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慧园里6号的母子冤魂(七)

——“文革”实录之一

牛角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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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讯】1989年李老先生返大陆探亲期间,在南京老宅慧园里六号同我长谈时,曾亲口述及此事。由于怕触惹老人伤心,对其中详情未便多问。

就这样,在腥风血雨的1970年一年中,我一生中最亲爱的朋友李立荣、曹汉华,我尊敬爱戴的林舜英女士,还有我熟识的以坦率直爽、为人仗义的朋友张稼山,在那场疯狂的戮杀中先后惨遭杀害。死的那一年,林舜英六十岁,李立荣二十六岁,曹汉华二十六岁,张稼山二十九岁。一个花甲老人,三个有为青年,在那亇红色年代,他们的殷红的鲜血和成千上万无辜者的鲜血汇在一起,染红了红色政权,染红了革命红旗,染红了红色江山,真正实现了全国山河一片红!

十年之后。

1980年,林舜英,李立荣,曹汉华,张稼山,先后均被平反。

林舜英和张稼山的平反判决书作为本文的证据——也是历史的证据——附于本文最后,遗憾的是李立荣和曹汉华的未能找到。

林舜英和李立荣平反后,家属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领到死亡补偿金1400元,每条人命计700元。这钱既不算“国家赔偿”(那时还无此一说),也不称之为抚恤金,笼统称为死亡补偿。

张稼山因为生前没有正式职业,死亡补偿金只有300元(大概是出于他生前没能对党对社会主义作过什么贡献的考虑)。他弟弟张稼峰先生去法院交涉,问杀一个人怎么只补这几个钱时,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是严格按党的政策办的,该给的就给,不该给的就不给,该给多少就给多少,既不能多,也不能少。”不愧是法院法官,答复逻辑严密,滴水不漏!经张稼峰的再三据理力争,最后法官大人总算法外开恩,冒着违反政策的风险又补了300元。前后加起来,张稼山29岁年轻的生命,作价600元冲抵了帐,一次性结清。

顺带提一下活下来的我在平反后的经济补偿吧。我们这些承蒙开恩未被处决而活下来的人,政策规定平反后由原工作单位补发坐牢期间的工资。我劳改十年,故农场补发了我十年工资。我十年的工资总和是3420元,扣除十年坐牢期间的伙食费和衣服费1680元后,净落了1740元。

现在人们可能会怀疑,怎么坐牢还要缴伙食费和衣服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告诉大家,这可不是“黑色幽默段子”,当年一直就是这样做的,这有国务院和财政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红头文件为凭,一句话,这是党的政策。一个无辜的公民被枪毙要由家属补交子弹费,一个无辜公民被判刑、而后又被平反出狱,却要补交伙食费(注:真正有罪的犯人刑满出狱则不需缴纳),这不是某一部门、某一地区的一时心血来潮,当年全国到处都是如此办理的,没有党的政策,谁敢自作主张?中国人素有喜欢特色的癖好,此举当属特色内容之一。

1980年李家被杀的、被判的虽然全部平反了,可慧园里6号那幢老楼作为反革命活动基地被没收后却迟迟不能物归原主。

1970年李家人杀的杀、判的判后,幸存下来的両个妹妹立即被扫地出门,房子被没收(注:到底由哪一部门来没收的,至今不得而知),被一个名叫谢金生的公安局处长全家搬了进去。这位在新生红色政权的专政机关中担任要职的谢处长,估计房主李家己永无翻身的可能了,干脆把自已全家户口迁进了慧园里6号,后来把他妹妹的户口也迁了进去。这一住就是十年。

