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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合作社 开放贩卖学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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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世泽/台北报导〕为协助学校合作社制度化经营,台北市教育局昨修订相关办法,合作社将可接受学校委办业务,贩售制服、运动服及教科书等;学校上课期间,合作社不可聘雇行政人员及老师贩售物品。

台北市教育局为防止弊端,上学期要求学校采购制服及教科书等,应依政府采购法公开上网招标,却引起学校行政人员抱怨不堪其扰,原本代办的合作社营收减少,也考虑停办,造成家长及学生的不便。

学用品毛利不得逾一成

教育局昨修订通过各级学校员生消费合作社设置管理要点,规定学校可委托合作社贩售制服、运动服、教科书、簿本、美劳用品等学用品及餐盒,并规定学校必须不定期抽查合作社贩售的食品。

教育局表示,不论学校自购学用品或委由合作社采购,都应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若委由学校合作社贩售学用品,毛利不能超过进货成本的10%,贩售每份餐盒可酌收1元手续费,但学校不能硬性规定学生统一订购制服,家长也可以在外购买。

以往曾发生教师于上课期间兼职经营合作社而遭审计处纠举的情形,教育局表示,合作社经营应接受学校监督,上班时间需雇用临时人员时,应聘雇校外人士及学生,不可聘雇行政人员及教师。

教育局表示,往年合作社经社会局评为丙等或丁等,校长、理事主席等人将被记申诫处分,新规定将改为丙等不予奖励,被评丁等后经辅导3个月仍未改善,学校将中止契约,连续两年被评丁等,将要求合作社解散。

利润少、限制多 合作社难经营

〔记者胡世泽/台北报导〕受到少子化现象的影响,台北市各级学校员生消费合作社,近年来也跟着缩小业务规模,加上所卖物品限制多,又要缴交房租、水电费,不少学校申请解散合作社,根据5年来的统计,共有60家学校合作社结束营运。

教育局官员表示,全市目前共435家合作社,其中学校员生消费合作社占300多家,由于少子化时代来临,来光顾的师生少了,员生消费合作社不是缩小经营规模,就是自动申请解散。

官员分析说,学校合作社的服务对象是全校师生,往年不必缴交房租、水电费,由学校编列预算代为支出,不过市府去年起要求合作社也要缴费,再统一缴入市库,由于合作社能卖的物品不多,又要增加一笔支出,合作社营收已亏损。

官员表示,合作社只能售贩果汁、面包、矿泉水等,价格不能比市价贵,又不能卖含糖或高脂食品,利润不得超过10%,以一件成本10元的低价食品,却只能卖11元,与其经营困难,加上学生越来越少,有些合作社就干脆收起来。

官员说,学校合作社经营限制多,早年不少国小开学几天就关门,多数学校基于家长、学生要求而苦撑,但卖的东西难吃学生会抱怨,卖贵了家长又会抗议,若老师经手账目不清,还有可能吃上官司,所以学校解散合作社已成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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