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李祥春﹕中共迫害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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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卢瑛采访报导)中共用强制手段改变人心的做法一再失灵。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法轮功学员﹑美国公民李祥春﹐在经历了中共身心迫害3年后于上个月返回美国。李祥春表示﹐面对中共变换各种招数的迫害﹐他始终信念坚定。他说﹕他们采用的各种手段,从反面更加增强了我的信念,因为他们做得越邪越恶,就证明我做的是对的。

2003年1月回中国准备传播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李祥春,刚下飞机就在广州机场被中共拘捕,被非法判刑三年,囚禁在南京雨花台监狱,期间遭受了各种酷刑和精神折磨。2006年1月21日,他终于重获自由,返回旧金山。近日,李祥春接受记者的采访﹐揭露三年来中共对他的迫害。

国际大赦组织代表到机场欢迎李祥春。

各界前来欢迎人士与李祥春合影。

心系被中共谎言蒙蔽的中国人

记者﹕李祥春先生﹐你好。欢迎你回到美国。你能否先跟我们谈一谈你此时的感受﹖

李祥春﹕可以。其实我此刻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回来以后﹐我感到有所放松﹐因为在监狱的时候﹐精神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回到这块自由的土地上后﹐又有许多朋友﹐就感到轻松了许多。但是我想﹐在中国仍然还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在遭受着比我当时更残酷的折磨﹐所以我的心还是放不下﹐想起来觉得很悲。同时我又看到广大的中国人民一直看不到真相﹐被这个邪恶的谎言所覆盖。而且﹐他们对于共产党的强权是非常的惧怕﹐生活在恐惧之中。所以﹐我的心情是蛮复杂的。再说﹐我的这个案子是非法的。我被他们非法判决﹐非法折磨。我上诉了三次﹐都没有结果。为了正义得到伸张﹐我还要继续努力。所以﹐还有很多事要做。

放弃舒适生活 回中国让民众知道真相

记者﹕你本来在美国﹐生活得好好的﹐也可以炼法轮功。那时你为什么想到要去中国呢﹖

李祥春﹕因为那时我虽然在美国可以自由的炼法轮功﹐但对在中国大陆发生的迫害法轮功的事﹐有那么多人被中共的谎言欺骗﹐觉得没法推卸自己的责任。第一﹐我在中国大陆出生﹐那里有我的很多亲朋好友﹐所以在那里发生的事情﹐我完全不可能置于身外﹔第二﹐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作为同修来讲﹐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的话﹐也太自私了﹐不符合“真﹑善﹑忍”的要求。作为一个修炼人﹐我们有责任帮助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制止这个迫害。再有﹐中国人民一直在中共媒体的控制下﹐没法了解真相。我觉得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尽可能的让民众知道真相。所以﹐我想我必须回去做这件事情。

记者﹕你在监狱里的处境艰难﹐你可否描述一下最困难时候的情形﹖

李祥春﹕在过去的三年中﹐我经历了基本上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扬州看守所﹐他们为了达到把我送进监狱的目地﹐必须走一个形式﹐即对我进行审判。开始时﹐由于关注的人很多﹐还没有给我定罪﹐所以有些事情他们也不太敢做﹐对我的折磨也没有后来在南京监狱里那么残酷。

连续92个小时被剥夺睡眠

不过在此期间﹐他们曾连续92个小时不让我睡觉﹐强迫我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然后﹐用手铐对我进行虐待﹑殴打。在监狱里有人告诉我﹐原来他们打算以炼法轮功为由给我定罪﹐但因我是美国公民﹐涉及信仰自由问题﹐于是他们改变了初衷﹐以破坏广播器材为名对我非法判刑﹐尽量不提及法轮功。但是﹐在审判我时﹐他们既没有让我为自己辩护﹐也不让我出示证据。因此﹐根据他们自己的法律来讲﹐整个过程都是不合法的。英文叫“show trial”(即“审判秀”)﹐ 就是走一下形式﹐又想把人家的嘴封住。

第二个阶段﹐在南京监狱。因为他们判我三年牢狱﹐对接下来的两年零七个月﹐他们早有规划﹐怎么样迫害我﹐怎么样让我屈服。开始时﹐他们想让我背叛法轮功﹐放弃修炼。

精神摧残﹕24小时不间断的监视

这可以说是最难的阶段﹐因为他们用尽了一切办法﹐有体罚﹐也有洗脑。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小房间﹐里面几个警察﹑犯人围着我﹐逼我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我拒绝﹐向外走﹐他们就把我推回来﹐按在那里﹔我闭着眼不看﹐他们就折腾我。有时﹐他们一直开反法轮功的批判会﹐念那些揭批材料﹐我不听﹐想出去。他们就把我推回来。这是一方面。

另外﹐在精神上﹐他们一直给我施加压力。通常10-12人一起24小时不间断的监视我﹐连我睡觉时也不例外。有时我半夜醒来﹐眼前就有一个黑影﹐就这么直盯盯的看着我﹐让人感到心惊肉跳。我走到任何地方﹐背后都有人跟着﹐而且靠的很近。(做手势﹕就这么近)

