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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促设动保警察 警政署态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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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十四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经济及能源政策小组今天邀内政部警政署等相关部会讨论动物保护法修正事宜,民进党籍立法委员希望设立专任专职的动物保护警察,但警政署表示,这么做恐怕会严重影响警察维护治安与交通任务,还是应视个案请求各警察机关协助。

警政署于会中报告,政府分官设职,各司其职,取缔处罚行政机关不应推托,各职位都应建立执法公权力,不是警察去做所有事,或所有事只有警察才会做,各职位平时就应建立自己执行公权力的权威,动物保护应由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依权责执行。

警政署说,警察职司全国治安及交通维护工作,警力运用已力求效益最大化,治安问题愈来愈多,但警力资源有限,成立专任专职动保警察须相对减少其他行政警察人数,将严重影响警察任务,若行政机关执行职权仍需警察机关协助者,个案请求警察机关协助较适宜。

不过,民进党籍立委林岱桦(高雄县)会后接受记者访问时指出,这是观念问题,德国宪法视狗具准人格权,基于众生平等观念,就视同人类,若人受虐致死,难道警察等行政资源不会介入吗?

她认为,警察人力不足是配置问题,否则故总统蒋介石陵寝一年花新台币几千万元警力维持,台湾警察专科学校一次又招生一、两千人,显见警力不足是配置问题。

此外,行政院版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加重罚则,恶意、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未妥善照顾饲养动物、宰杀犬、猫或贩卖其屠体可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公布其姓名、名称或照片。若有上述情事之一,情节重大或两年以内再犯者,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锾。

林岱桦说,为吓阻虐待、虐杀动物,最好还是应订定刑责,不过,行政机关还是受限于观念问题,态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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