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长受贿囚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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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3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7月23日报导)江苏省前任交通厅长章俊元因受贿、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中国“人民法院报”称,福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十日对章俊元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处没收章俊元个人财产人民币四十万元。

该报指出,二千年八月到零四年,章俊元先后担任江苏交通控股公司董事长、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江苏省交通厅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章俊元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接受贸易公司、银行等请托,协助转让不动产、入股交通产业集团下属企业、销售机器设备、放贷等事项,并协助涉案人员职务升迁与工作调动,共二十三次收受贿赂财物一百一十八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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