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命案必破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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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讯】中国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近日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05年,内地共发生8类命案3.1万余起。8类命案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等8类案件。现在全国命案70%是杀人案件,发案率以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居多,60%杀人命案起因都是婚姻问题、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

2004年年初,中国公安部推出命案必破专项行动,表示将于2005年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目标。

自公安部推行“命案必破”起,该活动的科学性令人质疑。有人认为,一些命案无法侦破,这是客观规律,主管机关要求“命案必破”,容易引发刑讯逼供、冤假错案。

对此,何挺也承认,“过去的确曾经办错过一些案件,有的案件甚至是连最基本的尸源都认定错了”。对于“命案必破”负面效应的提问,何挺强调“命案必破”不会引发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情况,更不会影响公正执法。公安机关将全力推动对命案和涉黑案件嫌疑人的讯问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何挺称,公安部采取一些奖励办法推行命案必破行动,如各省排行榜,部分案件补贴费据此发放。2004年、2005年全国各省的命案侦破都有一个排行榜,有一部分的案件补贴费,按照名次的先后、多少给予适当的补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裴广川表示,“‘命案必破’要求过高,不符合客观规律”。

他表示,将“命案必破”设定为目标,即使有完善的防范制度,仍难免会有人铤而走险,弄虚作假。“因为目标太高了,一旦正常途径难以实现,有人就会采取其他手段”。

在裴广川看来,基于社会转型期、治安形势复杂等方面考虑,采取“命案必破”类活动,短期效果肯定很明显,但此类专项行动不应该成为长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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