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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保法初审 卫署:堕胎前应有三天思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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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三日电)立法院卫生环境及社会福利委员会上午初审优生保健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妇女堕胎是否应强制“六天思考期”仍无共识。行政院卫生署副署长王秀红说,官方立场认为施行堕胎手术前应有三天思考期,是参考国外经验与国内团体意见订出的平衡点。

卫环委员会今天并案审查民进党籍立委林岱桦(高雄县)等人提案,及国民党籍立委杨丽环(桃园县)等人提案的优生保健法修正草案,修法重点在妇女施行堕胎手术前应有六天思考期,政府并提供辅导咨商,积极鼓励妇女继续妊娠。

王秀红表示,检视全球一百七十七个国家相关法规,只有十七个国家立法规定妇女堕胎前强制接受咨商;其中有八个国家订有二十四小时到三天不等的思考期,卫生署经文献探讨后,整合国内各团体意见,订出三天思考期的官方立场。

国民党籍立委侯彩凤(不分区)提出学者粗估数据表示,全台湾每天约有一千三百八十八个胎儿被“打掉”,“台湾每天杀这么多的小婴儿”,立委提案希望六天思考期,卫生署却只要三天?另一方面内政部却不断鼓吹生育,希望提升生育率,“政府部门立场差异竟如此大”。

王秀红解释,思考期天数订为三天,主因“妇女赴院施行堕胎手术前已经过思考”,三天是平衡点。另外,以二00四年数据来看,全台湾妊娠人数为五十二万八千人,堕胎数目近三十万人,超过新生婴儿数目的二十余万人。

民进党籍立委黄淑英(不分区)批评,卫生署优生保健法咨询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只有约百分之二十八,拥有宗教背景有四到五位。女性成员过少及宗教力量介入政府是不可思议的事,“这些宗教代表不了解台湾民情,却参与甚至左右法律的制订方向”,希望卫生署正视。

她指出,生命并非肉体存在,“是有内涵的”,咨商与思考确有必要,“但不赞成强制咨商与强制思考”,这是侵害人权、歧视妇女决策能力的政策,政府应提供充足的咨商管道与人力,而非以强制手段要求妇女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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