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水:社会民主化的三阶段性--兼论“高智晟现象”

(大陆)刘水

标签:

【大纪元9月2日讯】以北京高智晟、滕彪、许志永等为代表的律师群体的出现,在中国民主化转型过程中具有符号意义。律师群体集体以专业维护人权人士的面目出现,完全与民主墙时期的纸上(墙报、办刊)民运迥然不同,又与八九民运的街头民主相异。两次民运累积的经验和捍卫民主政治的观念,经过六四屠杀之后十多年的沉淀、熏陶、尝试,一批诗人、作家、记者、学者、律师、艺术家、受难者,被迫从体制内剥离而出或流亡海外。他们在自身专业的背景下,完成了最为痛苦的身份转变,自觉成长为反传统和反独裁的精英。笔者一直以为,二十世纪初叶的新文化运动(一九一五年——一九二七年)为以后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提供了一个无良革命范本。中国知识分子走不出这样的宿命:对传统文化全面否定并意图树立民族复兴的新样板,但是,文化运动最终都被残暴的政治运动所取代。文化与政治同构,同时彰显着中国知识分子不能独立的可怜,和政治强硬压制社会的反动。

权力诱惑,简直成为中国知识分子不愿、不甘放弃的紧箍咒,哪怕被消解,被同化,被吸纳,被淘汰,被消灭,依然前赴后继。被招安的文化干将与宰割国家大权的政治集团同流合污,一再反复。百无一用是书生。固然,严酷、恐怖的专制政治完全剥夺了知识分子的独立生存空间,不仅是基本生存条件的丧失,重在独立、批判阵地的失守,而中国文化和政治传统中,质疑皇权和言论自由思想资源的双重贫乏,使得知识分子依附政治的宿命感上升为内心认同的价值判断:反抗天命是徒劳的。所以,穷经皓首科举功名利禄,当官发财光耀祖宗,被视为世俗社会个人价值的最高层次。而知识分子天性与政治的不适应,归隐山水又成为逃离专制政治的最好理由和方式。千百年来,逸世被当作文人骚客的最高境界。它很不好的一个结果是,批判精神和独立意识距离中国知识分子越来越遥远,实用主义的功利追求被当作理所当然。从总体上说,中国知识分子从来都没有精神独立和批判政治的辉煌时刻。

第一阶段:人性的复活

纵观世界上由专制社会走向民主国家的转型过程,一般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如上文提到的诗人、作家、艺术家创新社会观念。人文主义和人本主义作为人性的自然诉求,广被社会各个阶层接受,是这个阶段的突出特点。十四世纪发端于意大利米兰、罗马、威尼斯等城市的文艺复兴,缓慢然而又是非常顽强地跨越阿尔卑斯山,蔓延向欧洲腹地。欧洲国家后来普遍具有自由、平等的价值观,进而走向民主国家,文艺复兴的启蒙功不可没。而在中国,上世纪初以抛弃儒教、文言文,抵抗外侮,提倡白话文、进化论为标志的新文化运动具有欧洲文艺复兴的特征。唯一不同的是,西方现成的自由、人权意识传承而来。五四运动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高潮,但她的果实被国共政权更替击得粉碎。中共建政初期的“联合政府”,短暂激起留存在大陆的知识分子的政治热情,“反右”和“文革”彻底把他们打入十八层地狱,人格全面被阉割。一九七九年的“西单民主墙”运动,一九八四年的“清除资产阶级精神污染”和一九八六年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可以看作第一阶段的插曲。

一九八○年代,知识分子重新捡拾起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作业,以介绍、翻译曾经被烧毁、封存的西方哲学、文学、艺术、戏剧、电影,作为启蒙手段。这一群体往往被打上前卫、先锋、另类,甚至反动的标签。这一阶段是人性复苏的时刻,固有的社会共产主义信仰遭到空前怀疑。一九八九年民主运动,将政治民主化推向高潮。六四的影响力和六四一代的诞生,从此改写了第一阶段文化启蒙的含义。言论自由是这一阶段最大的政治诉求。知识分子不能专注于文学、艺术和学术,却一代又一代频频触礁政治险滩,文化人等同于政治人。术业不专。社会角色的错位和模糊,是中国数千年专制社会特有的悲剧景象。第一阶段中国已走了百年。