在不同的文化环境﹐大家都能理解个人空间的概念。我在美国习惯了比较大的个人空间﹐而现在他一直逼着你﹐那人个头很高﹐也很壮﹔我去洗手间﹐他也紧跟着。我的生活﹐方方面面都受他的影响。有时我平放两腿坐在床上﹐他也要马上把我的腿拉直。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炼法轮功﹐所以不能这么坐。我抗议道﹕第一炼功是我的自由﹔第二我也没有炼功。他说就不允许。所以﹐我的一举一动都被他们看管着﹐好像呼吸的空间都没有了﹐时时刻刻处于这种压力下﹐实际上就是一种精神折磨。

“车轮战”式的洗脑

后来﹐从上面派下来一个警察﹐一直强迫我同他交谈。我拒绝﹐他就骂我﹐说我是罪犯﹐必须听从他。另外﹐他们还有很邪恶的一招﹐就是“车轮战”。先让我看反法轮功的影片﹐然后一批又一批的警察过来找我谈话﹐不让我有休息时间。

在南京监狱﹐从2003年6月到12月底期间﹐为了达到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的目地﹐他们采取这个办法来折磨我。因为我一直信念坚定﹐而且我知道自己所做的是正义之举﹐所以他们的所为反而使我更坚定。他们也意识到这点﹐于是改变了策略。

从第二年初﹐也就是从2004年1月开始﹐他们就着手企图让我接受非法审判的结果﹐不提法轮功﹐而让我承认插播电视有罪。他们用了很多手段。比如﹐借用监规﹑监纪﹐潜移默化的使你从心里接受自己是一个罪犯。如让你填罪犯评审表﹐按罪犯指纹等﹐都被我拒绝了。但他们将我四肢离地架起来﹐强迫我按指纹。这属于体罚方面的。还有强迫你背监规﹑监纪﹐你要对他们百依百顺的话﹐就是承认自己有罪了。

因为我一直把自己视为大法弟子﹐我的名字和我的形像是不能跟罪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每次遇到这种事情﹐我都是拒绝。他们不甘休﹐一定要我认罪服法﹐并说这与我提出申述不冲突。因为我认罪了﹐就可以减刑﹐早点被释放﹐出去后还可以去申述﹑做事﹐赚更多的钱。

他们还有一个很邪恶的地方﹐就是利用我母亲的病。我母亲当时有白血病﹐所以他们说你早点认罪出去就可以更好的尽孝心。我就告诉他们﹐本身对我的审判就是非法的﹐我本来就不应该在这里﹐我不应该被关一天﹐你们应该无条件的释放我﹐让我去尽孝心。怎么可以我接受你这个非法的审判﹐然后再去尽孝心呢﹖这根本就是黑白颠倒。

中共软硬兼施

上面来的警察就给我讲这些所谓的道理﹐然后施一些小恩小惠﹐带几个糖果给我吃啦﹐显示关心我﹔中秋节时﹐带一些月饼﹐是监狱里的大伙堂做的﹐质量很差﹐但他们就觉得他们在关心我﹐给我人性化的管理。如果我不理睬他们这些小恩小惠﹐他们就说我无情无义﹐说我们不好﹐说法轮功学员无情无义。他们就是用这些东西来折磨我。这是第二个阶段﹐企图让我认罪服法﹐基本是在2004年期间。

有一次﹐他们强迫我去参加罪犯行为规范考试。我就在试卷上将“罪犯”两字划掉了﹐并写了一个“严正声明”﹕本人从来没有触犯中国的法律。本人根本就不是罪犯。我拒绝接受一切这些东西。他们因此就对我进行体罚﹐让我坐在那里不能动﹐作所谓的反省。从上午吃完早饭起就开始坐在那儿﹐直到中午吃午饭﹔午饭后﹐别人可以去睡午觉﹐我还要坐在那儿﹐直到傍晚看新闻﹐之后还要坐一个半小时﹐才让我洗漱休息。这样坐了二十天。

还有一次﹐他们强迫我劳动。这也是一件身心折磨的事情。因为在中国监狱﹐强迫劳动是一向的惯例﹐都必须服从。如果拒绝﹐马上就会受到各种折磨。开始时﹐他们没有让我去劳动是因为他们想让我放弃法轮功的修炼﹐所以强迫我去接受洗脑。后来他们发现没有希望﹐他们就转而让我认罪服法﹐同其它犯人一起劳动。他们说有劳动能力的罪犯都必须去劳动。我不承认自己是罪犯﹐所以拒绝参加劳动﹐他们就体罚我﹐让我罚站。站得稍微斜一点﹐他们会踢我﹔他们还在大庭广众下骂我﹑侮辱我。

还有﹐他们开“批斗会”﹐这又是中共的用语﹐美国人可能不知道。“批斗会”是罚站了一天后开﹐也就是肢体折磨后再进行精神折磨﹐用尽激进侮辱的言辞来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比如说我人品不好﹐居然不劳动等﹐诸如此类的话﹐骂得非常难听。也是“车轮战”﹐一个接一个。这是一方面。再有就是我刚才提到的罪犯评比表﹐他们每半年搞一次﹐年中搞一次﹐年末搞一次。前一年半﹐我都没有作。

