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350) 庇护配偶派生受益人离婚后立即失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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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6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三百五十﹕我丈夫是政治庇护身份,我是2005年5月以政治庇护派生受益人身份(I-730)来美, 现已经一年两个月了, 但因长期分离来美后与丈夫感情不合, 想提出离婚, 我的问题是:

1. 如果我与丈夫离婚,我还可以合法的留在美国吗?
2. 我至今并未提出庇护绿卡申请,如果离婚之后与美国公民结婚,我是否可以申 请结婚绿卡? 如果可以申请,回国会受限制吗?(因为我是以庇护身份来美)
3. 我儿子也是以庇护派生受益身份(I-730)来美,现在18岁,未婚.父亲准备8月为 他提交了庇护绿卡申请,如果我与美国公民结婚,我或者公民丈夫是否可以为儿子转换身份? 如果可以,儿子的庇护绿卡申请是否会带来麻烦?

解答﹕一旦你离了婚﹐你就失去身份﹐而且是可以被驱逐出境的人。但是﹐如果你和一个美国公民结婚﹐你可以获得绿卡﹐你所要出示的是你是用庇护身份合法入境的。一旦你获得婚姻绿卡﹐你回中国不会有问题。

你的儿子应该由庇护派生受益调整身份﹐也比较快。因为他已经超过18岁﹐在你和美国公民结婚时﹐他已不是美国公民继父的未成年的孩子了﹐所以美国公民丈夫无法帮你儿子申请移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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