胁,这一点,我们国家的政府也有“共识”,所以中国政府口口声声说中国和美国是战略伙伴关系,在反恐领域单从表面上看就是如此。

伊拉克萨达姆“阿拉伯社会复兴党”的独裁恐怖政府,如何一再违背联合国宪章和决议,如何危害伊拉克本国与邻国人民,其罪行已经广为揭示,不用我在此间接进行重复描述。但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即美国的战略伙伴国的公民,作者为了防止伊拉克萨达姆“阿拉伯社会复兴党”的国家恐怖主义复辟,为了防止伊拉克成为国际恐怖主义新的策源地,为了尽快荡平萨达姆残余势力和其他在伊国际恐怖组织,为了让伊拉克人民在自己的努力和国际社会的帮助和下尽快重建并恢复经济,为了让伊拉克以一个“民有、民治和民享”的国家回归国际和平大家庭,写了《纸上谈兵》一文仅仅为“战略伙伴国“提出了一些浅薄的战术建议,想不到竟然冒犯了某些当权者或当权势力,把《纸上谈兵》作为作者“违宪”的证据之一用来阻碍作者取得依法应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内政与外交怎能如此表里不一?对自己的公民之法定权利如此不尊重并恣意侵犯,又如何去反驳境外有些“中国威胁论”的疑虑呢?

古语曰:人无信不立。对于一个国家,我认为也是如此。如果当权者立宪而又践踏之,并且内政与外交的表里不一,必定会失信于智者(如同“谣言止于智者”一样)。为了防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信于国际社会而陷于失道寡助的危险境地,在这里,作者不仅要求当局必须颁发给我依法应有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而且,还要求当局必须本着对国家真正负责任的态度尊重宪法和宪法所确认的公民权利,尽快平反并立即释放所有受政治迫害的公民,才能取信于世界,才能让我们的国家得道多助而立于不败之地!

2006年2月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转自《网路文摘》(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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