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广湘:从刘德华的理智看大陆媒体的病态

黄广湘

【大纪元3月29日讯】据3月25日《中国新闻》报导,甘肃兰州市一名28岁女子林鹃苦追香港名星刘德华,不但倾家荡产,父亲甚至要“卖肾”为她圆梦。据报道,刘德华获知后,通过经纪人批评“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他决不会理会林鹃要求,并呼吁她停止过火的行为。

3月22日,西北某家晨报报导了兰州一个追星女的故事,标题为《女子为见刘德华倾家荡产.称见不到他今生不嫁人》,不厌其详地介绍了一个叫林鹃的女子12年追星历程,以及其家人如何为她筹措见刘德华的经费而变卖家产,直至债台高筑。次日,该晨报又推出一篇追踪报导,称《全国各大媒体将向华仔发请愿书帮追星女完成心愿》,说为圆女儿心愿,林父决定卖肾等等。3月24日,这家晨报再次报导了《追星女接受央视采访慈父泣泪给华仔写请愿书》,并兴奋地告之公众,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共同关注》等栏目组来了,《南方都市报》来了,东方卫视来了……将“追星故事”上升拔高,并大肆渲染。更有甚者,该晨报记者还联合全国各大媒体准备向刘德华发出《请愿书》。

与我们某些主流媒体的浮躁相比,刘德华先生倒显得十分的冷静和理智。他通过经纪人向香港报章表示,如果他的歌迷利用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的方法与他见面,他绝不理会。刘德华更强调,他“最憎恶”不孝的歌迷,歌迷的家长也不应纵容孩子的过火行为,呼吁林鹃即时停止这种无理行为,其他歌迷也勿学习。是的,刘德华先生说得好──其他歌迷也勿学习。假如有成千千万万个歌迷都这样效仿痴迷的林鹃,都要不切实际、不惜一切代价地和刘德华见面,那么刘德华还能干好他的事业吗?可是我们的主流媒体却要作大肆的渲染,我们为刘德华考虑过吗?我们为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考虑过吗?在崇尚舆论导向作用的今天,难道媒体这样做不是在给畸形的追星作“正面”宣传吗?在这一点上,刘德华不留情面地教育了我们的某些媒体,给我们某些癫狂的媒体下了一剂猛药、良药!

诚然,对一个刘德华的歌迷来说,见刘德华一面,求得刘德华一个亲笔签名,也许意义“重大”,但对于媒体来说,真的不需要作那么大“反响”。令人感到非常奇怪,这么多媒体为一个刘德华的女歌迷如此捧场和造势,究竟意欲何为?他们是在帮助一个女青年实现什么有价值、有意义的理想吗?他们是在维护一个女子及其家庭的某种权利吗?他们是在为一个女子及其家庭主持什么公道、声张什么正义了吗?显然都不是!那么我们的媒体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变得如此“兴奋”的呢?他们是从林鹃追星的故事中看到中国青年理想信念的出路了吗?他们是从林鹃的偏执和狂热中发现一种新的价值观了吗?显然更是无稽之谈!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绝种了,还是我们违背“媒体生理”使她患了精神分裂症?是的,长期的抑郁与亢奋失调往往会产生错觉,经日的病态和无聊往往会将鸡肋当作排骨。如果说林鹃固执的追星存在某种心理疾患,那么我们这些责任错位的媒体不也病得不轻吗?

将社会责任视为自己生命的大众传媒,理应弘扬正气,针砭时弊,关注国计民生,以高度的道德责任和专业精神,自觉承担起社会“良知”和“正义”的重担。这既是媒体安身立命的根本,又是当今老百姓内心的真实诉求。可是主流媒体如此“追星”、“炒星”的表现,让人十分失望。如果被人民大众寄予很高期望的报刊等媒体,都忘记自己的根本使命,无聊到连续为一个心理健康可能存在问题的女歌迷去呐喊、鼓劲,那么不仅浪费了传媒的宝贵资源,而且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媒体精神”也必将轰然倒地。

一个女歌迷12年求见刘德华未果,充其量也就是一条社会新闻,竟然有这么多媒体倾力为其鼓与呼,实在让人匪夷所思!我们周围需要媒体关注的民生问题很多,但我们往往缺乏热情,或者缺少勇气,吝啬媒介的话语和空间。假如我们能够大方一点,拿出足够的版面去反映广大民众的生产、生活,不是比连篇累牍的报导追星、炒星更有现实意义吗?

[2006-03-28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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