第二阶段:从专业领域突破制度禁锢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创新或者说引进的人文观念,引起记者、律师、学者、思想家、哲学家的共鸣、参与,基于智力自信和专业优势,他们油然产生社会责任感,自许为社会发言人。他们寻求从专业领域突破政治禁忌,维护个人和公众权益。如果说第一阶段的知识分子意识里,或多或少还投射着专制思维的影子,又不乏理想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情结,浓重打上自发性、随机性和浪漫主义色彩。那么,律师、记者和学者等的加入,理性和专业色彩得到强化,他们理所当然成为第二阶段的主要角色。现代技术和商业社会,提供了书写和表达的极大便利,又使得他们普遍兼具多种身份。因此,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并没有明显的分际。

律师、记者、学者等专业人士,合理利用现制度下政治、法律和文化的游戏规则,遵从专业属性,坚守职业操守,从各自专业领域试图突破制度钳制和禁锢,介入个案,关注社会公共问题,完成了从“书斋”到“现场”的至为重要的身份转变。他们遭遇的职业禁忌相对较少,职业的公共性明显,所以更有社会普遍意义。他们的思想和观点容易在社会传播,彰显公共权益价值,遭受打压的风险降低。而不象书斋里的异议作家,完全被封杀,作品不能进入大陆公众视野,个人自由受到限制。现代社会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那就是便利、高效的互联网和通讯技术,它们将社会转型的时间大大压缩。

高智晟: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

律师高智晟的出现很有“横空出世”的特点。他原本默默无闻。两年来,密集介入“陕北油田案”及“朱久虎案”、广州番禺“太石村案”及“郭飞雄案”和异见作家“郑贻春案”;二○○五年十月十八日,高智晟律师公开为受迫害的法轮功呼吁,发表了《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国人民的关系——高智晟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他的系列维权行为,很快引起举世关注。又在最近,高智晟等维权人士二○余人,赴山东沂南公开声援盲人维权者陈光诚,遭当地警方和黑社会野蛮殴打、关押。二○○三年,滕彪、许志永和俞江三位律师、博士,因公民孙志刚惨死于收容遣送制度下,上书全国人大,最终使罪恶的收遣制度取消,这是大陆律师有史以来从专业领域维护公共利益,取得成功的第一例。这无疑给了律师高智晟以启发。高智晟反抗专制的无畏勇气,律师身份,草根出身,较好的财力基础,很少功利色彩,都是其他大陆人权人士所不同时具备的优良条件。这些都注定他将作为一个领军人物活跃一定时期。

在恐怖政治下,勇气往往比学识更重要。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大陆人权人士固有的圈子化色彩,以出身、受教育程度论知名度的劣象,不幸再次发生在“草莽英雄”高智晟身上。嫉妒,轻视,夺回舆论关注度等等心态,将高智晟排斥在圈子之外。白宫会见丑闻,终于将某些学者、作家排挤维权人士的事实公开化。双方的猜忌、适应和磨合,需要时间和合作才能逐渐消除,并期望在自由主义观念下达成共识。又譬如,法轮功遭受迫害有大量报道,作为局外人自费实地调查并公开表示提供法律援助,他是第一人。高智晟强势但又不无孤单地打破大陆律师、记者、学者、作家不介入法轮功,集体保持沉默的潜规则,身体力行,捍卫宗教和言论自由。他走得更远更决绝,也注定他更孤独。高智晟的反抗,不仅仅为了反抗而反抗,包含着非暴力、宽容、温和的理性情结,也不乏大气、侠气和被一些人讥讽的“傻气”和“蛮气”。高智晟的身上没有因为胆怯、恐惧而生的冷漠,也没有因为自我保护而有的傲慢。高智晟现象,不会因为被当局逮捕而减色,相反,当局的非法行为更强化了他的价值,引起国际社会与中国民间的强力反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哀然而又典范的重大事件。

中国社会变革进入第二阶段,尚在萌芽状态。有待具有现代民主意识的民间思想家、哲学家和职业政治家的出现,为第三阶段涌现职业政治活动家提供思想资源。这个过程不会很漫长。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转自《争鸣》2006年9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国立空大变成数位空大 随时随地可上网上课
警方以“涉嫌诽谤”拘留异见作家刘水
异议作家刘水在深圳被警察带走
异议作家刘水在深圳被公安带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