就在平反判决下达后,南京中法就通知房管部门,尽快将李宅发还原主,白下区房管局当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鸠占鹊窝的谢处长,希望他全家立即迁出。然而这位有来头的谢处长怎会把小小的白下区房管局放在眼里?他以各种借口推诿搪塞,一直赖着不搬。房管部门拿他也毫无办法。尽管李氏兄妹几十次上门协商,请求这位谢处长可怜可怜他们,尽快迁出,以让他们有家可归,但处长大人丝毫不为所动,说“你们别来找我,要找就找法院找房管局去。”当李家兄妹去找法院时,法院叫他们去找房管局,到房管局又被告知他们管不了,他们早就通知姓谢的赶快搬出,并且已经替他安排了一套住房,但他嫌一套不够,还要另加一套,不满足要求就不肯搬,拿他实在毫无办法。叫李家兄妹还是直接去同姓谢的协商吧。就这样踢来踢去,一踢就是两年。其间,李氏兄妹不得不四处借宿,聊以栖身。李蔚荣有几次实在无处睡覚,只好到火车站候车室去过夜。此事后来若不是王昭诠市长亲自过问,恐怕还不知要踢到猴年马月。1982年,在台湾的李剑文老先生从子女的信中得悉此情后,无奈之下写了一封长信给南京市长王昭铨先生,痛陈往事之余,恳求南京市政府格外开恩,让其子女早日有家可归。王市长接信后经过了解,对此极为重视,当即严令有关部门责成谢某立即无条件从李宅迁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这位谢处长尽管从不把天理国法人情放在心上,长期霸居‘凶宅’也不怕冤魂缠身,但对上司的指示却不敢公然违抗,在上级的严令下,这才乖乖地卷铺盖走人。出于一种肮脏恶毒的报复心理,谢某在把东西全部搬出后,用撬棍、菜刀将屋内的门窗、纱窗、地板、墙面撬的撬砍的砍,直到毁坏殆尽仍心犹不甘,最后将所有水龙头拆掉复又锯断自来水管,估计由于体力不支方悻悻而去。当白下房管局人员亲目所睹谢金生的“坚壁清野”杰作后,也禁不住喟然长叹:“妈的个B,世上竟然有这种屌人!”

经过这番周折,李蔚荣兄妹总算回到了慧园里6号那座阔别了十年的老宅。

从李家母子和张稼山被冤杀获平反后“落实政策”的具体情况,禁不住使我又联想到发生在去年的佘祥林案。

被列为2005年中国十大冤案之首的佘祥林杀人案,经复查再审已撒销原判,宣告余无罪,佘祥林本人因此获得国家赔偿和各种补助合计46万元(一说为60万元)。据报刊媒体报导,佘对此不甚满意,准备继续告申,进一步维护自已正当合法权益,云云。看了这些报导后,对佘祥林的不识好歹、贪得无厌,在下禁不住怒气横生,拍案而起:这个佘祥林,太他妈的不知足了!我们伟大的党,伟大的国家,伟大的政府,一旦得知你佘祥林是冤枉的,马上放你出来,替你平反,又一下子赔了46万,这可是比天大比地大的恩情啊。你的事要是放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在草菅人命、冤狱遍生的美国,谁来问你冤不冤,谁来替你平反,谁来赔你46万啊?!46万,这是什么概念啊!?我那在29岁就被糊里糊涂杀掉的朋友张稼山,平反后也不过给其家人600元,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充其量只相当于今天的6,000元,与46万相比,仅仅占千分之一点三,也就是说,你佘祥林所得的赔偿,相当于76条人命钱哪!何况你已经白拣了一条命,仅仅失去十一年的自由,而这狗屁的自由又算的了什么,能值多少钱?我不是同样失去十年自由吗,我才拿到了多少赔偿?再说,你不过区区一介农民,人家堂堂的国家主席和国防部长被搞死后家属又拿到多少赔偿?我劝你千万别听那些记者、律师的煽动,别听他们成天在你耳边鼓噪什么人权,人权是什么?那是帝、修、反玩弄的概念游戏!让你生存,让你活着,让你有饭吃有衣穿,还让你每天晚上能同老婆睡在一张炕上,这就是最头号的人权 !我劝你还是掖好已经到手的46万人民币,该吃的吃吃,该玩的玩玩,想风流时不妨找几个 “小姐”调剂一下胃口,万一哪天又有什么新政策出台,我倒不信你有本事搬石头去砸天!

