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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团:泛蓝要总统下台应依宪法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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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三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叶宜津今天表示,如果泛蓝要总统陈水扁下台,就应依照宪法程序处理,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想要入人于罪,也应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中国时报报导,亲近陈总统的友人日前与总统会谈时,总统曾数度站在“律师”角度,仔细分析每个遭质疑的弊案环节,笃定认为司法调查“火烧不到我身上,我不会提前下台”。

叶宜津上午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没听过这种说法,也不知总统是否这么说过,但党团态度一贯,若总统犯罪,民进党会处理,不过,法治国家行事应遵照宪法程序,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民进党籍立法委员委员王世坚(台北市)则说,支持陈总统的说法,两个多月前泛蓝提出罢免总统案未过关,代表人民已做出决定。总统没涉入各项弊案,更没妨碍司法调查,当然不应下台。

他说,若任何“爆料”未经司法调查与审判,就被扩大渲染,那就是政治斗争,他坚决反对。若一个人执政,另一批人讨厌他,就可透过爆料、特定媒体扩大渲染妖魔化与污名化,最后再以政治斗争方式要求总统下台,台湾将永无宁日。

王世坚指出,总统若做不好,可透过宪法与选票程序解决,若觉得程序太复杂,也可修法,但若爆料就是事实,还要司法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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