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观点】 呼吁中国人民发动抵抗权

──从高智晟律师的绝食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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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8日讯】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律师等人为异议人士、法轮功学员进行辩护、捍卫人权,但却屡遭中国官方骚扰,甚至入罪。因此,高智晟律师于2月4日起在中国发起“接力绝食”,以抗议中国政府的暴行。近3个礼拜以来,许多参与绝食接力的维权人士,陆续遭到中国官方骚扰或恐吓;但是,高智晟律师在中国发起的抗议行动,仍陆续获得世界各地关注中国人权的各界人士支持与响应。

不过,真正的问题是,历史的铁则告诉我们:权利一定要靠自己争取,完全依赖他人的帮助不但不切实际,而且如此取得的权利,也往往不会被人民所珍惜。假如高律师等人这种温和而不违法的抗议行动,都无法得到中国政府的宽容,那么维权律师的下一步应该怎么走呢?革命吗?也许,但成本可能太高了。比较温和的做法,就是发动人民的抵抗权。关于如何抵抗极权政府,这50年来东亚各国中,经验最丰富的,恐怕就是台湾了。虽然过去的台湾政府,与纵容坦克车辗死学生的中国无法相提并论,但全世界暴政的本质都是一样的,抵抗的本质亦复如此。

从世界人权宣言所承认的人性尊严的价值来看,人民不可以单纯的成为国家统治的客体,沦为国家在追求各种利益时的一种手段。如果发生一种状况,但所有可资抗衡的工具皆已使用殆尽时,为维护人性尊严的人权价值,国际社会都承认人民有发动超法律的抵抗权。因为此时的法律已经不再是法律;再者,抵抗权的概念是一种对于“危急”与“不法”所采取的一种非常的对应方式。除此之外,抵抗权的行使,是想藉由权利的行使来建构一个合于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是一种忠于国民主权宪法的价值,对于宪政表示臣服的态度,而不是对于宪政秩序的破弃。在一个自诩民主自由的台湾社会中,如果还必须费力气的讨论“超越法律愿的抵抗权”有无可能,实在也够讽刺的了。不过,台湾虽然已经走过极权时代,但是人民的权利意识日益高涨,对照之下,政客们的统治理念也就显得保守。现在台湾人民如果发动抵抗权,大概对抗的不会是战车,但却非常可能是不合理的政策与法律。可是在中国却正好相反。因为在中国,发生人权侵害案例之际,“想像得到的一切救济手段”,如果不是严重缺乏,就是未被彻底执行,才会迫使人民想要发动抵抗。

尽管台湾缺乏暴力革命的契机(这是台湾的幸运),但是对于恶法进行不服从或抵抗的心理准备及行动,仍然是不可懈怠的公民天职。而这种天职,对于希望走上和平民主的中国人民而言,更是无可逃避的责任。行使抵抗权,除了必须觉悟到成本──不必幻想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之外,技术上也要讲究。现实上,发动抵抗权的最初总是少数人,而这些少数的先知先觉者,必须唤醒多数人的正义感情,以求废除恶法。因此,首先必须明示“我们不是犯罪者”。换句话说,就是要让抵抗理由尽可能的明确、抵抗行为尽可能的公然公开,而且最重要的是,不可侵犯无辜的人的身体、生命与自由。因此,过去台湾人民发动的抵抗权,都是非暴力的行动。也许这样的历史经验,可以供高律师们参考。

  (本文由中央广播电台《台湾观点》节目提供,节目首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7时55分,网址为:http://www.rti.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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