后来到2004年下半年﹐他们企图用这个将我同罪犯的称号联系在一起﹐我就一直拒绝﹐我说我不是罪犯﹐不能作这种东西。他们就对我进行罚坐。我于是说要把“罪犯评审表”改成“服刑人员评审表”。因为我在此服刑是一个事实﹐尽管我没有罪﹐我是被强迫在此服刑的。所以﹐我说我可以用服刑人员﹐但不能用罪犯的称号。可他们还是不干。这个表我前后修改了二十次。我没用罪犯的称呼﹔在认罪和服法一项我写道﹕本人从来没有接受对我的非法审判﹐也从来没有接受罪犯的称谓。在封面我用英文写了see inside (即见内)﹐因我里面附有一份我的声明。即使这样﹐事情还没有了结﹐他们一直对我罚坐58天。后来﹐因压力太大﹐两年下来我身心疲惫﹐心脏发生异样﹐出现早搏。只有在那时﹐他们才停止对我罚坐﹐评审表这件事情才算过去。

经过第二个阶段﹐也就是第二年后﹐他们感到希望也不大﹐有点绝望﹐但还是继续对我洗脑。自2005年起﹐他们对我的洗脑主要内容是所谓的爱国主义教育﹐即强迫我听他们读中共的报纸﹐里面宣扬中共怎样爱民啦﹐怎么讲“三个代表”啦等谎言。其实目地只有一个﹐就是利用人民对祖国的热爱﹐向人民灌输中共等于中国的思想。如果你不服从他们的统治或反抗对你的迫害就被戴上“不爱国”的帽子。当然﹐这些对我不是问题﹐因为我对中共的邪恶本质看得很清楚。这就是第三年他们所做的。还有﹐强迫我看爱国主义教育片。尽管他们知道无用﹐还是要走形式。

中共违反自己的法律

记者﹕那他们说你破坏了中国的法律﹐你是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祥春﹕我想我可以说﹐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触犯中国的法律。中国的法律是中共自己订的。中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但是法律规定的这些权利都没有真正的实施过﹐人民的这些权利被剥夺了。那么镇压法轮功﹐按中共自己的法律来讲也是非法的。所以﹐我在做插播这件事时也研究过中国的法律。我们所用的技术和所做的事情绝对不会对中国的广播电视造成危害。其实他们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审判时﹐他们没有让我出示相关的证据。我可以给他们看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可他们不让我出示证据﹐同时也不允许我为自己辩护。因为我会讲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有什么道理﹐我这么做到底合不合法﹐我可以把它讲清楚。但他们不允许﹐因为这整个审判过程都是不合法的﹐所以他们的这个判决也是非法的﹐把我在南京监狱关了两三年也是非法的﹐没有一点法律根据。

始终有一个信念﹕我是站在正义的一边

记者﹕在美国生活了这么多年后﹐在中国监狱里被关了三年﹐你是怎么过来的呢﹖

李祥春﹕我觉得象在地狱里一样。不过﹐我始终有一个信念﹐我是站在正义的一边﹐他们是在对我进行邪恶的迫害。他们采用的各种手段﹐从反面更加增强了我的信念﹐因为他们做得越邪越恶﹐就证明我做的是对的﹐所以他们的所为好像是给我的反馈﹔另外﹐全球大法弟子以及许多正义之士﹐包括美国各级政府官员和非政府组织(NGO)人士﹐都给我大量支持﹐一直强烈要求中共无条件的释放我。所以﹐我在监狱受到的虐待都一直被曝光﹐从而他们的行为有所收敛﹐不象对国内的法轮功学员那样往死里整而无所顾忌。我想这都是我能坚持下来的原因。

记者﹕有些中国人会说﹐大家都是中国人﹐你为什么要去惹这些麻烦﹖

李祥春﹕在我被释放之前﹐他们说我们这样去揭露迫害是有损中国的形象。我说这是你们自己在损害中国形像。如果你们不迫害﹐给大家自由的话﹐谁回去讲真相啊﹖没有必要了﹐是不是﹖我们是受害者﹐我们讲清真相是为了让邪恶的迫害停止﹐应该说可以改进中国的形象﹐证明还有有良知的人﹔如果对这种邪恶的迫害﹐大家都不吭声﹐就更糟糕﹐就说明中国没有希望了。所以﹐我说是他们﹐那些邪恶的迫害者在破坏中国的形象﹐而不是我们﹐我们却是起到一个相反的﹐让大家看到希望的作用。并且﹐我希望所有的中国人都能认清中共的邪恶﹐它的迫害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会继续讲清真相的活动

记者﹕那你现在回来了﹐有什么样的打算呢﹖

李祥春﹕我想这件事情还没有结束﹐对法轮功的迫害还持续不断﹐还不停的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所以﹐我会继续讲清真相的活动。同时﹐因为我这个案子是完全非法的﹐所以我会尽可能的利用各种渠道把它纠正过来﹐ 让迫害法轮功的邪恶之徒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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