到此,本文即将结束了。只是积压心头多年的几句话,始终感到不吐不快。再三考虑之余,决定一并写出。

二战后同为战败国的德国和日本的政府,在对待曾经深受其害的国家、民族的态度上历来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德国政府由于能诚心诚意地忏悔当年纳粹政权的罪恶,并一再公开谢罪道歉,从而取得了国际社会的谅解和宽宥;而日本政府则始终坚持错误立场,千方百计抵赖、掩饰二战中的滔天罪行,一直拒绝向惨遭荼毒的中国人民和亚洲人民公开道歉,为此饱受全世界国家和人民的诟病。按国际共识,公开道歉认错,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政府在犯了错误乃至犯了罪之后,是否有悔改诚意最起码的表现形式。国际社会如此,国家内部也不例外。

由此就联及我国对“解放”以来历届政治运动受害者的态度问题。

在中国当局有定论的主要政治运动中,反胡风运动是错的,反右倾是错的,反右派斗争尽管名义上未予否定但由于100%右派分子都属错划显然也是错的,作为“文革”序曲的“四清”、“社教”运动还是错的,至于作为中国近代重大政治系统工程的“文革”,已经不是什么错不错的问题,它已被当局定性为“十年浩劫”。(其他一些规模和范围较小的运动就不一一列举了。)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在这些一个个接踵而至的、已被肯定是错误的政治运动中被冤杀的,被错杀的,被错抓、错判、错关、错管、错批、错斗、错戴帽、错游街、错示众、错处分的,一句话,在生命、人格,肉体、精神上都受到错误剥夺、错误打击的,总人数绝对不会低于5000万。(这还不包括这些倒楣鬼们受到牵连的亲属在内,如果要包括在内的话,加起来恐怕要相当于欧洲的人口总数。)那么,我国当局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目前长达二十七年的时间中,对这5000万中幸存下来的活人以及死去的亡灵 ,什么时候公开道过一次歉,公开说过一声对不起呢?不错,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历届政府巳根据有关“政策”对以往政治运动中的受害者进行了平反、昭雪、纠错,但是,这些迟到的公正,也仅仅是通过法院或行政执法部门所作的平反判决、纠错决定书上那些冷冰冰的文字例行公事地简单表述一下。

这对几千万受害当事人来说,显然远远不够。那些蒙受几十年不公正待遇活着的人以及冤死、屈死的亡灵,他们被剥夺了的生命、青春、自由、幸福,他们的人格、尊严,他们精神上的追求、自信,这些作为一个人最重要的生命象征,就凭一纸平反判决、纠错决定一下就能重新找回了吗?作为执政党的中共,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仅仅对文革和历届政治运动所造成的危害笼统地概述了一番,对造成这些事件的原因简单地推诿于主要领导人的主观认识偏差,行事专断,国际形势的压力,个人崇拜的风行,而对几仟万人的生命悲剧却只字未提。那么,这几仟万人的生命、自由真的不值一提吗?真的象禽流感中那些无辜殃及的鸡鸭那样,被宰杀后很快就应该将其忘的一干二净了?随着历史车轮的滚动,国际社会一直深刻关注的人权,已经越来越深入到全世界人们的意识中去,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执政党,其对人权的态度无疑将决定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而对人权的态度则又包括现时的人权保障,以及对历史上漠视乃至践踏人权的深刻反省。作为有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中国,二十多年以来,居然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没有任何一届政府,敢于出面清算几十年来欠下的人权旧债,向我们这些受害人表示过精神的抚慰,真诚地道过一声歉,说过一声对不起,这种始终坚持拒不赔罪道歉的做法究竞意味着什么呢?是一种政治上的复杂心态?是对人权惊人漠视的继续?还是极权主义与生俱来的专横?

