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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娃娃摔死案 声请强制执行? 颜家律师:会好好审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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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北市景文高中“玻璃娃娃”学生颜旭男由陈姓同学背负,结果在校内跌倒致死求偿案,高等法院更一审昨天开庭,法官询问是否撤回对陈生告诉,到庭的哥哥颜凡韦及委任律师林明正未接受,但退庭后林明正说,学校欠缺无障碍空间而发生意外,校方须负责任,至于法院若判决景文高中与陈生须负连带赔偿责任,他们是否对陈生声请强制执行?“会好好审酌,不会不通人情。”

指陈应对后果负责

但林明正也说,陈生虽出于好心,但也应小心,不能因为当初动机是好的,就对后果不用负责。原本庭讯前,律师曾表示,不会对陈生声请强制执行,也就是不会对陈生要钱。

庭讯时,律师林明正表示,陈生是接受颜旭男的委托,因此要有如同处理自己个人事务,负有相同的注意义务,却在天雨路滑下楼梯而不慎跌倒,已有侵权行为。

被告曾提赔偿被拒

颜旭男是景文高中资料处理科2年2班学生,89年9月13日下午,该班上体育课,由于下雨变更上课地点至谦敬楼地下室;原本不用上体育课的颜生在同学询问后,表示愿意前往,由陈生背负下楼,却由于楼梯地板湿滑跌落,导致颜生头部、颅骨破裂与四肢多处骨折,送医不治。

另景文高中与陈生委任律师詹文凯则指出,最初曾建议赔偿100万元,不过颜家没有接受;高等法院将于4月24日上午再次开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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