最后介绍一下李家活下来的人。

上午已介绍李剑文老先生曾于1989年回南京探亲。当时他原意待到年底返台,不料同年春夏际正值中国多事之秋,政治流言众说纷纭,老人慑于往事,心有余悸,不敢多留,遂提前结束探亲,匆匆取道上海返台。1994年,老先生在台湾花莲市去世,享年九十五岁。自1950年底去台后,终生未娶,始终孓身一人。及至晚年,由台湾政府拨派一名官员专门负责李老先生的饮食起居、医疗保健,直至终老。去世后一应后事,亦由当局一手操办。李蔚荣先生接老父去世消息后,去台将老人骨灰接回,最后落葬于广西老家祖坟。

李蔚荣先生已正式退休,现年69岁。1998年曾患脑梗,病后留下一点后遗症,行走尚可,略有迟缓。唯病后语言出现障碍,口齿不甚清楚。1970年判刑后,其妻单位24小时全天候有专人做“工作”,要其尽快划清界线与李蔚荣离婚,一农村弱女携一小“反革命三世”实在抗不住,迫于压力,同年与李蔚荣办了离婚手续。双方所生一子一直由女方抚养,79年李蔚荣平反后,孩子回到身边。2000年其子结婚,现已有一五岁活泼可爱儿子。李蔚荣出狱后一直未再成家,目前同儿子媳妇孙子一家仍住在慧园里6号那幢老楼里。我在写本文前曾去拜访过他,相见之下抚今追昔,恍若隔世。由于说话吃力,言语不多,一双略带混浊的老眼中,透出的是更多的苍凉和无奈。

李蔚荣的二位妹妹,现均五十好几,各有子女,一切均属正常。那位一直在武汉工作的大姐,十年前不幸突发心脏病猝然去世。

文中各主要当事人浮沉既定,本文也该告一段落了。

中国新年前夕我去李宅,周围一切一如旧时,基本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样令我亲切,令我熟悉。远远望见李家二楼灯光时,突然一阵冲动从心中迳直涌向眼睛,泪水不禁夺眶而出,就在那瞬间,我耳边又回响起波隆贝斯库《叙事曲》优美的旋律,那是当年李立荣最爱拉的曲子之一。三十八年前,我每当走到那里时,就能听到从他家二楼飘过来那悠扬的小提琴声,于是我的心中就会立即注满莫可名状的亲切温暖,当我想到再花一分钟时间走进那幢楼后,就会有林舜英慈祥的微笑和李立荣热情的问候在迎接我时,我往往三步并为二步地向慧园里6号那栋老楼走去……。

我停下了脚步,我的双腿象灌了铅似的沉重,我抬起头,我仰望着璀璨的星空,我用尽了胸中所有的气力,我集中了所有的怀念、回忆,我悲怆地对天喊了起来:魂兮归来!

(全文完)

(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林舜英平反判决书

张稼山、张稼云、我、李蔚荣等的平反判决书

我在劳改时的犯号“11134”号。近十年时间曾更换过二次,此为最后二年所配戴。左侧缀有伟大领袖象章一枚,以示“喝水不忘掘井人”之意。

我在劳改期间用的饭勺。勺柄刻的“79823”五位元数字表明我刑满日期为1979年8月23日。此勺自1970年到劳改队即开始使用,并于使用当日刻上数位,每顿用餐对此数字审视良久,心中默算已过去多少日、尚有多少日,顿顿如此,直到刑满为止。此物现已当作“现行反革命”文物珍藏,平时从不轻易示人。每逢3月6日、8月23日始小心取出,用其进餐,聊以自戒,不可健忘。

李蔚荣先生近照

李蔚荣先生同本人合影

慧园里6号(端头到底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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